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在2000.05.3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 頒布時間:2000.05.30
  • 實施時間:2000.05.3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現將《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
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是做好全部檢察工作的基礎,既是事關檢察事業跨世紀發展的重大戰略性問題,又是當前務須大力加強的重點工作。經過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一大批基層檢察院達到了“五好”要求,基層檢察院建設已經進入重點攻堅、全面推進的關鍵階段。為深入貫徹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檢察機關第四次政治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今明兩年的基本任務和總體要求
1.今明兩年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的基本任務是: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進一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意見,按照“決心不變、部署不變、目標不變”的總體要求,堅持檢察工作方針,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當前創建“五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下苦功夫、硬功夫,重點突破、合力攻堅、整體推進,力爭今年再有1000個左右的基層檢察院達到“五好”要求,並在2001年底把全國大多數基層檢察院建設成為“五好”檢察院。
2.進一步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必須堅持以下幾點:
——堅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基層“三講”教育,用“三講”精神統攬基層檢察院各項建設,使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要求貫穿到全部檢察工作之中,並用“五好”成果檢驗“三講”教育成效。
——堅持集中力量重點攻堅,著力改變後進檢察院的落後面貌,鞏固發展“五好”檢察院,推動中間檢察院克服薄弱環節,增強創建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思想,確保創建工作中隊伍建設與業務工作相互促進、協調發展,努力把“五好”成果體現到檢察業務工作上來。
——堅持把“內實”放在首位,既要注意物質條件的改善,又要立足於在艱苦奮鬥中創建“五好”,並通過大力加強教育培訓,強化科學管理,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工作效率和正規化建設水平。
——堅持把創建的基點放在依靠自身力量上,增強基層檢察院依靠自身努力創建“五好”的主體意識,在積極爭取外部支持的同時,充分發揮幹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堅持把人民滿意作為根本標準,從人民滿意的地方做起,從人民不滿意的地方改起,使爭創“五好”“兩滿意”活動有機結合起來。
二、緊緊圍繞“五好”要求,紮實提高整體創建水平
3.深入搞好“三講”教育,增強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要緊緊抓住基層檢察院參加縣(市)“三講”教育的歷史機遇,用整風的精神,高標準、嚴要求、扎紮實實地搞好“三講”教育。要認真學習領會江澤民總書記關於“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緊密結合基層檢察工作特點和自身實際,切實解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思想上、行動上堅決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用檢察工作方針統一執法思想,防止認識上和工作中的片面性;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牢記黨的宗旨,堅持民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落實各項黨內生活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用。“三講”教育達不到要求的必須補課。同時要把開展“三講”教育與創建“五好”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用“三講”精神指導和推進爭創工作。
4.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基層幹警政治素質。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為核心,以保證公正執法為根本,以辦案第一線和“八小時以外”為重點,切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強化各級領導的責任;從今年起,以檢察人員政治、道德、紀律系列讀本為基本教材,對全體檢察人員進行系統教育。
5.實行全國統一招考,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幹警業務素質。今後地方各級檢察院使用機動和空餘編制錄用非領導職務人員,必須參加最高人民檢察院定期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擇優招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法律和其他專業人才,重點充實基層檢察院。認真落實三年全員培訓計畫,今年重點培訓基層檢察院副檢察長和主訴、主辦檢察官等業務骨幹。依託國家檢察官學院和省級檢察院培訓中心,每年為基層檢察院脫產培訓4000至5000名業務骨幹,每期半年。通過與高等法律院校聯合辦學或代培等形式,進一步推進學歷教育,爭取三年內為基層培養2000至3000名高層次法律、經濟、外事、文秘等專業人才。抽調優秀師資,到基層檢察院巡迴授課。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通過以老帶新、庭審觀摩、案例研討、點評法律文書、組織法庭辯論賽以及評選優秀偵查員、公訴人、業務能手等多種形式,在實踐中提高基層幹警的業務能力。大力支援西部地區基層檢察院教育培訓,在經費、師資、培訓名額、教材等多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最高人民檢察院增開少數民族骨幹培訓班;組織東西部地區基層檢察院開展“結對幫扶”活動,互派幹部到對方掛職,為西部地區基層檢察院創建“五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6.健全制度,完善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基層檢察院檢察長、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要增強管理意識,重視管理工作,強化管理措施,探索管理規律,加大管理力度。要通過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加強隊伍、業務和機關日常管理,規範約束幹警的行為,形成井然有序的工作環境和秩序;通過實行量化管理、動態考核、兌現獎懲的機制,有效激發乾警創建“五好”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檢察長親自抓管理和以身作則,確保機制的運行和制度的落實。
7.開展基層幹警思想、紀律和作風整頓,嚴肅各項檢察紀律。按照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部署,緊密聯繫基層檢察院實際,對照中央政法委員會“四條禁令”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九條卡死”硬性規定、“廉潔從檢十項紀律”等開展專項整頓,重點解決思想不端、紀律不嚴、組織不純、作風不實的問題,堅決防止教育整頓已經解決的問題發生反彈,有效遏制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沒有按照規定把不適合做檢察工作的人員清除出去的基層檢察院和由於管理不嚴新發生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基層檢察院,不能評為“五好”檢察院。對幹警違法違紀隱瞞不報的,要嚴肅查處,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8.推行機構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激發隊伍內在活力。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一部署,有計畫、有步驟、積極穩妥地進行基層檢察院機構改革。今年內基層檢察院要普遍推行中層幹部和主訴(辦)檢察官競爭上崗、一般幹部雙向選擇和內部輪崗制度,創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環境,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形成幹部的合理流動,防止腐敗現象滋生。基層檢察院幹警晉升法律職務和非領導職務,也要引入競爭機制。加快其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推進基層檢察長異地交流,探索實行副檢察長公開選拔,組織基層檢察院優秀年輕幹部到上級檢察院掛職鍛鍊。
9.加強業務建設,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上級檢察院要把基層檢察院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情況作為“五好”的一項硬指標來要求,並在考核驗收標準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基層檢察院要把加強業務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努力在維護社會穩定、查辦職務犯罪、強化法律監督以及服務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服務西部大開發等方面做出積極貢獻。要突出工作重點,積極培植新的業務增長點,爭取在查辦貪污賄賂大案要案、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以及各項訴訟監督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績。堅持嚴格執法,文明辦案,不斷規範辦案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效果。逐步加大業務建設物質投入力度,優先改善辦案裝備。凡業務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存在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現象,或者辦案質量問題嚴重、發生嚴重事故的,不能評為“五好”檢察院。
三、集中力量重點攻堅,儘快扭轉後進檢察院落後面貌
10.採取有力措施,對後進檢察院實施重點攻堅。後進檢察院主要是指檢察長精神萎靡、班子軟弱渙散,或者管理混亂鬆弛、違法違紀屢有發生,或者工作嚴重滯後、長期打不開局面的基層檢察院,必須通過整頓儘快予以扭轉。上級檢察院要對照“五好”要求,對後進檢察院進行全面分析解剖,傾注足夠的精力,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分類進行攻堅,著力克服薄弱環節,治理突出問題。第一步:到今年底,在上級檢察院及工作組的幫助下,所有後進檢察院都要取得明顯進步,其中一部分後進檢察院達到“五好”要求,有的成為後進變先進的典型;第二步:到2001年底,大多數後進檢察院在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全體幹警齊心協力,繼續進步,實現“五好”。
11.要對爭創“五好”工作進行再動員,再發動。著重解決後進檢察院領導班子特別是檢察長的精神狀態問題,切實提高對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帶領全體幹警創建“五好”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克服畏難、依賴、觀望、懈怠情緒,堅定實現“五好”的信心和決心。
12.要採取組織措施解決後進檢察院領導班子問題。上級檢察院要積極爭取黨委支持,從黨政機關、上級檢察院、“五好”檢察院或其他政法機關選調優秀幹部到後進檢察院擔任檢察長,對事業心責任心不強、領導能力差甚至發生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後進檢察院檢察長依法撤職、免職或調整崗位,選拔配備35歲以下優秀年輕幹部,最佳化班子年齡、文化和專業結構。
13.健全落實辭退、清退制度,純潔後進院檢察隊伍。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堵塞管理漏洞;上級檢察院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後進檢察院人員進行一次清查,清理難度大的,要派人下去幫助清理。
14.實行後進檢察院攻堅責任制。省級檢察長要把攻堅任務最重的地區、地級檢察長要把攻堅難度最大的基層檢察院作為攻堅指導對象,作出攻堅示範;上級檢察院要根據後進檢察院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選派得力幹部組成工作組,進駐幫助指導工作;有關業務部門對後進檢察院實行包項指導。要做到每個後進檢察院都有上級檢察院領導承包,都有業務處室指導,都有工作組進駐。上級檢察院要組織後進檢察院到“五好”檢察院學習先進管理模式,並在教育培訓方面對後進檢察院給予政策傾斜。要注意樹立後進變先進、貧困創“五好”的先進典型,使後進檢察院學有榜樣。
四、鞏固發展“五好”創建成果,向更高目標繼續邁進
15.已經實現“五好”的檢察院要確立新的目標,高點定位,自我加壓,繼續向先進和模範檢察院邁進。要注意澄清把創建“五好”作為一次性達標活動的模糊認識,克服驕傲、鬆懈、保守、自滿等思想,在新的起點上繼續奮力拚搏,銳意改革,開拓進取,創造出新的業績。同時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命運共同體的觀念,充分發揮示範輻射作用,積極幫助尚未實現“五好”的基層檢察院攜手共進,共同發展。
16.實行動態管理,確保“五好”質量。“五好”檢察院必須由省級檢察院嚴格審核把關,統一命名;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級檢察院要對今年命名的“五好”檢察院進行抽查,質量不高的堅決摘牌,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查處;對已經實現“五好”的檢察院實行動態管理,凡發生嚴重違法違紀現象的隨時摘牌,年終考核出現明顯滑坡、不再符合“五好”條件的也要摘牌。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總體目標順利實現
17.必須緊緊依靠黨委領導,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基層檢察院要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匯報創建工作方案和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主動邀請黨政領導、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人大代表視察創建工作進展情況。注意把創建“五好”與當地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力爭走在前列。
18.上級檢察院要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對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的規劃、協調、指導和督查。省地兩級檢察院也要抽調精幹力量專門負責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保證經常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上級檢察院領導要親自出面,加強工作協調,努力幫助基層檢察院爭取良好的外部環境。地級檢察院要充分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切實做到精力向一線集中,力量向一線凝聚,政策向一線傾斜,工作向一線貼近。凡對創建工作消極應付、搞形式主義,或者領導不力、進程嚴重滯後的,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提出改進措施。
19.堅持下派工作組的工作方法,加強具體指導。工作組要根據基層檢察院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下派。工作組必須由具有較強指導能力和一定職級的幹部帶隊,抽調骨幹力量參加,可以把下派工作組與培養鍛鍊優秀年輕幹部結合起來。地級檢察院工作組必須常駐基層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級檢察院主要派巡視組,進行面上指導,分片檢查。工作組必須處理好與基層檢察院黨組的關係,重點幫助基層檢察院制定創建方案、加強班子建設、彌補薄弱環節、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工作組必須發揚優良作風,嚴格遵守各項紀律,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檢察院承擔,不得以任何名目從基層檢察院領取錢物、報銷費用。對工作組要嚴格監督和考核,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要予以表彰獎勵。
20.高標準搞好上級檢察院自身創建工作。上級檢察院在指導基層創建的同時,要虛心學習借鑑基層檢察院爭創“五好”的經驗,並以比基層檢察院“五好”更高的標準、更硬的措施、更實的作風開展創建工作,發揮示範帶頭作用,樹立領導權威,提高指導水平。
各級檢察院和全體檢察幹警要認真貫徹全國檢察機關第四次政治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全面落實《意見》的總體部署和各項措施,振奮精神,堅定信心,同心同德,紮實創建,努力把基層檢察院建設提高到與新世紀檢察事業發展相適應的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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