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是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3年1月1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是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3年1月1日發布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是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3年1月1日發布的通知。內容解讀《通知》規定,職工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 [1] 國機房資〔2016〕10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和《國管局...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是2023年6月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檔案。全文內容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為貫徹黨中央“租購併舉”的決策部署,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大租賃住房...
《關於進一步完善溫州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規定的通知》是為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政策,推進對新市民、青年人租購住房的支持,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聯繫點建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調整和完善住房公積金決策體系 每個設區城市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代表為主組成,其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
該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陝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關於修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的通知》(陝房資發〔2018〕10號)同時廢止。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提高服務效能,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基本...
一、最佳化業務流程,健全服務制度 (一)最佳化業務流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要以為繳存職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務為出發點,在加強風險防範的基礎上,最佳化繳存、提取、貸款、查詢等業務流程,全面推進業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減少...
關於印發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的通知 哈房公委發〔2011〕2號 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對《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哈房...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2023年12月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23〕5號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
為執行《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5〕3號),制定本操作細則。一、提取對象及條件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房屋...
《關於進一步改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1月21日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主要內容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 1、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自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2號)下發之日起,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正常歸集、轉移、提取和發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前提下,現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產、人員編制一律凍結。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對現有住房資金...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繼續堅持“合規放首位、歸集是基礎、貸款為重點、增值保運轉”的工作方針,最佳化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有效;要加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宣傳力度,增加其社會知情度。各新聞媒體要針對廣大職工關心的問題,積極做好住房...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湘建金〔2018〕45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的通知》是2014年4月14日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發檔案。通知信息 各省直單位、中央駐長單位、大專院校:為了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效應,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2021年12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最佳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務的十條具體措施》。具體措施 一、進一步精簡貸款辦事材料,二、進一步最佳化貸款審核流程,三、進一步提升貸款服務水平,四、進一步防範貸款業務風險。檔案全文 北京...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
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當地政策的規範調整工作。二、最佳化提取審核流程 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
《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和《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15〕98號)要求,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簡化業務...
2022年5月24日訊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
福建省政府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是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中央駐閩機構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健全、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國務院第262號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系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於2015年1月20日出台的...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 針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外部環境和業務發展發生的變化,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在調研借鑑部分城市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於2015年1月20日印發並實施。通知全文 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 建金[2015]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財政廳(局),新疆...
本通知於2014年12月15日正式實行,主要內容如下。【政策檔案】:關於規範和改進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文字號】:惠市公積金〔2014〕28號 【執行時間】:2014年12月15日 【有效期限】:5年 各受委託銀行、中心各科部:...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督管理的通知》(財綜[2005]52號)的規定,切實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財政監督管理,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運行。各級財政部門要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十一、加強隊伍建設。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機構建設,充實經濟、金融、財會、法律、房地產、計算機等相關專業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保障專項檢查和監管工作經費,確保住房公積金監管工作有序開展。各地可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各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中心各處室、分中心、管理部: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的通知》(寧政規[2013]16號)、《關於印發南京市住房...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四)最佳化辦理程式。房地產開發項目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後,住房公積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