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已經金昌市政府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2月5日印發.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2月5日
- 實施時間:2021年2月5日
- 發布單位: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金昌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已經金昌市政府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2月5日印發.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金昌市市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已經金昌市政府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2月5日印發.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市級儲備糧(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輪換管理,實現輪換工作制度化、...
《金昌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已經金昌市政府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2月 5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市級儲備糧的管理,保證市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發揮市級...
《甘肅省糧食儲備安全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全省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維護糧食市場穩定,保障糧食安全,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於2023年1月9日十三屆...
第六條 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第二十條 規定的條 件確定,具體承擔地方儲備糧的經營管理,並對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與儲存安全負責。承儲企業不得從事與地方儲備糧無關的其他糧食經營...
《南昌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修訂)》已經南昌市政府2022年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南昌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4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 6月6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市級儲備糧的管理,維護糧食...
第三條 省級儲備糧的計畫、儲存、輪換、動用及相關管理和監督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省級儲備糧的所有權屬於省人民政府。未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省級儲備糧。第五條 省級儲備糧的管理應當完善制度、嚴格管理...
地方儲備糧輪換的具體辦法,由省發展改革部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並徵求農業發展銀行的意見。地方儲備糧的收購、銷售、輪換應當通過規範的糧食交易市場公開進行,也可以通過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動 用 縣級以上...
江西省省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增強省政府對糧食的巨觀調控能力,確保我省糧食安全,規範省級儲備糧油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級儲備糧油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省政府。未經省政府批准,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動...
辦法全文 一、輪換糧油品質的控制 中央儲備糧油的輪換,是指在儲備規模不變的情況下,為保持中央儲備糧油品質符合國標規定,經營管理中央儲備糧油的單位根據中央儲備糧油的品質檢查認定結果,按照國家計畫,以新糧油替換庫存糧油。品質認定...
《海南省地方糧食儲備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地方糧食儲備管理,確保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規範,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糧食儲備安全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結合海南省實際,而制定的本辦法。2023...
《海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經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發布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海南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 瓊府辦〔2022〕15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南...
《山東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經2006年5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6年6月1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6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收購、儲存、輪換、動用、法律責任、附則7章37條,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山...
承儲企業對監管檢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自接到結果反饋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申請,處理原則按照《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第五章資金和費用補貼 第二十三條市級儲備糧輪換所需政策性...
地方政府儲備糧財政補貼標準和補貼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糧食部門制定。第六條 地方政府儲備糧貸款實行與糧食庫存值增減掛鈎、專戶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管理。農業發展銀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安排地方政府儲備糧收購、輪換所需信用貸款資金,收回...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3號,《湖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5月27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長:王國生,2013年7月8日。辦法全文 湖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 (2013年7月8日湖北省...
《浙江省省級儲備糧訂單管理辦法(暫行)》是為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規範省級儲備糧訂單管理,依據《浙江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浙江省省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浙江省政策性糧食收購工作規範(試行)》等有關...
為了加強和規範地方儲備糧管理,增強政府巨觀調控能力,維護糧食市場穩定,保證糧食供給安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地方儲備糧儲存、輪換、應急動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市糧食局負責市級儲備糧總體布局的規劃和日常管理工作,審核承儲國有糧食企業的資格,制定儲備糧的輪換方案,監督和檢查市級儲備糧的數量和質量及本辦法執行情況等,以確保市級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管理規範、儲糧安全。市財政局根據市...
數量、質量等情況,規範對糧食經營企業的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監督和指導糧食經營企業加強庫存管理,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辦法全文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縣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確保縣級儲備糧的安全和糧食市場的穩定,規範縣級儲備糧管理,參照中央儲備糧油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88號令)和省級、市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洪糧字[2004]46號),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儲備糧食指市級政府儲備和區縣級政府儲備,包括原糧、成品糧和食用植物油。地方政府儲備的成品糧油(含小包裝食用植物油),其質量安全管理從其成品糧油管理有關規定。第三條 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本級政府領導下...
《江蘇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9月9日經省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長 羅志軍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辦法依《江蘇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級儲備糧管理,發揮市級儲備糧保障糧食安全的作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市級儲備糧的收儲、銷售、輪換、儲存、動用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
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地方儲備糧的收購、儲存、銷售、輪換、動用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地方儲備糧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其管理與運作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省人民政府制定下達省、設區的市的地方儲備糧...
定期輪換的省級儲備糧輪換架空期原則上不得超過四個月。超過輪換架空期的,不享受相應財政保管費用補貼。動態輪換的省級儲備糧按照常儲常新的原則由承儲企業進行輪換。省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由省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省...
市級儲備糧普通稻輪換價差盈利由承儲企業上繳市財政用於補充糧食風險基金;優質稻輪換採取包銷的方式進行,輪換產生的盈虧均由承儲企業承擔,輪換費46.7元/噸/年;儲存損耗補貼參照新修訂的《湖南省省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湘糧調〔2021...
凡從事市級儲備糧收、儲、調運和銷售(包括輪換)以及資金管理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儲備糧,是指由市人民政府決定並下達計畫儲備的糧食,主要用於調節全市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
第二條 本市市級儲備糧的收儲、銷售、輪換、儲存、動用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市級儲備糧,是指市人民政府儲備的用於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糧食...
市糧食局內設7個科(室),即: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購銷管理科、儲運管理科、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科、。市局直屬企業6個,即,金昌市金禾糧油商貿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宇糧食購銷儲備有限公司、金昌市金谷糧油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本市市級儲備糧的收儲、銷售、輪換、儲存、動用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市級儲備糧,是指市人民政府儲備的用於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