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2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主題分類:教育
  • 發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教育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教育局、省部屬中等職業學校、有關高校:
為切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並為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工作打好基礎,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是維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合法權益和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基礎措施,是落實國家中職資助和免費政策的重要保證。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有利於推動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模式和教學管理制度的改革,有利於促進彈性學習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利於促進職業教育內部各層次、各部門之間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溝通和銜接。各級主管部門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措施,完善管理方法,堅持和維護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嚴肅性和準確性。
二、強化責任意識,明確管理範圍
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實行省、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的制度。
省教育廳:
1、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負責省部屬中等職業學校,由省教育廳審批設定的民辦職業學校,各級各地舉辦的衛生類、師範類中等職業學校(班),省屬高校舉辦的中專部(班)的新生學籍註冊、畢業證書審核驗印、學籍異動備案(如:轉學、轉專業、休學、復學、退學等)、畢業證書補辦。
2、省教育廳學生處負責所有“3+2”辦學模式學校(班)大專段的轉段、五年一貫制高職新生註冊和轉段工作,以及所有省管範圍的中職學歷認證。
設區市教育局:
1、省管範圍之外的所有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籍。
2、市、縣屬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的“3+2”辦學模式學校(班)的中專段學籍。
3、省教育廳委託代辦學籍。
三、嚴格管理程式,提高管理水平
(一)新生學籍註冊
1、註冊時間
春季招生註冊時間:4月15日--31日;
秋季招生註冊時間:10月15日—31日。
2、註冊要求
①以統一的資料庫結構(附屬檔案1)上報新生錄取備案的電子信息。註冊時需攜帶統一格式列印的《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附屬檔案2)。
②所有衛生類、師範類新生註冊以省考試院審核錄取結果為準,註冊時提供省考試院審核錄取登記表。所有招收衛生類專業的院校,要提供經省衛生廳、教育廳、發改委聯合評估合格的檔案。民辦衛生類學校應同時提供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畫檔案。
③“3+2”辦學模式新生學籍由中等職業學校會同聯辦高校一起註冊。以省考試院審核錄取結果為準,註冊時提供省考試院審核錄取登記表,同時提供省教育廳下達的年度招生計畫檔案。
(二)電子圖像採集
省管範圍學校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新生學籍註冊時,一併報送新生電子圖像信息(統一按報送資料庫中學生的身份證號命名)
電子圖像信息規格:格式JPG,大小22.6×33.1(寬×高,毫米),解析度300×300dpi,電子檔案大小不超過30KB,藍底彩色。一律不得使用翻拍或掃描的圖片。
(三)畢業證書驗印及電子註冊
1、從2010年秋季畢業生開始,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實行統一防偽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畢業證書的編號由學校負責填寫,編號要求見附屬檔案1備註。
2、審核驗印須提交材料:《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審核驗印暨電子註冊申請書》(附屬檔案3);畢業生學歷證書電子資料庫(資料庫結構見附屬檔案1);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或招生錄取備案登記表原件;學生成績表;學籍變動情況相關材料。各學校在上報學歷證書電子數據的同時,一併報送畢業生的電子圖像信息。
3、辦理時間:省管理許可權內的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春季畢業的在1月15日—31日辦理,暑期畢業的在6月15日—30日辦理。
市管理許可權的辦理時間由各市自定。
四、增強服務意識,靈活管理方法
中等職業學校辦學形式多樣,招生方法靈活。其學籍管理一方面必須適應這一鮮明的職教特點,另一方面也必須嚴格程式,謹守原則。
1、常年招生問題
除春秋兩季正常招生實行常規註冊之外,其它時間批量招生在一個班以上的,可申請按程式辦理註冊及畢業手續。
2、辦理學歷證書遺留問題
上一季度學歷證書電子註冊漏辦、錯辦所遺留的問題,分別在春秋學籍備案及電子註冊時集中辦理;畢業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由學校核實並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及《核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明書登記表》(附屬檔案4),每月的最後一周集中辦理。
畢業證明書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按管理許可權由省、市分別補辦。畢業證明書的編號由學校負責填寫,編號要求見附屬檔案5。畢業證明書與原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3、學生學籍異動備案
學生學籍異動,如:轉學、轉專業、休學、復學、退學等,分別在學籍備案期間集中辦理。具體辦理辦法執行《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冀教學[2007]11號文)和《河北省教育廳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學有關事項的通知》(冀教學[2007]22號),《轉學申請表》見附屬檔案6,《學生學籍異動情況備案登記表》見附屬檔案7。
4、為中職學生資助做好服務
嚴格的學籍管理是做好中職學生資助和免費工作的重要保證。為使兩者關係協調,便於資助和免費工作順利進行,做以下規定:
①現在由省資助的中等職業學校(班),一律到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註冊學籍;由設區市、縣資助的,一律到設區市教育局註冊學籍。
②由設區市、縣資助的衛生類、師範類職業學校(含民辦)的新生學籍註冊,省教育廳委託各設區市教育局代為辦理。
③省資助的民辦職業學校和市屬五年一貫制高職的新生在省教育廳註冊學籍之後,需在所在市教育局備案。
④各設區市教育局管理的新生學籍註冊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新生匯總數據總庫及電子圖象信息,刻光碟報教育廳職成教處備案。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政策性、時效性強,涉及學生的切身利益和學校的辦學聲譽。各學校要切實負起責任,要準確、及時、真實地填報學生信息。如因漏報、信息錯誤造成學生不能領取畢業證書,影響學生就業等,學校應承擔責任。對弄虛作假騙取學籍和資助、免費資金的,將予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涉及違法的,將追究當事人和學校的法律責任。
附屬檔案:
1、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信息資料庫結構
2、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
3、畢業證書審核驗印暨電子註冊申請書
4、核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明書登記表
5、畢業證明書編號規則
6、轉學申請(確認)表
7、學生學籍異動情況備案登記表
二ΟΟ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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