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資金籌集工作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鞏固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成果,切實做好2008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根據省、市有關精神,現就籌集2008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資金的有關事宜向各鄉鎮人民政府、墾殖場、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發出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資金籌集,資金籌集的目標任務,資金籌集的對象和範圍,資金籌集的原則,資金籌集的標準,資金籌集的方法,資金籌集的時間,做好資金籌集工作的要求,要認清形勢,要廣泛宣傳發動,要強化工作措施,

資金籌集

資金籌集的目標任務


為了完成省、市下達的民生工程目標任務,各單位以本年度年末統計的鄉、村人口為基數,組織90%的人員參合。收繳參合資金。

資金籌集的對象和範圍


凡臨川區轄區內農業人口(包括鄉鎮、村辦企業、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農民職工、外出打工人員及中國小在校學生),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新農合(不接納非以戶為單位參加者)。60歲以上與子女分家的農民,列入其有承受能力的農業戶口子女家庭內,無子女在本村,鎮範圍內的可單獨參加。

資金籌集的原則


農民參加新農合實行自願原則;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合作醫療基金;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鼓勵集體經濟出資補助農民參加新農合。

資金籌集的標準


農民的參合資金以戶為單位,每年每人繳費15元,其中3元納入大病統籌基金,12元作為家庭門診賬戶。

資金籌集的方法


農民參加新農合的自繳資金由各鄉鎮場、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員統一收取。村(居)委會具體經辦,並將所征資金統一繳鄉(鎮)財政所,財政所按規定上劃到區新農合基金專戶。收取農民參合資金時,應據實填寫參合農民的基本情況,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收據。
農民“五保戶”和“低保戶”由鄉、村申報,經民政部門審核並確認後,其個人繳費由民政部門在大病救助資金中解決,家庭困難殘疾人(農民)參合經費可由區殘聯資助。資金直接撥付到區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

資金籌集的時間


自2007年11月20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基本結束,超過省、市規定參加新農合截止日期,不再接納要求參加本年度新農合的農民(新出生的嬰兒在出生後2個月,繳交參合資金和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後,可參加新農合,超過規定時間的不予接納)。

做好資金籌集工作的要求

要認清形勢

切實加強籌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穩定農村,關愛農民的重要舉措,但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長期、複雜的工作。為此,我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要廣泛宣傳發動

增強農民參合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通過廣播、電視、宣傳欄、印發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知識問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結合受益民眾的典型事例,有針對性地宣傳,讓農民民眾充分了解參加合作醫療後自己的權益、義務,明白看病報銷的辦法、程式和比例,消除農民的疑慮和擔心,從而自願積極參合。

要強化工作措施

確保按時完成參合資金籌集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切實把參合資金籌集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迅速抽調一批素質高、能力強、熱心為民眾服務的幹部,深入到村到戶,本著先易後難,先黨員幹部後一般民眾,先富裕家庭後一般家庭的程式,認真細緻地做好資金籌集工作。區財政局、衛生局要加強對參合資金籌集工作的調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籌資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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