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1年11月28日發布,自2011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8日
- 實施日期:2011年11月28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1年11月28日發布,自2011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1年11月28日發布,自2011年11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深入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促進嚴格、...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二○○七年十月八日 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保障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嚴肅檢察紀律,確保檢令暢通,根據《中華...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 (2021年6月15日)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執法辦案活動內部監督防止說情等干擾的若干規定》(下稱《規定》),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執法辦案活動內部監督,防止說情干擾。 [1]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監察工作的相關條例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監察部門的性質、任務和工作原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檢察機關的監察工作,強化內部監督,保證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忠實於憲法和法律,正確履行職責,公正...
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充分體現了十六大的根本要求和檢察權的憲法性質,是包括公訴在內的所有檢察工作的根本指針。在我國,公訴工作是法律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在依法指控犯罪的同時,對...
2022年1月,湖南省委出台《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提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和水平”“推動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履職”等四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12月21日發布,自2015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規定。規定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強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工作的監督,...
各級人民檢察院要從保障刑事判決、裁定的依法有效執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出發,把加強對監外執行罪犯特別是暫予監外執行、假釋、緩刑罪犯脫管、漏管問題的檢察監督,作為監外執行檢察工作的重點,加大檢察監督力度,促進交付執行機關和基層執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更好地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進一步落實《人民檢察院監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加強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自身反腐敗和紀檢監察工作,現就...
為進一步提高檢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民眾參與和監督檢察工作,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根據憲法和法律有關規定精神以及中央關於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現就檢察機關全面推進檢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準確把握全面推進檢務公開的總體要求 以...
202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背景介紹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公安工作的...
2019年9月2日,本規定公開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2016年印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監督員監督工作的規定》同時廢止。規定通知 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的通知 各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辦案...
(200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04年7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為了加強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的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確保依法公正履行檢察職責,維護...
(200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規範人民監督員對人民檢察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監督工作,根據有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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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的法院監督權是國家通過憲法賦予的,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同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檢察機關既要依法獨立行使檢察...
5.監所檢察工作要重點開展對刑罰變更執行的監督,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監督糾正侵犯被監管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查辦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等工作。三、積極查辦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 6.各級人民檢察院要把查辦...
三、審查逮捕部門承擔對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決定逮捕的審查工作。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實行偵查工作與審查決定逮捕工作相分離,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在偵查中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律由審查逮捕部門審查。審查逮捕...
要加強檢察隊伍思想政治、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建設,不斷提高法律監督能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加大科技強檢力度,夯實法律監督工作根基;完善和落實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檢務督察等工作,強化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自覺接受審判機關、偵查...
為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活動,加強內部監督制約,及時糾正辦案中發生的違法行使職權問題,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並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
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檢察機關公正執法,貫徹中央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面總結地方各級檢察機關“檢務公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就進一步深化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
4.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基層幹警政治素質。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為核心,以保證公正執法為根本,以辦案第一線和“八小時以外”為重點,切實增強思想...
2021年1月,《關於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由國家監委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實施。 [1-2] 中文名 關於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 頒布時間 2021年1月...
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中排除非法證據的規則和關於完善查處刑訊逼供等涉嫌犯罪行為工作機制的規定。3、健全刑事審判監督機制,完善刑事抗訴制度。探索完善對死刑覆核程式和死刑執行活動的檢察監督制度。研究開展死刑覆核監督的措施...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意見 縣(市)區級人民檢察院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基本單位,是推動檢察工作全面健康發展的生力軍,對檢察工作全局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適應依法治國和檢察事業跨世紀發展的需要,特就進一步加強基...
為進一步提高檢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民眾參與和監督檢察工作,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根據憲法和法律有關規定精神以及中央關於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現就檢察機關全面推進檢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準確把握全面推進檢務公開的總體要求 以...
對舉報線索決定不予初查或者初查後決定不予立案的,偵查部門應當回復舉報中心。舉報中心認定決定不當的,應當報經分管檢察長同意,提請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第五條 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或者公訴部門發現本院偵查部門對應當立案偵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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