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
- 發布部門:銀川市人大(含常委會)
- 批准部門: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含常委會)
- 批准日期:2013年09月29日
- 發布日期:2013.09.30
- 實施日期:2013.11.01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效力級別:較大市地方性法規
- 法規類別:市政公用與路橋
《銀川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於2013年8月14日銀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銀川市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管理辦法》業經2006年8月11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6年10月8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條例全文 (2017年7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城鎮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鎮地下管線(...
(六)地下管線井具設施:指依附於城市道路上用於電力、通訊、燃氣、熱力、中水、給排水(含消防供水)等地下井體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市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範圍內的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銀川市市政工程管理處、銀川市路燈...
施工安全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 建築施工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築業企業應當加強文明施工管理,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築業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築...
確需挖掘的,挖掘人應當按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經批准挖掘的,申請人應當按照該段公路原建設費用標準的二倍承擔修復或者改建公路的補償費用。第二十七條 因地下管線設施發生故障需要挖掘農村公路及公路用地進行緊急搶修...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銀川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
56、《銀川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銀川市人民政府令19號令,發布日期2006年4月8日。57、銀川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銀川市公園管理辦法》的決定銀川市人民政府令2號令,發布日期2011年4月13日。
第四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築業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等設施資料,建築業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第四十二條 建築業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衛生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措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
《銀川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是銀川市為促進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綠化、美化市容,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制定的條例。發布信息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銀川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1994年12月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第十屆人民...
(二)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分析報告,包括: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環境、工程特點、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標等內容;(三)設計單位對工程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議;(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各種地下管線資料和相鄰建築物、...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前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電力設施及地下管線資料;(二)拆除建築物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並且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擔;(三)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需要變動的建築裝飾、裝修...
第十條 依據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對影響城市規劃的實施,違法占用道路、廣場、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壓占地下管線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未經城市規划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在城市規劃區內違章亂搭亂建、...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全文共二十二條。發布背...
新建其他地下管線或者設施,確需與已建成的再生水公共供水管道並行或者交叉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有關設計規範,不得危及已建成的再生水公共供水管道的安全。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再生水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重建或補償。第二十條 嚴禁...
第二條 凡在本市市區內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築垃圾是指新建、擴建、改建維修、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市政工程、地下管線管所產生的工程余泥、余渣及其他廢棄物。第四條 銀川市建設委員...
新建其他地下管線或者設施,確需與已建成的供水管道並行或者交叉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有關設計規範,不得危及已建成的供水管道的安全。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城市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重建或補償。第二十六條嚴禁損壞和擅自拆除城市供水...
新建其他地下管線或者設施,確需與已建成的城市供水管道並行或者交叉的,應當符合城市規劃和相關設計規範,不得危及已建成的供水管道的安全。第二十條 禁止損壞和擅自拆除城市供水設施。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城市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重建...
及時對物業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並及時處理安全隱患;合理設定消防車道、施劃禁止停車標線、保障消防車道暢通,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不被占用;是否按照契約約定對高層建築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開展地下管線等...
《蚌埠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是蚌埠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下管線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地下管線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珠海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地下管線管理制定的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下管線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管線空間資源,保護地下管線設施,保障地下管線安全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規範地下管線工程建設行為,保障地下管線運行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宜賓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6月19日宜賓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8年7...
第三條本市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拱墅區、江乾區、濱江區行政區域內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適用本條例。企事業單位自用的地下管線的建設管理,不適用本條例。軍事專用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第四條城市地下管線建設...
陝西省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2013年5月29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 。2013年5月29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號公布 。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地下...
《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是合肥市為了加強地下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科學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制定的條例。條例批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的決議 (2018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