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是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管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
- 發布單位: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是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管理規定。
《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是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管理規定。徵求意見2023年8月,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1內容解讀《提取...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外文名Beijing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management method to extract,屬法律法規,適用於北京。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
六、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參照執行。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提高無發票租房的提取額度,新申請無發票租房提取的提取額度從每月1500元...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2023年12月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3〕5號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
第九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職工及其配偶當年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第十條 職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細則第三條(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辦法。2022年11月30日,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辦法原文 ...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系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於2015年1月20日出台的...
(一)職工購買、建造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預售商品房的,提供經備案的商品房銷售契約、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購房發票。提取時間截至商品房銷售契約所載明時間的12個月內。提取合計金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按照購房契約所載明的房屋...
岳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一個地方性檔案,加強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合理使用,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建設部...
1.關於執行時間。《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廢止。2.關於執行對象。職工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提取申請、審批貸款按《通知》規定執行...
2014年10月22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制定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根據《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職工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一)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二)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住房。所需材料 提取證明材料...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以及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關於印發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相關實施細則的...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
第十一條 依照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提取繳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可每年提取一次(12個月),提取額度為每月房租超過家庭收入的30%部分乘以12。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與收入比例的限制。第...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及本操作細則中申請人的相關規定。二、提取金額(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
第十六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九)項規定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實際房租支出,且不高於本市規定的當年度提取限額。提取金額至百元。第...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8月20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和配偶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截至申請提取日近十二個月的實際償還貸款本息總額。根據貸款種類不同,實際償還貸款本息總額應符合以下規定:1.償還省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契約、協定或者其他證明;(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也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
規定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操作規定 京房公積金國管發〔2006〕17號 2006年8月14日印發 一、提取範圍 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
依照前款(一)、(二)、(三)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本人賬戶存儲餘額不足的情況下,可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職工符合(四)、(五)、(六)、(七)、(八)、(九)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十一條 職工具有本辦法第五條第(六)項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額不超過所租房屋的年租金,但可逐年申請提取。第十二條 職工具有本辦法第五條所列提取情形,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職工提取...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對《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哈房公委發〔2010〕1號)以及《關於調整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哈房公委發〔2011〕1號)進行修改並重新印發,自2011年3月8日起執行。
《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是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就有關問題印發的通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依照第(四)項規定提取時,僅限於享受低保的職工及其配偶。第六條 職工依照本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在按貸款契約的約定每還本付息滿一年後,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已辦理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