《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通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住房分配機制的轉換,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城鎮住房新制度,保障職工對住房的基本需求,制定本辦法。第二...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2002年1月1日由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檔案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5號:2001年9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烏蘭察布住房公積金提取在集寧新區三陽開泰住建委大樓住房公積金業務大廳7—8視窗辦理。設定依據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印發《烏蘭察布市住房...
呼倫貝爾住房公積金提取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受理。提取條件 (一)除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本人、配偶及其雙方父母、以及子女(同戶籍、下同)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清償或擔保的借款人有還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為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 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 (內政發[1996]31號)1996年3月13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縣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建立...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
2022年12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予以印發。通過過程 2022年12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已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內政辦發〔2022〕92號予以印發。辦法全文 第一章 ...
提取程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下列程式辦理:(一)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所在單位對職工提取條件應予以核實,由所在單位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並加蓋印章。(二)提取人持《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及本辦法第四章所規定的材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規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我們制定了《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實施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若干規定》及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相關規定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
3、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合計不得超過本辦法實施後並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期間已支付的房租。4、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相關法規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
為了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健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目前(2002年)住房公積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國務院已對《條例》進行了修改,並於2002年3月24日發布實施。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現...
採取提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發放職工住房補貼的,應當在個人賬戶中予以註明。未按照規定程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予以糾正。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
烏蘭察布住房公積金貸款由集寧新區三陽開泰住建委一樓大廳1-4號視窗辦理。設定依據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印發《烏蘭察布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
雞西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雞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而制定的。總則介紹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雞西市住房...
第五條職工依照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五)、(六)、(七)項規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同時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第六條職工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支取條件且同時未償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
,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合法權益,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範》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建金〔2018〕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財政廳(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財務局、公安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
《保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已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29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和調整住房資金的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二)擬定職工購買、建造、翻修自住住房貸款辦法;(三)擬定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資金的具體繳存辦法;(四)審批住房資金的繳存、使用計畫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為了規範和加強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簡稱自治區管理中心)是1996年經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負責自治區直屬單位及中央駐呼單位住房公積金、其他房改資金等住房資金的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2003年,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
《提取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畢節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施的辦法。檔案發布 2006年9月26日《畢節地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發布,根據2008年8月7日畢節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畢節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
在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向我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司和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反映。 附屬檔案: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第一條 為加強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自治州實際,擬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三)負責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變更登記、註銷...
2003年4月3日,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以建金管〔2003〕70號印發《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責和內部授權管理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基本準則、管理中心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法人內部授權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控制和監督管理、其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