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20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編號:教職成[2012]6號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簡介,詳情,

簡介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現就做好2012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詳情

一、全面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2012年是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關鍵一年。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有關部署,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本地區國中畢業生的實際,按照教育規劃綱要關於“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今後一個時期總體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合理安排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2012年全國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要達到800萬人,紮實推進高中階段教育科學發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職普比例不合理的地區,應切實加快高中階段教育結構調整,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各地在認真做好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要樹立“面向人人、面向社會”的辦學理念,積極拓寬招生服務面向和生源渠道,完善招收非應屆國中畢業生的招生及教學制度改革,繼續把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納入當地2012年度招生計畫,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
二、建立健全制度,繼續強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統籌管理
各地要切實承擔起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責任,進一步健全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創新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引導國中畢業生按比例合理分流作為統籌管理的中心工作,作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各地要統一制定並向社會和考生公布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畫、招生政策和措施,統一組織區域內國中畢業生報名和填報志願,統一組織生源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地要按照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嚴格落實本行政區域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計畫。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補錄時間,原則上到11月10日截止。
三、最佳化招生專業結構,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區域合作機制
各地要按照中央關於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最佳化配置職業教育資源。東部地區和中心城市,要出台政策措施,建立相關機制,充分利用優質教育資源,面向中西部地區,開展各種形式的聯合招生合作辦學。要進一步加強東西部對口支援省級教育部門之間的合作,促進東西、城鄉中職學校在聯合招生、專業建設、教學研究、幹部教師培訓、學生實習就業等方面廣泛深入合作。要加大中央有關政策落實力度,進一步辦好內地西藏中職班和內地新疆中職班。
四、嚴格規範辦學秩序,實行中職招生準入制度
各地要採取切實措施,建立相應機制,嚴格規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辦學秩序。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規程》和《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標準》等檔案要求,嚴格審核學校辦學資質和招生專業,科學核定辦學規模和年度招生人數,合理確定專業設定及分專業招生計畫,嚴格實行中職招生準入制度,確保中等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質量。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所屬學校和在行政區域內招生的各類中職學校的招生計畫、辦學形式以及招生宣傳等進行嚴格審查,公布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學校名單。對不符合國家標準和教學質量差的學校,要堅決調減招生規模,並限期整改。整改工作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對違規辦學、招生管理不善、辦學秩序混亂、管理工作薄弱、出現嚴重不穩定事件的學校,要視情節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的處罰。對於開設農村醫學專業的中職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嚴格審查其辦學資質,合理確定招生規模。各地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目標管理機制,出台實施性措施和問責制度,將中職招生計畫完成情況納入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內容。要完善招生激勵機制,對招生措施得力、銳意進取、招生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五、加強管理,進一步做好中職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檔案要求,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要認真做好學生學籍信息的採集、審核、上報等工作,既要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註冊新招收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和未升學應屆高中畢業生數據,也要對通過登記、註冊入學等方式招收的非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城鄉勞動者的有關數據如實註冊,確保電子註冊招生數據與發展規劃部門的招生統計數據一致。根據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招生、集中錄取、補錄、註冊入學等各種招生工作的實際,新生實行春、秋兩季註冊,秋季註冊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
六、加大宣傳與服務,推進招生工作“陽光工程”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部門和各中等職業學校要認真做好中職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各地要採取有力措施,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惠民政策。各學校要加強宣傳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等,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管理服務平台,建立和完善中職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加快實現計算機網上錄取,為中職招生提供強大的信息支持和真實、準確的錄取依據,避免重複招生、重複錄取、搶拉生源和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發生。各地要深入推進並有效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為中職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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