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全省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認真做好春季招生和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工作。春季招生對象為歷屆國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青年,嚴禁招收國中在校生。春季招收的學生應在3月底之前開學,並在4月前辦理註冊手續,否則,按秋季入學對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教育廳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Qinghai Province Education Department and other vocational school enrollment work
  • 辦理註冊時間:4月前
西寧市、各自治州、海東地區教育局,各高等職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省政府印發的《青海省中等職業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2009-2020年)》和全省教育發展實際,2010年全省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除技工學校)計畫招生30000人。為確保按時完成任務,現將招生計畫予以分解(見附屬檔案),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青教職成〔2010〕8號
一、各州(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對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實行統籌管理,切實保證高中階段教育的增量部分主要用於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努力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調整和最佳化結構,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
二、大力發展農村牧區中等職業教育,擴大面向農牧區的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西寧市和六州要繼續做好面向“三江源”地區的招生工作,重點招收三江源移民區具有國中文化程度的移民農牧民子女。有關具體問題我廳將另行通知。
三、要按照《青海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職成[2008]2號)要求,繼續做好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工作。要不斷創新招生工作思路,努力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服務對象範圍,將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進城農民工、退役軍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城鄉勞動者納入當地年度中職教育招生計畫和統計範圍,進一步拓寬生源渠道。
四、認真做好資助和免學費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財教[2008]336號)和《關於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工作的意見》(財教[2009]442號)及我省有關要求,加強對中職學校新生學籍註冊的監管,堅決杜絕雙重學籍和同一學生重複申報國家助學金的現象,確保足額、及時將國家助學金髮放到每個符合條件的學生手裡。
五、加強學籍信息化管理。充分發揮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作用,嚴格按照招生錄取審批後的新生名冊建立電子學籍,實行招生資格、學生學籍電子註冊,保證招生錄取結果的真實準確。要加強招生動態管理,繼續實行招生工作信息旬報制,各地各校應在每月(春季為3月、4月、秋季為7月至11月)15日和30日將招生進展情況報我廳職成教處。
六、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規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詐行為,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國中學校不得通過向中等職業學校推薦生源收取費用,中等職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對違反招生政策、擾亂招生秩序和各種非法辦學行為,要嚴肅查處。
七、加強招生宣傳工作。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各種有效形式,大力宣傳發展職業教育的重大意義,當地職業學校的辦學特色,以及職業學校畢業生典型事跡等。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使國家和省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各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全省各類中等職業學校2010年指導性招生任務分解表
二○一○年三月一日
全省各地區、各類中等職業學校2010年指導性招生任務分解表
地區/學校
地區/學校
2009年中職招生任務 (人)

合計
32000
地區
小計
23100
1
西寧地區
9000
2
海東地區
8200
3
海南州
1500
4
海北州
700
5
海西州
1500
6
黃南州
1100
7
玉樹州
600
8
果洛州
500
省屬中職
小計
8900
1
青海省工業職業技術學校
2200
2
青海省水電職業技術學校
2000
3
青海省重工業職業技術學校
1700
4
青海省西鋼職業技術學校
800
5
青海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500
6
青海省文化藝術職業學校
300
7
青海省體育職業技術學校
350
8
青海省華夏職業技術學校
200
9
青海省郵電職業技術學校
200
10
青海省科技職業技術學校
200
11
青海省女子職業技術學校
200
12
青海省鐵路職業技術學校
100
13
青海省青年職業技術學校
100
14
青海省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校
50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