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潢川縣200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辦法的通知

做好農民個人繳費的籌集工作,是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關鍵環節,也是整個合作醫療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執政水平的高度,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續健康發展的高度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做好參加合作醫療農民個人繳費的收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潢川縣200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辦法的通知
  • 地區:潢川縣
  • 時間:2007年
  • 內容: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辦法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潢川縣2007年度新型農村
合作醫療資金籌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潢川縣200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200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資 金 籌 集 辦 法
做好農民個人繳費的籌集工作,是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關鍵環節,也是整個合作醫療工作的重點和難點之一。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執政水平的高度,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續健康發展的高度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做好參加合作醫療農民個人繳費的收繳工作。
一、籌資原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農民個人自願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遵循“自願參加”原則,嚴禁強迫命令,嚴禁定指標、壓任務,嚴禁強行讓任何單位和個人為農民墊資或代繳合作醫療資金。
二、籌資標準
每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以戶為單位,每人每年繳費10元。
三、籌資辦法
(一)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鄉鎮、辦事處統一負責組織,村(居)委會具體實施,逐戶逐人收取,鄉鎮、辦事處財稅所一次性代收代繳,個人應繳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必須及時開具由縣財政局提供的《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票據》。
(二)鄉鎮、辦事處抽調專人協助村(居)委會負責資金籌集,工作人員現場填寫《2007年潢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個人繳費註冊登記表》、《潢川縣五保戶、低保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登記表》、《2007年潢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費註冊匯總表》一式三份,將農民以戶為單位交齊的每人10元資金,上繳到鄉鎮、辦事處財稅所,由財稅所代繳縣基金專戶。
(三)鄉鎮、辦事處合管辦在籌資工作結束後,負責將本轄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名單輸入微機並進行匯總,並將電子檔案和《2007年潢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個人繳費註冊登記表》、《潢川縣五保戶、低保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登記表》、《2007年潢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費註冊匯總表》一併上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四)鄉鎮、辦事處財稅所在籌資工作結束後,負責將本轄區籌集的資金全額上交縣財政局設立的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
(五)五保戶、農村低保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鄉為單位填寫《潢川縣五保戶、低保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登記表》,人員名單上報縣民政局、救災辦核准,每人10元的參保資金由民政救災部門解決,縣財政劃入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
(六)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有條件的鄉鎮、辦事處、村集體應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予資金扶持,資助的資金根據捐資人意願可用於增加合作醫療基金,也可用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辦公支出。
(七)籌資時間為2007年3月6日至3月20日。
(八)200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票據出具後,由村(居)委會負責統一保存,與2007年合作醫療證一起發放到參合農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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