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訊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四川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從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 發布單位:四川省委辦公廳
2022年1月訊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四川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從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21條具體措施。
2022年1月訊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四川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從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 (2021年6月15日)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
2022年1月,湖南省委出台《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提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和水平”“推動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履職”等四個方面,提出了20條具體措施。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圍繞“四大檢察”入手...
《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是2023年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發布信息 2023年,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發布《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內容解讀 《決定》共18條,按照主要內容分為總體要求和職責定位,強化法律監督主責主業,落實中央、省委和最高檢部署提升法律監督質效的...
黨的十九大以來,伴隨黨和國家事業取得舉世矚目的重大成就,法治中國建設開創新局面。習近平總書記對檢察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黨中央專門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黨的二十大報告特彆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指引人民檢察事業前進方向。五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
《關於規範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是為規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辦理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案件程式,推進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提升法律監督質效和司法公信力,促進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踐,而制定的意見。2023年11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1年11月28日發布,自2011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深入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人民檢...
全國檢察教育培訓規劃(2023-2027年),是202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檔案。《規劃》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部署要求與《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通過8部分30個方面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檢察教育培訓工作作出系統規劃和部署。發布歷程 2023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的意見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實踐“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公訴職能,維護社會穩定和諧,促進司法公正,現就加強公訴工作、強化法律監督提出...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省委《若干措施》,按照張軍檢察長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的部署要求,圍繞全省檢察工作提質量、創亮點、強素質、固基層、保廉潔的總體工作思路,聚焦“高質量發展”這個關鍵,緊盯強作風、重...
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推動檢察權公正、規範、高效、廉潔運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一、目標和原則 (一)主要目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
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項報告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為契機,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強化未成年被害人保護...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 頒布時間 2010年11月26日 實施時間 2010年11月26日 頒布單位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 (2010年11月26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開展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加強檢...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引言 編輯 語音 (2011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1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9號公告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 [1] 已經河北省第十一屆人...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引言 編輯 語音 (2010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已經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宣傳,形成全社會和廣大人民民眾支持和監督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的良好氛圍。六、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要求,通過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詢問和質詢等方式,加...
司法機關對省人民檢察院發出的《糾正違法通知書》申請複議、覆核的,由省人民檢察院自行複議、覆核。逾期不申請複議、覆核的,應當執行。第二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國家安全機關的法律監督,除與反間諜有關的保密事項外,比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 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法律監督活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九、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監督,定期聽取和審議檢察機關實施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組織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視察、調查和執法檢查,對不履行或不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十、本決定也適用檢察機關對國家安全機關、走私犯罪偵查機關及...
要求的基礎上,應當著眼發展,長期建設,以強化監督、公正執法為主題,以最佳化班子和隊伍結構為主線,以創新管理機制和科技強檢為動力,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準,賦予“五好”新的時代內涵,努力爭創以“五好”為主要內容的先進檢察院,把基層檢察院建設成為符合“三個代表”要求、能夠更好地擔負起新世紀...
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按照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要求,特作如下決定:一、各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堅持黨對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領導,自覺接受人...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 頒布時間 2008年09月25日 實施時間 2008年09月25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慕平所作的《北京市...
現將《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是做好全部檢察工作的基礎,既是事關檢察事業跨世紀發展的重大戰略性問題,又是當前務須大力加強的重點工作。經過全國各級檢...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1.05.26 實施時間 2011.05.26 (2011年5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廣西...
決定共十二條,主要內容:一是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二是完善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機制。三是突出訴訟活動法律監督重點。四是堅持訴訟活動法律監督與打擊職務犯罪並重。五是拓展訴訟活動法律監督領域。六是規範訴訟活動法律監督方式。七是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
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世平所作的《關於我市檢察機關依法開展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在黨委的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
為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活動,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及時糾正辦案中發生的違法行使職權問題,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並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規定》(下稱...
全體檢察人員全面公正履行檢察職責的中心環節,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服從和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與檢察業務工作相結合,堅持教育與管理相結合,著眼於提高檢察人員的綜合執法素質,著眼於解決法律監督活動中出現的思想問題,著眼於保障檢察隊伍...
工作重點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一)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 (二)規範司法行為 (三)擴大司法公開 (四)加強司法民主 (五)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 加強人權保障 (一)防範和遏制刑訊逼供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 (三)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四)限制適用羈押措施 (五)保障被羈押人的合法權益 (六)...
第十八條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第十九條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