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7年04月28日發布,自2017年04月2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布日期:2017年04月28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4月28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月10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進行了巡視。2017年2月20日,中央巡視組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把巡視整改作為最嚴肅最緊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意見,既肯定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的工作,又嚴肅指出在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加強黨的建設、管黨治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意見。黨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講話精神和趙洪祝同志、中央巡視辦、中央第七巡視組要求,堅決貫徹政治巡視要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記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巡視反饋意見落實。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巡視整改的根本遵循。黨組多次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提高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2月20日,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同志立即主持召開黨組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十八屆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討論和理解巡視反饋意見。2月27日、3月24日,黨組兩次召開專題會議,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領會政治巡視內涵,研究部署推進整改工作。黨組同志深切感受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是管黨治黨理論創新的重要成果,也是做好新形勢下巡視工作、開展巡視整改的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認為,這次專項巡視是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一次政治體檢,也是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監督和推動。巡視反饋意見嚴肅嚴格、客觀中肯,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黨組和機關建設實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是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加強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推動檢察工作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組決心把巡視整改作為最嚴肅、最緊要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持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把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為基本政治要求,把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充分發揮巡視政治導向作用。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動員部署,明確巡視整改責任和要求。黨組專門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曹建明同志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推動整改落實。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召開專題黨組會、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10次,廳處級以上幹部會議8次,研究巡視整改相關檔案23次。2月27日,黨組召開專門會議,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以及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工作、選人用人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的反饋意見,逐條逐項研究黨組整改方案和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把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4個方面13個問題細化為24個具體問題,提出151項整改任務,每項整改任務都由一位院領導班子成員牽頭,並確定了具體的責任部門、完成時限。2月28日,召開機關各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正處長以上幹部參加的巡視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議。30個廳級單位和檢察官文聯根據黨組巡視整改工作方案,研究本單位整改“三個清單”。3月24日,分別召開專題黨組會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對巡視反饋中涉及到的具體人、具體事,逐項研究是否已經整改、是否符合整改要求,並進一步明確整改任務和措施。3月31日,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暨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通報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並逐一聽取30個廳級單位和檢察官文聯黨組織整改情況特別是存在問題和下步措施的匯報。4月13日,分別召開黨組會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通報近期工作進展,明確下步工作要求。4月17日、4月19日,再次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和黨組會,逐項審核整改任務是否落實到位。
(三)堅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帶頭,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形成齊心協力抓整改落實的整體合力。在巡視整改過程中,黨組班子成員堅持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問題,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門和分管領域整改,充分發揮表率作用。曹建明同志堅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問題直接過問、重點環節直接協調、重要案件直接督辦,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13個問題中,曹建明同志牽頭整改9個。班子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與分管部門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加強檢查指導。4月13日,院黨組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標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部署,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主動認領責任,深刻剖析根源,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研究深入整改措施,鞏固、擴大巡視成果。機關各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把解決共性問題與具體問題結合起來,把整改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普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嚴肅對待巡視反饋意見,真正把自己擺進去,對標檢視、躬身自省,認真做好自身整改工作。
(四)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巡視整改見思想見行動見成效。黨組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對整改責任、整改進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檢查,建立了五項制度:一是提醒和通報制度。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部門隨時溝通,對每個節點、每項任務落實情況跟蹤問效,督促責任部門按照既定時間節點報告整改落實情況。二是定期聯絡匯報制度。每周召開一次巡視整改聯絡會議,各部門向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簡要匯報,及時掌握整改情況,強化過程控制。三是分析研判制度。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及時分析各項整改任務推進情況,深入查找薄弱環節和原因,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四是整改銷號制度。嚴格質量標準,完成一項銷號一項,達不到要求繼續整改。五是專項督查制度。3月20日至23日,抽調精幹力量組成8個督查組,對各廳級單位黨組織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4月6日至12日又進行第二輪督查,既“回頭看”存在問題的解決情況,又“向前看”制度機制建立執行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五)堅持標本兼治,健全制度規範,鞏固和深化巡視整改成果。黨組既注重整改具體問題,又重視制度建設,著力從源頭上、根本上健全長效機制。在制定整改方案和“三個清單”時,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充分運用巡視成果。整改過程中,堅持眼睛向內、自我加壓,對照巡視反饋意見,系統排查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存在的各類問題,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癥結,對需要完善制度規定的,及時修改;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規定的,抓緊調研、抓緊出台。巡視整改以來,先後制定和修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意識形態聯席會議等規章制度77項。堅持完善制度與制度執行並重,加強對制度執行的常態化監督檢查,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習慣,使制度真正成為管黨治黨、從嚴治檢的有力武器。
二、落實主體責任,逐條對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以最堅決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按照巡視反饋意見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一項一項抓好整改任務落實,巡視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黨組根據巡視意見確定的151項整改任務中,限期整改的63項,均已完成;持續整改的88項,均有階段性成果,建立了長效機制。巡視工作開展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已經函詢或發函提醒61人,談話提醒、批評教育12人,誡勉談話10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開除黨籍1人。
(一)著力解決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的問題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貫徹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黨組肩負著實現黨對司法工作領導的重大責任,必須善於從政治上把大局、看問題,善於從政治上謀劃、部署、推動工作。黨組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載體,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檢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今年以來,黨組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會議、檔案精神44次,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特別是,持續深化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專門制定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10條意見”;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兩高”黨組匯報時的重要講話、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做好檢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對今年檢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期間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召開全國四級檢察院參加的電視電話會議,對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出要求;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專門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推進會,對各項改革任務精準落地作出部署。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制定《檢察機關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等重要檔案。
二是深入推進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巡視期間,黨組召開專門會議,通報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情況和系統內巡視發現的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研究專項整治與常態化相結合的制度機制。全國檢察長會議、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又對這個問題作了重點強調,堅持及時查處、領導帶頭、思想教育、制度約束相結合,綜合運用常規抽查、重點評查、專項檢查等措施,建立健全規範司法行為長效機制。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專門下發通知,部署深入推進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著力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違法處置涉案款物等違規司法現象。對巡視期間民眾反映的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逐案掛牌督辦。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專項督導,院領導及16個業務廳局負責人定點聯繫、包省督查、跟蹤問效,對各地檢察機關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情況開展督導調研。
三是針對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對中央辦公廳關於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印發落實通知不及時的問題,黨組深刻吸取教訓,要求各部門抓工作早啟動早部署,加大溝通協調力度,把握好徵求意見時間,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同時,黨組還反覆強調要嚴格落實檔案精神,加強和規範與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共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2.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全面徹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2014年中央通報周永康案件後,黨組兩次召開專門會議,並召開全院黨員幹部大會傳達通報、提出要求。在2015年初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黨組和班子每位同志都認真對照周永康案件深刻反思。巡視期間,黨組又召開專題會議,徹底揭露周永康假忠誠不講政治、假正義不講法治、假道德不講廉恥的真面目,深化對周永康問題嚴重性、危害性的認識。3月20日,再次向全國四級檢察院發出通知,推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工作向深層拓展。
3.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黨組召開會議,專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集體學習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對照中央巡視辦關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報告,逐項研究整改方案,提出67條整改措施。組織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調研,在檢察系統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進行問卷調查,摸清底數。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構建機關各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檢察日報社建立意識形態工作分工負責制。國家檢察官學院、中國檢察出版社制定《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工作辦法》。
(二)著力解決黨的建設抓得不夠嚴不夠實,存在虛化弱化問題
1.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持續深入學習、堅決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各項制度,推動形成健康向上的黨內政治生活氛圍。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學習毛澤東同志《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深化對民主集中制的理解,著力提高集體決策水平。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嚴格執行議題提前確定、材料提前印發等制度。今年以來,共召開黨組會26次、檢委會4次,重大問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二是嚴格落實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制度。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實施辦法》,重點明確黨組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的10條措施。三是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頭講黨課制度。要求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各廳級單位黨組織書記每年至少講2次黨課。建立廳級單位年度黨課計畫備案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落實的予以通報。四是落實和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員談心談話實施辦法》,實行“六必談”:即提職提級必談;受到獎勵或處分必談;調入本單位任職時必談;工作崗位調整時必談;離職退休時必談;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必談。同時將談心談話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主體責任考核內容,納入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
2.從嚴從實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一是增強主動抓黨建意識。今年以來,黨組研究黨建工作議題21個。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院黨組領導下的議事協調機構,在黨建工作中發揮整合力量、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落實的作用,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暫行辦法》,要求廳級單位黨組織定期匯報黨建工作,健全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和考評機制。召開2016年度廳級單位黨組織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會,9個廳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現場述職,其他廳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書面述職。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建立換屆提醒制度,3月底已向今年將任期屆滿的8個黨支部(黨總支、黨委)發出通知,要求做好換屆選舉工作,其中檢察日報社黨委已完成換屆選舉。對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中黨員管理情況進行集中清查,完善黨員檔案,按月核查變動情況,加強規範管理。三是堅決治理重業務、輕黨建現象。認真總結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經驗,以基層經驗指導基層實踐。健全在特偵組、巡視組等成立臨時黨支部制度。反貪總局一局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中國檢察出版社、檢察日報社等事業單位黨組織把黨建工作作為主業,認真研究黨建規律,補齊黨建短板。
3.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黨員幹部管理和監督。認真學習中央組織部修訂印發的《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嚴格按照黨的幹部工作原則、程式、紀律辦事。一是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式。抓緊重新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廳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廳處級非領導職務晉升工作辦法》。強化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既充分考慮兢兢業業、埋頭苦幹的老同志,又充分考慮銳意進取、幹事創業的年輕同志。改進考察方式,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落實個別談話推薦制度,明確談話推薦的方式、範圍。研究制定京外調乾工作辦法,進一步嚴格標準、規範程式,防止違規調任。二是嚴格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全面排查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和出國(境)情況,對未經批准因私出國(境)或擅自更改目的地的嚴肅處理。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未及時向組織交存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巡視前已全部交組織集中保管。認真做好因私出國(境)審核審批,建立證件管理、審批備案資料庫,加強動態管理。督促領導幹部出國(境)返回後10日內交存證件。建立因私出國(境)管理情況季度通報和隨機抽查等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黨組會專題學習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召開廳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會議,加強對規範填報事項的政策教育,部署2017年度集中填報工作。嚴格落實幹部檔案任前審核制度,堅持“凡提必審”,在明確考察對象的同時,即啟動檔案審核工作,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發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暫緩考察,停止對涉嫌檔案造假人員的選任程式。加快推進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對幹部兼職情況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最高人民檢察院幹部兼職管理的意見》,對違規兼職、違規取酬等問題,一經發現,一律嚴肅依規處理。三是認真執行有關幹部政策。加強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溝通,積極推動明確相關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問題。加強幹部梯隊建設,更加重視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健全輪崗交流常態化機制。
(三)著力解決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一些領域有較高廉潔風險的問題
1.狠抓“兩個責任”的落實。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黨組同志再次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和王岐山同志關於主體責任的重要論述,更加深刻認識到主體責任就是政治責任、法定責任,履行好主體責任考校的是政治定位、政治立場、政治態度和責任擔當。強化各級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督促黨組成員和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落實“一崗雙責”。今年以來,黨組研究黨風廉政建設議題8個。召開全國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從嚴從實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各項任務。配合紀檢組制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辦法,明確根據問題線索性質、認錯態度和悔改表現,準確把握和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建立黨員幹部廉政檔案管理系統,形成“四種形態”動態台賬,做到一人一賬、實時更新、分級管理、動態評估。及時將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錄入系統,將廉政信息、動態台賬和巡視成果運用有機結合起來,及時發現、制止、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二是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加強和改進系統內巡視工作,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被巡視檢察院黨組配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關於建立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組組長和巡視成員人才庫的意見》。研究制定《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與省區市黨委巡視機構協調配合開展巡視工作的意見(試行)》,實現情況互通、步調協調、標準一致、成果共享。今年擬組織對8個省級檢察院開展“回頭看”,對2個省級檢察院開展“機動巡視”。加強機關紀委履職能力建設,擬增設機關紀委內設機構,增加人員配置。加強機關紀委與紀檢組、監察局、巡視辦的溝通交流,形成監督合力。三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傳導。組織排查廉政風險點,制定整改措施,重點加強對涉及財務、裝備、後勤等廉政風險較高崗位日常管理和檢查,實行涉財涉物崗位雙人負責制,完善崗位定期輪換和任職交流制度。
2.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利用檢察權謀私。一是規範檢察權行使。專門下發通知,對貫徹《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提出要求,建立季度匯總統計、定期通報制度。嚴格規範對下級檢察院辦理案件的業務指導,全程留痕、有據可查,防止以指導為名行干預、插手案件辦理之實。嚴格執行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制度,建立內部監察、案件管理、巡視、信訪等部門與派駐紀檢監督的協調聯動機制。二是對機關黨員幹部配偶子女及親屬的從業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配偶、子女在律師事務所從業的黨員幹部,由政治部逐一發函提醒,監察局逐一談話提醒,強調紀律規定,要求定期如實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情況。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領導幹部和辦案檢察官任職迴避的規定》,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領導、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和內設機構負責人以及辦案檢察官,其配偶、子女擔任律師並在國內從事訴訟業務的,應當實行任職迴避,防止權力尋租。三是嚴格規範涉案財物處理。認真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配合中央政法委推進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健全聯席會議機制和管理機制。
3.加強內部管理,嚴防違紀違規問題。一是組織機關黨員幹部深入學習黨章、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嚴肅紀律作風“15條禁令”、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頂風違紀的,敢於亮劍、敢於亮醜,堅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並加強警示教育。二是組織對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以機關各內設機構名義出版書刊和內部資料稿酬分配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結餘稿酬全部上交機關財務部門。注重源頭治理,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內設機構出版書刊資料稿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納入機關預算管理,明確開支範圍,依法合規分配,嚴防變相形成“小金庫”。中國檢察出版社制定《使用文字作品報酬支付標準》,統一稿酬標準,規範稿酬支付。三是針對“所屬社團和事業單位存在較高廉潔隱患”問題,制定加強所屬社團管理的意見。全面清查事業單位和社團臨時聘用人員情況,研究制定聘用人員管理有關規定。終止中國檢察官教育基金會活動,已辦理註銷登記。督促中國檢察官文聯強化內部管理,制定文聯借調人員管理辦法、文聯工作性經費發放暫行辦法、書畫作品收藏管理使用暫行辦法、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暫行規定、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四)著力解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比較突出,“四風”禁而不絕的問題。黨組全面梳理近年來作風建設情況,修訂《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實施辦法》,完善制度機制,持續整改“四風”突出問題,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
1.加強和規範會議檔案管理。一是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會議管理辦法》。為解決會議數量上升,一些會議存在超計畫、超規模、超標準問題,堅持年度會議計畫申報和會議方案提前審核制度,嚴格審核會期、規模、人數、預算,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凡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一律不予報銷。嚴格控制追加會議,年初未申報會議計畫的,原則上不安排會議。確需臨時增加會議的,嚴格報批程式。傳達部署類會議採取電視電話會議、網路視頻會議方式,確需現場召開的須說明理由,按程式審批;小型專家論證、徵求意見座談等不得變相以會議形式舉辦。各類會議會期一律不得超過2天。二是進一步加強檔案審核,嚴格控制檔案數量。除傳達貫徹中央精神,印發全國性重要會議檔案、重要決定,安排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外,其他工作原則上不再編髮最高人民檢察院檔案,也不再以辦公廳檔案形式印發各廳室局負責人在本條線會議上的講話、報告。加強對發文的審核,對於沒有必要發文或者沒有必要正式行文的,撤銷發文申請或者改變發文形式。可以公開的檔案,在《檢察日報》等媒體上刊登,不再印發檔案。充分利用機要通道、檢察專線網路平台向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檢察機關傳送電子檔案、簡報,推行無紙化辦公。三是針對領導活動新聞報導不夠規範問題,檢察日報社嚴格執行《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改進規範新聞報導的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全國檢察長會議新聞報導不超過2500字,對黨組和班子成員其他活動的報導不超過1000字,重要外事會見的報導不超過800字,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導。四是針對“各廳局和事業單位組織的業務競賽和評選創建活動種類和數量偏多、有的操作不規範”的問題,專門向機關各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發出通知,要求嚴格規範業務競賽活動組織工作,合理確定業務競賽活動周期,將各業務條線競賽活動嚴格控制在每3至5年一次。業務競賽活動方案須先提交政治部審核通過,然後交分管院領導審批,經費需提前一年納入預算計畫。規範業務競賽獎項設定,業務競賽標兵人數不超過參賽選手總數的10%、業務競賽能手人數不超過參賽選手總數的40%。
2.堅決整治公款吃喝、公費旅遊、公車私用等問題。盯住重要領域、重點環節,充分發揮檢務督察作用,加強對舉報、反映問題的核查和嚴肅處理。嚴格落實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範接待程式,加強審核把關,堅決防止超標準、超規格接待和超範圍陪餐。部署開展機關幹部領取公車補貼情況集中清理,凡已領取補貼的,一律不允許使用公車。修訂機關車輛使用管理辦法,嚴格用車報批程式和車輛回場制度,杜絕違規派車。專門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建成並運行新的機關考勤系統,嚴格考勤制度,對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津補貼一律不準發放。根據巡視反饋意見要求,將直屬事業單位臨時辦公用房納入整改範圍,嚴格按照規定集中清理。
三、始終保持管黨治黨的戰略定力,堅持不懈抓好巡視整改,從嚴從實推進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和改進各項檢察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突出強調,要知錯就改、“不貳過”,看到實質性變化。經過兩個月努力,巡視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我們清醒認識到,這次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大多數需要標本兼治,長期整改。我們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永遠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續深入抓好整改,確保問題見底,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向縱深發展,推動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四個意識”不是空洞的口號,不能只停留在口頭表態上,要切實落實到行動上。檢察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司法機關,在方向問題上必須始終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覺,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能有絲毫動搖。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意志為意志,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要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檢察機關落地落實。要模範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周永康為反面教材,堅決徹底肅清其流毒影響。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旗幟鮮明批駁和反對否定黨對司法工作領導的錯誤觀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二)進一步落實落細主體責任,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三次聽取“兩高”黨組工作匯報,習近平總書記都強調“兩高”黨組要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把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深度融入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增強抓黨建工作的主動意識,全面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把堅持黨的領導落實到加強黨的建設的具體措施上。要深入學習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帶頭落實“三會一課”、雙重組織生活、談心談話等制度,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要保持“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警醒,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堅決防止“燈下黑”。緊緊抓住辦案一線、領導幹部、關鍵崗位,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健全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通報制度。各廳級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三)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堅決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實踐證明,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充分認識“四風”問題的反覆性、頑固性,保持恆心、韌勁和定力,抓住要害、集中發力、持續用勁,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做好堅持、鞏固、深化的文章,做好抓常、抓細、抓長的工作,推動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要盯緊“四風”新動向、新表現,盯緊年節假期,盯緊八小時外,嚴字當頭、寸步不讓,堅決防止反彈回潮。要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細化調查研究、檔案、會議等各個方面落實措施。完善定期分析通報、檢查督促、公開曝光、責任追究等配套措施,在提高制度執行力上持續發力。要充分發揮檢務督察作用,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督察什麼問題,釋放出“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四)抓住“關鍵少數”,著力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從嚴管理和監督幹部。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領導幹部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關鍵少數”。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全國檢察機關的領導機關,黨組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成效,直接關係到檢察事業發展全局。要下大氣力抓好黨組自身建設,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更好地履行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好乾部標準,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式,進一步提升選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認度和滿意度。嚴格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加大輪崗交流力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將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持續深化巡視整改為契機,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要求,不斷開創檢察機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新局面,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努力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歡迎廣大幹部民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10-65209054;郵政信箱: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委,10072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
2017年4月28日
一、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把巡視整改作為最嚴肅最緊要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意見,既肯定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的工作,又嚴肅指出在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加強黨的建設、管黨治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整改意見。黨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講話精神和趙洪祝同志、中央巡視辦、中央第七巡視組要求,堅決貫徹政治巡視要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記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巡視反饋意見落實。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巡視整改的根本遵循。黨組多次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提高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2月20日,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同志立即主持召開黨組會,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十八屆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討論和理解巡視反饋意見。2月27日、3月24日,黨組兩次召開專題會議,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領會政治巡視內涵,研究部署推進整改工作。黨組同志深切感受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是管黨治黨理論創新的重要成果,也是做好新形勢下巡視工作、開展巡視整改的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認為,這次專項巡視是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一次政治體檢,也是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監督和推動。巡視反饋意見嚴肅嚴格、客觀中肯,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黨組和機關建設實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是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加強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推動檢察工作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黨組決心把巡視整改作為最嚴肅、最緊要的重大政治任務,堅持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把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為基本政治要求,把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任務,充分發揮巡視政治導向作用。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動員部署,明確巡視整改責任和要求。黨組專門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曹建明同志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推動整改落實。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召開專題黨組會、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10次,廳處級以上幹部會議8次,研究巡視整改相關檔案23次。2月27日,黨組召開專門會議,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以及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工作、選人用人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的反饋意見,逐條逐項研究黨組整改方案和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把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4個方面13個問題細化為24個具體問題,提出151項整改任務,每項整改任務都由一位院領導班子成員牽頭,並確定了具體的責任部門、完成時限。2月28日,召開機關各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正處長以上幹部參加的巡視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議。30個廳級單位和檢察官文聯根據黨組巡視整改工作方案,研究本單位整改“三個清單”。3月24日,分別召開專題黨組會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對巡視反饋中涉及到的具體人、具體事,逐項研究是否已經整改、是否符合整改要求,並進一步明確整改任務和措施。3月31日,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暨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通報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並逐一聽取30個廳級單位和檢察官文聯黨組織整改情況特別是存在問題和下步措施的匯報。4月13日,分別召開黨組會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通報近期工作進展,明確下步工作要求。4月17日、4月19日,再次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和黨組會,逐項審核整改任務是否落實到位。
(三)堅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帶頭,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形成齊心協力抓整改落實的整體合力。在巡視整改過程中,黨組班子成員堅持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問題,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門和分管領域整改,充分發揮表率作用。曹建明同志堅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問題直接過問、重點環節直接協調、重要案件直接督辦,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13個問題中,曹建明同志牽頭整改9個。班子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與分管部門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加強檢查指導。4月13日,院黨組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對標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部署,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主動認領責任,深刻剖析根源,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研究深入整改措施,鞏固、擴大巡視成果。機關各內設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織把解決共性問題與具體問題結合起來,把整改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普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嚴肅對待巡視反饋意見,真正把自己擺進去,對標檢視、躬身自省,認真做好自身整改工作。
(四)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巡視整改見思想見行動見成效。黨組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對整改責任、整改進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檢查,建立了五項制度:一是提醒和通報制度。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部門隨時溝通,對每個節點、每項任務落實情況跟蹤問效,督促責任部門按照既定時間節點報告整改落實情況。二是定期聯絡匯報制度。每周召開一次巡視整改聯絡會議,各部門向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簡要匯報,及時掌握整改情況,強化過程控制。三是分析研判制度。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及時分析各項整改任務推進情況,深入查找薄弱環節和原因,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四是整改銷號制度。嚴格質量標準,完成一項銷號一項,達不到要求繼續整改。五是專項督查制度。3月20日至23日,抽調精幹力量組成8個督查組,對各廳級單位黨組織巡視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4月6日至12日又進行第二輪督查,既“回頭看”存在問題的解決情況,又“向前看”制度機制建立執行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五)堅持標本兼治,健全制度規範,鞏固和深化巡視整改成果。黨組既注重整改具體問題,又重視制度建設,著力從源頭上、根本上健全長效機制。在制定整改方案和“三個清單”時,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充分運用巡視成果。整改過程中,堅持眼睛向內、自我加壓,對照巡視反饋意見,系統排查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存在的各類問題,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癥結,對需要完善制度規定的,及時修改;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規定的,抓緊調研、抓緊出台。巡視整改以來,先後制定和修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意識形態聯席會議等規章制度77項。堅持完善制度與制度執行並重,加強對制度執行的常態化監督檢查,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習慣,使制度真正成為管黨治黨、從嚴治檢的有力武器。
二、落實主體責任,逐條對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以最堅決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按照巡視反饋意見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一項一項抓好整改任務落實,巡視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黨組根據巡視意見確定的151項整改任務中,限期整改的63項,均已完成;持續整改的88項,均有階段性成果,建立了長效機制。巡視工作開展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已經函詢或發函提醒61人,談話提醒、批評教育12人,誡勉談話10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開除黨籍1人。
(一)著力解決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的問題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貫徹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黨組肩負著實現黨對司法工作領導的重大責任,必須善於從政治上把大局、看問題,善於從政治上謀劃、部署、推動工作。黨組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載體,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檢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今年以來,黨組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和中央重要會議、檔案精神44次,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特別是,持續深化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專門制定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10條意見”;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兩高”黨組匯報時的重要講話、對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做好檢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對今年檢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期間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召開全國四級檢察院參加的電視電話會議,對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出要求;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專門召開全國檢察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推進會,對各項改革任務精準落地作出部署。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制定《檢察機關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和《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等重要檔案。
二是深入推進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巡視期間,黨組召開專門會議,通報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情況和系統內巡視發現的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研究專項整治與常態化相結合的制度機制。全國檢察長會議、全國檢察機關貫徹全國兩會精神電視電話會議又對這個問題作了重點強調,堅持及時查處、領導帶頭、思想教育、制度約束相結合,綜合運用常規抽查、重點評查、專項檢查等措施,建立健全規範司法行為長效機制。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專門下發通知,部署深入推進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著力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違法處置涉案款物等違規司法現象。對巡視期間民眾反映的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逐案掛牌督辦。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專項督導,院領導及16個業務廳局負責人定點聯繫、包省督查、跟蹤問效,對各地檢察機關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情況開展督導調研。
三是針對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對中央辦公廳關於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印發落實通知不及時的問題,黨組深刻吸取教訓,要求各部門抓工作早啟動早部署,加大溝通協調力度,把握好徵求意見時間,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同時,黨組還反覆強調要嚴格落實檔案精神,加強和規範與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共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2.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全面徹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2014年中央通報周永康案件後,黨組兩次召開專門會議,並召開全院黨員幹部大會傳達通報、提出要求。在2015年初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黨組和班子每位同志都認真對照周永康案件深刻反思。巡視期間,黨組又召開專題會議,徹底揭露周永康假忠誠不講政治、假正義不講法治、假道德不講廉恥的真面目,深化對周永康問題嚴重性、危害性的認識。3月20日,再次向全國四級檢察院發出通知,推動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工作向深層拓展。
3.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黨組召開會議,專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集體學習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對照中央巡視辦關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報告,逐項研究整改方案,提出67條整改措施。組織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調研,在檢察系統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進行問卷調查,摸清底數。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檢察機關網路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構建機關各部門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檢察日報社建立意識形態工作分工負責制。國家檢察官學院、中國檢察出版社制定《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工作辦法》。
(二)著力解決黨的建設抓得不夠嚴不夠實,存在虛化弱化問題
1.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持續深入學習、堅決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各項制度,推動形成健康向上的黨內政治生活氛圍。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學習毛澤東同志《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深化對民主集中制的理解,著力提高集體決策水平。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嚴格執行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嚴格執行議題提前確定、材料提前印發等制度。今年以來,共召開黨組會26次、檢委會4次,重大問題集體討論、集體決策。二是嚴格落實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制度。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實施辦法》,重點明確黨組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的10條措施。三是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頭講黨課制度。要求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各廳級單位黨組織書記每年至少講2次黨課。建立廳級單位年度黨課計畫備案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落實的予以通報。四是落實和完善談心談話制度。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員談心談話實施辦法》,實行“六必談”:即提職提級必談;受到獎勵或處分必談;調入本單位任職時必談;工作崗位調整時必談;離職退休時必談;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必談。同時將談心談話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主體責任考核內容,納入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
2.從嚴從實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一是增強主動抓黨建意識。今年以來,黨組研究黨建工作議題21個。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院黨組領導下的議事協調機構,在黨建工作中發揮整合力量、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落實的作用,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暫行辦法》,要求廳級單位黨組織定期匯報黨建工作,健全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和考評機制。召開2016年度廳級單位黨組織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會,9個廳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現場述職,其他廳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書面述職。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建立換屆提醒制度,3月底已向今年將任期屆滿的8個黨支部(黨總支、黨委)發出通知,要求做好換屆選舉工作,其中檢察日報社黨委已完成換屆選舉。對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中黨員管理情況進行集中清查,完善黨員檔案,按月核查變動情況,加強規範管理。三是堅決治理重業務、輕黨建現象。認真總結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經驗,以基層經驗指導基層實踐。健全在特偵組、巡視組等成立臨時黨支部制度。反貪總局一局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中國檢察出版社、檢察日報社等事業單位黨組織把黨建工作作為主業,認真研究黨建規律,補齊黨建短板。
3.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黨員幹部管理和監督。認真學習中央組織部修訂印發的《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嚴格按照黨的幹部工作原則、程式、紀律辦事。一是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式。抓緊重新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廳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廳處級非領導職務晉升工作辦法》。強化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既充分考慮兢兢業業、埋頭苦幹的老同志,又充分考慮銳意進取、幹事創業的年輕同志。改進考察方式,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落實個別談話推薦制度,明確談話推薦的方式、範圍。研究制定京外調乾工作辦法,進一步嚴格標準、規範程式,防止違規調任。二是嚴格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全面排查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和出國(境)情況,對未經批准因私出國(境)或擅自更改目的地的嚴肅處理。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未及時向組織交存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巡視前已全部交組織集中保管。認真做好因私出國(境)審核審批,建立證件管理、審批備案資料庫,加強動態管理。督促領導幹部出國(境)返回後10日內交存證件。建立因私出國(境)管理情況季度通報和隨機抽查等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黨組會專題學習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召開廳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辦公室主任會議,加強對規範填報事項的政策教育,部署2017年度集中填報工作。嚴格落實幹部檔案任前審核制度,堅持“凡提必審”,在明確考察對象的同時,即啟動檔案審核工作,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發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暫緩考察,停止對涉嫌檔案造假人員的選任程式。加快推進幹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對幹部兼職情況進行全面徹底清理。研究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最高人民檢察院幹部兼職管理的意見》,對違規兼職、違規取酬等問題,一經發現,一律嚴肅依規處理。三是認真執行有關幹部政策。加強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溝通,積極推動明確相關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問題。加強幹部梯隊建設,更加重視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健全輪崗交流常態化機制。
(三)著力解決管黨治黨存在寬鬆軟,一些領域有較高廉潔風險的問題
1.狠抓“兩個責任”的落實。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黨組同志再次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和王岐山同志關於主體責任的重要論述,更加深刻認識到主體責任就是政治責任、法定責任,履行好主體責任考校的是政治定位、政治立場、政治態度和責任擔當。強化各級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督促黨組成員和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落實“一崗雙責”。今年以來,黨組研究黨風廉政建設議題8個。召開全國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從嚴從實部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各項任務。配合紀檢組制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辦法,明確根據問題線索性質、認錯態度和悔改表現,準確把握和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建立黨員幹部廉政檔案管理系統,形成“四種形態”動態台賬,做到一人一賬、實時更新、分級管理、動態評估。及時將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錄入系統,將廉政信息、動態台賬和巡視成果運用有機結合起來,及時發現、制止、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二是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加強和改進系統內巡視工作,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被巡視檢察院黨組配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的暫行規定》《關於建立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巡視組組長和巡視成員人才庫的意見》。研究制定《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與省區市黨委巡視機構協調配合開展巡視工作的意見(試行)》,實現情況互通、步調協調、標準一致、成果共享。今年擬組織對8個省級檢察院開展“回頭看”,對2個省級檢察院開展“機動巡視”。加強機關紀委履職能力建設,擬增設機關紀委內設機構,增加人員配置。加強機關紀委與紀檢組、監察局、巡視辦的溝通交流,形成監督合力。三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傳導。組織排查廉政風險點,制定整改措施,重點加強對涉及財務、裝備、後勤等廉政風險較高崗位日常管理和檢查,實行涉財涉物崗位雙人負責制,完善崗位定期輪換和任職交流制度。
2.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利用檢察權謀私。一是規範檢察權行使。專門下發通知,對貫徹《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提出要求,建立季度匯總統計、定期通報制度。嚴格規範對下級檢察院辦理案件的業務指導,全程留痕、有據可查,防止以指導為名行干預、插手案件辦理之實。嚴格執行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制度,建立內部監察、案件管理、巡視、信訪等部門與派駐紀檢監督的協調聯動機制。二是對機關黨員幹部配偶子女及親屬的從業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配偶、子女在律師事務所從業的黨員幹部,由政治部逐一發函提醒,監察局逐一談話提醒,強調紀律規定,要求定期如實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情況。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領導幹部和辦案檢察官任職迴避的規定》,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領導、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和內設機構負責人以及辦案檢察官,其配偶、子女擔任律師並在國內從事訴訟業務的,應當實行任職迴避,防止權力尋租。三是嚴格規範涉案財物處理。認真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配合中央政法委推進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健全聯席會議機制和管理機制。
3.加強內部管理,嚴防違紀違規問題。一是組織機關黨員幹部深入學習黨章、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嚴肅紀律作風“15條禁令”、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頂風違紀的,敢於亮劍、敢於亮醜,堅決嚴肅查處、絕不姑息,並加強警示教育。二是組織對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以機關各內設機構名義出版書刊和內部資料稿酬分配情況進行全面清理,結餘稿酬全部上交機關財務部門。注重源頭治理,研究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內設機構出版書刊資料稿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納入機關預算管理,明確開支範圍,依法合規分配,嚴防變相形成“小金庫”。中國檢察出版社制定《使用文字作品報酬支付標準》,統一稿酬標準,規範稿酬支付。三是針對“所屬社團和事業單位存在較高廉潔隱患”問題,制定加強所屬社團管理的意見。全面清查事業單位和社團臨時聘用人員情況,研究制定聘用人員管理有關規定。終止中國檢察官教育基金會活動,已辦理註銷登記。督促中國檢察官文聯強化內部管理,制定文聯借調人員管理辦法、文聯工作性經費發放暫行辦法、書畫作品收藏管理使用暫行辦法、接受社會捐贈資助暫行規定、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四)著力解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比較突出,“四風”禁而不絕的問題。黨組全面梳理近年來作風建設情況,修訂《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實施辦法》,完善制度機制,持續整改“四風”突出問題,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
1.加強和規範會議檔案管理。一是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會議管理辦法》。為解決會議數量上升,一些會議存在超計畫、超規模、超標準問題,堅持年度會議計畫申報和會議方案提前審核制度,嚴格審核會期、規模、人數、預算,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凡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一律不予報銷。嚴格控制追加會議,年初未申報會議計畫的,原則上不安排會議。確需臨時增加會議的,嚴格報批程式。傳達部署類會議採取電視電話會議、網路視頻會議方式,確需現場召開的須說明理由,按程式審批;小型專家論證、徵求意見座談等不得變相以會議形式舉辦。各類會議會期一律不得超過2天。二是進一步加強檔案審核,嚴格控制檔案數量。除傳達貫徹中央精神,印發全國性重要會議檔案、重要決定,安排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外,其他工作原則上不再編髮最高人民檢察院檔案,也不再以辦公廳檔案形式印發各廳室局負責人在本條線會議上的講話、報告。加強對發文的審核,對於沒有必要發文或者沒有必要正式行文的,撤銷發文申請或者改變發文形式。可以公開的檔案,在《檢察日報》等媒體上刊登,不再印發檔案。充分利用機要通道、檢察專線網路平台向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檢察機關傳送電子檔案、簡報,推行無紙化辦公。三是針對領導活動新聞報導不夠規範問題,檢察日報社嚴格執行《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改進規範新聞報導的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全國檢察長會議新聞報導不超過2500字,對黨組和班子成員其他活動的報導不超過1000字,重要外事會見的報導不超過800字,一般性會議和活動不作報導。四是針對“各廳局和事業單位組織的業務競賽和評選創建活動種類和數量偏多、有的操作不規範”的問題,專門向機關各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發出通知,要求嚴格規範業務競賽活動組織工作,合理確定業務競賽活動周期,將各業務條線競賽活動嚴格控制在每3至5年一次。業務競賽活動方案須先提交政治部審核通過,然後交分管院領導審批,經費需提前一年納入預算計畫。規範業務競賽獎項設定,業務競賽標兵人數不超過參賽選手總數的10%、業務競賽能手人數不超過參賽選手總數的40%。
2.堅決整治公款吃喝、公費旅遊、公車私用等問題。盯住重要領域、重點環節,充分發揮檢務督察作用,加強對舉報、反映問題的核查和嚴肅處理。嚴格落實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範接待程式,加強審核把關,堅決防止超標準、超規格接待和超範圍陪餐。部署開展機關幹部領取公車補貼情況集中清理,凡已領取補貼的,一律不允許使用公車。修訂機關車輛使用管理辦法,嚴格用車報批程式和車輛回場制度,杜絕違規派車。專門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建成並運行新的機關考勤系統,嚴格考勤制度,對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津補貼一律不準發放。根據巡視反饋意見要求,將直屬事業單位臨時辦公用房納入整改範圍,嚴格按照規定集中清理。
三、始終保持管黨治黨的戰略定力,堅持不懈抓好巡視整改,從嚴從實推進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和改進各項檢察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突出強調,要知錯就改、“不貳過”,看到實質性變化。經過兩個月努力,巡視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我們清醒認識到,這次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大多數需要標本兼治,長期整改。我們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永遠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續深入抓好整改,確保問題見底,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向縱深發展,推動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檢察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四個意識”不是空洞的口號,不能只停留在口頭表態上,要切實落實到行動上。檢察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司法機關,在方向問題上必須始終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覺,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能有絲毫動搖。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終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意志為意志,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要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在檢察機關落地落實。要模範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周永康為反面教材,堅決徹底肅清其流毒影響。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旗幟鮮明批駁和反對否定黨對司法工作領導的錯誤觀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二)進一步落實落細主體責任,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三次聽取“兩高”黨組工作匯報,習近平總書記都強調“兩高”黨組要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把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深度融入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增強抓黨建工作的主動意識,全面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把堅持黨的領導落實到加強黨的建設的具體措施上。要深入學習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帶頭落實“三會一課”、雙重組織生活、談心談話等制度,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營造良好政治生態。要保持“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警醒,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堅決防止“燈下黑”。緊緊抓住辦案一線、領導幹部、關鍵崗位,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健全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通報制度。各廳級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三)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堅決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實踐證明,只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黨風建設就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充分認識“四風”問題的反覆性、頑固性,保持恆心、韌勁和定力,抓住要害、集中發力、持續用勁,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做好堅持、鞏固、深化的文章,做好抓常、抓細、抓長的工作,推動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要盯緊“四風”新動向、新表現,盯緊年節假期,盯緊八小時外,嚴字當頭、寸步不讓,堅決防止反彈回潮。要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細化調查研究、檔案、會議等各個方面落實措施。完善定期分析通報、檢查督促、公開曝光、責任追究等配套措施,在提高制度執行力上持續發力。要充分發揮檢務督察作用,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督察什麼問題,釋放出“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四)抓住“關鍵少數”,著力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從嚴管理和監督幹部。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領導幹部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關鍵少數”。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全國檢察機關的領導機關,黨組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成效,直接關係到檢察事業發展全局。要下大氣力抓好黨組自身建設,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更好地履行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要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好乾部標準,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幹部選任程式,進一步提升選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認度和滿意度。嚴格幹部日常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加大輪崗交流力度。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將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持續深化巡視整改為契機,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要求,不斷開創檢察機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新局面,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努力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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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