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對口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

2010年部分高等院校繼續從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學校、幼兒師範學校、職業中專學校、職業高中學校、成人中專學校、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中對口招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對口升學考試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山西省教育廳
  • 發文字號:[2010]4號
  • 發文對象:職業院校
招生對象,考試,錄取,報名,獲得榮譽,

招生對象

及報考條件
凡經我省註冊具有正式學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往屆畢業生報考須具有我省戶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考生可按對口和相近專業報考。
考生根據所學專業對照《山西省2010年對口招生專業類別、涵蓋專業及考試科目》(見附屬檔案)填報志願。對專業類別中未涵蓋的個別專業,限定考生選報相近的專業類別。
天津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面向應屆畢業生招生。
運城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前教育專業面向全省招生。
山西中醫學院針灸推拿專業招收視力殘疾考生,由學院自行組織考試。
陽泉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特殊教育專業面向山西省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招收應屆畢業生。
成人中專學校參加對口升學考試的畢業生必須是入學時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或省教育廳依據有關規定批准錄取的普通中專或職業中專畢業生。

考試

2010年對口升學考試於6月7日、8日進行。繼續執行文化課加專業課的考試內容,文化課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滿分150分;專業課考專業綜合和專業基礎兩科,每科滿分150分。部分專業只考專業綜合,滿分150分。考試成績按文化課平均成績的50%與專業課平均成績的50%換算為錄取總成績。
從2011年開始,考試成績按實際考分相加,不再折合換算。文化課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滿分100分;專業課考專業綜合和專業基礎兩科的,每科滿分150分,只考專業綜合一科的,滿分300分。外語類、師範類和部分藝術類專業考試總分為300分,其它專業考試總分均為600分。
報考音樂、美術、酒店管理、舞蹈、表演類專業的考生要進行專業測試。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要進行口語聽力測試。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須參加面試。測試具體安排由考試中心另行發文。

錄取

對口升學的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省教育廳職教處共同組織實施,省教育廳和省考試管理中心紀檢部門對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報名

對口升學考生資格由各市教育局、招生相關部門共同負責審查,各市學籍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資格審查要本著“哪一級審查,哪一級負責”的原則,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考試,為廣大中職畢業生創造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考試環境。
招生院校、專業見晉教發[2010]5號檔案。
考務工作由省考試管理中心另行安排。

獲得榮譽

1、2010年天津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陝西科技大學、重慶師範大學涉外商貿學院、山西大學、山西師範大學、山西大同大學、晉中學院、長治學院、忻州師範學院和太原工業學院繼續招收職教師資本科生。
2、繼續執行對獲得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獎項的考生在錄取時實行加分鼓勵的政策: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三等獎以上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一等獎的選手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加15分;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二等獎的學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加10分;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各比賽項目三等獎的學生,按相應專業在錄取總成績中加5分。獲獎選手參加對口升學考試,所獲獎項三年內有效,獲多個獎項的,以其中最高一項計算,不作累計加分。獲得加分獎勵資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廳公布的競賽相關檔案為準。
各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接此檔案後,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對口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附屬檔案:
山西省2010年對口招生專業類別、涵蓋專業及考試科目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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