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計畫單列市教育局:

最近,由教育部等七部委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強調指出,我國職業教育正在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部門一定要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實現職業教育的新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新貢獻。當前,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就是抓好2004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要採取切實措施,努力使今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總量突破600萬人。現就做好此項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的意見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類型:意見
  • 內容: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擴大
通知內容,發布機構,

通知內容

教職成〔2004〕9號
一、深刻認識當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重大意義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職業教育提出了強勁的需求。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城鎮化,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就業和再就業,都要求職業教育在新形勢下要有一個大的發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七部委召開的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認真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統籌職業教育與其他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儘快改變職業教育發展相對滯後的局面,推進職業教育快速持續健康發展。要按照會議提出的從現在起到2007年,以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提高高中階段教育的入學率,逐步實現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高於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的要求,認真研究和調整本地區的高中階段教育結構,抓緊抓好2004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同時,制定本地區2004年—2007年分年度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報教育部備案。
二、調整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努力使2004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有較大幅度增長
根據此次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五”規劃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目標要求,2004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不能少於600萬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這一目標要求,努力擴大2004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對近年來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較低的地區,要通過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對高中階段教育職普比例仍嚴重失衡的地區,要採取切實措施,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努力使高中階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三、加強城鄉統籌、東西合作,努力擴大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農村和西部地區招生規模
要充分發揮東部地區和城市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和就業的優勢,加強城鄉統籌、東西合作,千方百計擴大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農村和西部地區招生規模。允許大中城市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打破區域界限,試行跨地區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或採取多種形式與農村和西部地區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聯合招生合作辦學。
四、進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大膽創新工作體制和機制
各地可根據實際,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提前招生、推薦入學、註冊入學、自主招生、集中錄取、多次錄取、春秋兩季招生等制度和辦法。同時,積極探索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情、市(地)情的招生工作體制、機制和辦法。
要堅持體制創新,建立統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從招生計畫、招生政策、實施辦法等方面統一領導、統籌協調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以促進國中畢業生合理分流,保證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
要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自主權。允許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應、往屆國中和高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歷的人員入學;允許中等職業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辦學條件自行確定招生專業和規模;允許中等職業學校根據用工單位的需求,調整教學內容、學習方式和學習時間。
五、採取切實措施,加大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力度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等有關檔案精神,採取切實措施,加大對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要採取設立專項資金、獎貸學金、發放教育券、減免學費等政策措施,吸引農村和西部地區貧困家庭學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同時,鼓勵支持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資助家庭貧困學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使其通過接受職業教育實現轉移就業和家庭脫貧,進而拉動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提高農村和西部地區高中階段教育入學率。
要積極鼓勵支持行業、企業舉辦職業學校和民辦職業學校的發展,保護民辦職業學校依法招生和辦學的權益,充分發揮民辦職業學校在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中的作用。
六、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率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積極與勞動和人事部門合作,建立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網路平台,加強與企業和人才、勞務市場的緊密聯繫,廣泛收集人才和勞動力市場需求信息,為畢業生提供準確、快捷的就業信息服務和就業指導。
要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的指導,引導學校轉變辦學思想、辦學模式和辦學機制,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面向社會、面向市場,實行“定單式”教育。要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招生與就業機構,在中等職業學校建立並實行招生和就業工作一把手負責制,不斷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率,進而拉動中等職業學校擴大招生規模。
七、實行目標管理,建立職業教育招生工作責任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中階段教育的巨觀調控,要根據本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的總體規劃,按照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對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任務進行逐級落實,實行目標管理,並將此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與年度工作業績考核和獎勵結合起來。
從2004年起,教育部建立職業教育事業發展年度報告制度。每年招生結束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本年度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情況報告教育部。教育部將以適當形式進行通報,並將中央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的投放與各地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情況掛鈎。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發布機構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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