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過程
飛機作為軍用是從偵察開始的,空中偵察的作用是無可置疑的,在偵察飛行中,順便甩幾顆
手榴彈或
迫擊炮彈就成了“
轟炸機”的開端。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中期(1915年)已出現了專門研製的轟炸機,它就是沙俄的一種重型四發轟炸機,稱西科爾斯基“伊利亞·穆羅梅茨”Ⅱ型,由波羅的海鐵路工廠研製。該機起飛重量4 590千克,可載炸彈520千克,乘員7名,每台發動機功率110千瓦(150馬力)。另一種是
義大利的“卡普羅尼Ca32”型三發轟炸機,由卡普羅尼航空工程公司研製,起飛重量3 300千克,可載炸彈850千克,乘員4名,每台發動機功率73.5千瓦(100馬力)。但真正開始用飛機專門轟炸特定目標的是德國人,1917年
德國對倫敦和英格蘭南部的持續轟炸,特別是夜間轟炸,開創了一個殘酷殺傷平民百姓的先例,並引起英國後來的報復。從此也就有了“戰略轟炸機”的稱謂。
二戰前夕,遠程轟炸機受到重視的程度在各國是不同的。
英國一貫重視轟炸機的研製,因此先後有“c”(Halifax)、“蘭開斯特”(Lancaster,)等優秀機型參戰。美國在二戰開始時軍用飛機性能落後,由於有強大的工業和技術基礎,後期才大量出現一流的作戰飛機。美國遠程轟炸機最有名的是
B-17、
B-24和
B-29(B-29轟炸機是曾轟炸
日本廣島、
長崎的美軍轟炸機)。前蘇聯對遠程轟炸機的作用則有不同看法,加上工業基礎的關係,優先發展戰鬥機是適合國情的。1932~1937年生產的TB-3型共裝備818架。1949年的別-8四發轟炸機,起飛重量32噸,載彈2噸,航程4700千米,則只生產了79架。德國一貫只重視
戰術轟炸機,特別“迷信”
俯衝轟炸機,在批生產的轟炸機系列中根本沒有遠程轟炸機的位置,也不支持研製。所以當征服大部分歐洲後,需要從空中攻擊英國和空襲原蘇聯時,特別是需要轟炸已搬遷到烏拉爾山區的原蘇聯軍工廠時才發現沒有可用的武器,而這時已經晚了。
日本也有類似情況,但不是不想研製而是受技術力量和財力所限。1943年開始發展的G8N1型“連山”四發重轟炸機,大小、性能和布局都與B-17相似,航程為3950千米,載彈2~3噸,到投降時只試製了4架,並且尚未全部試飛。截止2019年,地球上共有三個擁有轟炸機的國家:美國、俄羅斯、中國(現役
轟-6)。
第一架轟炸機
轟炸機是用於從空中對地面或水上目標實施轟炸的軍用飛機,是航空兵實施遠程空中突擊的主要機種。轟炸機可攜帶
炸彈、
飛彈、
魚雷或核武器等,轟炸敵方軍事基地、指揮中心、交通樞紐、經濟和政治中心。轟炸機通常用於遂行遠程空襲任務。它體積大、航程遠。火力猛,堪稱飛機家族中的“大哥大”。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使用“
齊伯林”式飛艇分別對
比利時、波蘭
華沙、法國巴黎和英國實施了轟炸,由此拉開了戰略轟炸的序幕。飛機誕生後,最初被用途軍事偵察,隨後即投入戰鬥用於轟炸敵方目標。因此轟炸機算得上是出現最早的機種之一。飛機家族中的又一個新成員――轟炸機,從此逐步走上了空中戰場舞台。儘管誰都認為飛機比飛艇更適宜於進行轟炸,但在當時,關於使用飛艇還是使用飛機進行轟炸這個問題,各國認識是不一致的。由於各國認識上的不一致,因此,在研製轟炸機方面,有的早,有的晚,有的進展快,有的進展慢。俄國人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就已經認識到了飛機終將取代
飛艇。因此,俄國在研製轟炸機方面,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國家。俄國人率先開始研製轟炸機,並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其中最為顯著的成就,就是研製出了世界上第一架4發動機的重型轟炸機。
1912年11月,位於俄國聖彼得堡的
波羅的海車輛工廠製造成功了一架巨型飛機。巨型設計者是伊戈爾·伊萬諾維奇·西科爾斯基。該機重4545公斤,翼展28米,裝有4台74千瓦四汽缸水冷卻“百眼巨人”式
發動機。人們給它取了一個響亮的名字“偉大號”。
1913年5月13日,西科爾斯基親自駕駛這架飛機進行試飛,並獲得了圓滿成功。該機後被官方正式命名為“俄羅斯勇士號”。西科爾斯基並未就此滿足。他的目標是要使這架飛機變成一種真正的進攻性武器,並為此對“俄羅斯勇士號”進行了不斷的改進。
1913年底,西科爾斯基終於製造出世界上第一架重型轟炸機。俄國人給它取了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名字――“伊里亞·穆羅梅茨”。這是俄羅斯勇士歌中的主人公、俄羅斯大地衛士的名字。 “伊里亞·穆羅梅茨”是一種雙翼機,每台發動機的功率162千瓦,飛機長15.5~22米,翼展為24.9~35.5米,飛行重量6.1~7.5噸,飛行速度每小時137公里,最大升限達4000米,最大航程為540公里,機組成員4~8人。飛機上安裝的機槍最多的達到8挺,並曾做過在飛機上安裝76毫米機關炮的試驗。機身內可掛
航空炸彈,並且首次採用了電動投彈器。飛機載彈量400公斤,超載時可達700~800公斤。飛機上裝有駕駛和領航儀表以及轟炸瞄準具。史學界公認,“伊里亞·穆羅梅茨”堪稱當時大型飛機之最。因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無論是敵國還是盟國都不曾製造出可與之媲美的重型轟炸機。
俄國沙皇尼古拉二世和俄陸軍部十分欣賞“伊里亞·穆羅梅茨”,遂將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僅有的4架“伊里亞·穆羅梅茨”全部投入作戰使用。
1914年12月10日,俄最高當局決定組建“飛船大隊”(即飛機大隊),同時任命波羅的海車輛工廠廠長M.B.希德洛夫斯基為現役少將,主管"“飛船大隊”的各項工作。“飛船大隊”也是世界上第一支重型轟炸機部隊。
1915年2月15日,1架“伊里亞·穆羅梅茨”轟炸機首次轟炸了德國本上,投擲炸彈272公斤,從此拉開了重型轟炸機參戰的序幕。由於“伊里亞·穆羅梅茨”自衛能力強,加之“飛船大隊”成功地運用了空中編隊防禦戰術,因此在整個戰爭期間,只有П.馬克舍耶夫駕駛的一架“伊里亞·穆羅梅茨”被德殲擊機擊落。
從1914年到1918年,俄國共製造了73架“伊里亞·穆羅梅茨”,其中有一部分雙發動機。還有一部分飛機安裝了浮筒,成為水上重型轟炸機。從國內戰爭結束到1924年期間,蘇聯將部分“伊里亞·穆羅梅茨”改裝成運輸機,曾飛過莫斯科至哈爾科夫航線。“伊里亞·穆羅梅茨”號飛機的研製成功,對世界航空事業的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當時,很多飛機設計師都對是否能夠製造出多發動機飛機表示懷疑,因此,“伊里亞·穆羅梅茨”的研製成功無疑是一個創舉。
1914年2月,西科爾斯基駕駛該機創造了一項記錄--載運15名乘客進行了成功的飛行。
1916年6月,“伊里亞·穆羅梅茨”再創輝煌:從
基輔起飛,中途僅著陸一次,以14小時38分安全飛到了1000公里外的
彼得堡。
未來
在美國空軍還未完成B-2隱形轟炸機系列之際,軍機研究專家們已開始在俄亥俄的萊特帕特森空軍基地地下實驗室忙於設計新一代的轟炸機。B-2也許可在空中稱霸一時,但新轟炸機已在設計藍圖上了。開發像轟炸機這類的武器系統通常需要10來年的時間。因此,負責研究計畫美國轟炸機長遠發展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建立了未來空中打擊戰機研究所,簡稱FSA。FSA負責審核美國飛機製造公司,如Boeing,LockheedMartin,以NorthropGrumman的研究能力和未來戰機的設計。未來重型轟炸機分為3個等次:
亞音速、
超音速、高倍超音速。新轟炸機的速度可能為超音速5倍,約為每秒1英里。由於先進的反隱形技術的不斷完善和發展,未來戰機的生存和防衛須依靠速度和高度。而高倍超音速戰機則可達到超音速5到10倍以上。美國空軍服役的主要轟炸機為45年前的B-52,B-1B以及研製B-2下一代重型轟炸機將命名為B-3,但是
五角大樓至今尚未決定採用何種造型及功能。軍方人士指出,由於Northrop公司製造的B-2隱形重型轟炸機暴露出很多的弱點,接受教訓,軍方將啟用的新重型轟炸機會採用亞音速機翼的原理,具有比B-2更強的隱形能力,更大的淨載重量,以及更遠的航程。還可能具備發射小型無人駕駛戰機的功能。替代B-1B的新戰機原本是要用作運載核武器的轟炸機,為五角大樓提供一個快速發令並且能取消指令的系統。未來高倍超音速重型轟炸機還有一個吸引軍事專家的特點,那就是它具有撤消指令,重設攻擊目標,以及拒絕指令的功能。五角大樓的指揮官們希望在2037年完成高倍超音速重型轟炸機部署。但在部署以前,更多的技術,包括很多還沒有的技術,會在不斷地完善。沒有神仙的指導,戰機專家和五角大樓的官員們只能根據以往的規律來推斷某些可能在20年以後消失或被淘汰材料技術,推進系統以及武器。設計和建造高倍超音速戰機可能是里程碑式的任務,卻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實,高倍超音速技術早已運用在航天領域。高倍超音速重型轟炸機的概念模型機由Northrop公司策劃。該機為空氣推進,5倍以上音速。如此高速的轟炸機可在數小時內攻擊世界上的任何
一個目標。被Northrop公司稱為衝浪者的概念機模型看上去還真像一快巨大的倒置的衝浪板。“衝浪者”運行起來的確就如同它的名字含義一樣:“
衝浪者”由於超音速高速運行產生了壓縮空氣的衝擊波,而“衝浪者”就在衝擊波上滑翔。由Northrop公司設計的“衝浪者”外形就是為了能產生大量的衝擊波而設計的。機翼的邊緣非常薄並向前下方伸展,因此使機體周圍產生極強的壓力。作為高倍超音速戰機,“衝浪者”面臨著升溫的挑戰。高倍超音速行駛會產生高溫熱氣流,推進及導航系統、武器系統、冷卻
燃油系統以及人員生存條件系統都將面臨華氏數千度高溫的考驗。設計SR-71的工程師發明了高燃點的燃油解決了燃油系統的高溫問題。工程師還發明了能在低於華氏40度以及高於華氏600度的情況下仍能保持液態的潤滑油。同時,高倍超音速戰機還須包上一層用於太空梭上的抗熱保護膜。由於
駕駛艙的大窗能將高溫傳入駕駛艙內,Northrop公司為“衝浪者”專門設計了舷窗,只在投彈和降落時使用,平時駕駛員依靠監視器螢幕來觀測。另一個大的功能是為解決武器系統問題而設計的,即讓高倍超音速重型轟炸機在高倍超音速行駛時發出投彈指令。傳統的投彈器是無法勝任的,因為“衝浪者”的腹部是飛機獲得上升力所必須的平台。Northrop公司運用
戰艦發射反潛魚雷的原理,構想一套在戰機後方的軌跡追蹤發射器,可發射飛彈和炸彈。武器本身也必須是“智慧”型的,甚至比當今的“智慧”型炸彈更聰明,必須能夠高速行駛中自動捕捉目標,調整目標。
各國機型
英國:Avro林肯、Vickers Valiant、Avro Vulcan、Handley Page Victor(即
勝利者轟炸機是英國漢德利·佩季公司研製的噴氣式戰略轟炸機,即“3V”轟炸機之一,1957年11月生產型交付使用,1993已退役)。數款中最後的勝利者式轟炸機於1993年退役,從此英國沒有戰略轟炸機。
法國:幻影IV轟炸機(1963年開始生產,1996年轟炸版本退役,2005年偵察版退役)
俄羅斯:(1)冷戰時期的轟炸機:Tu-4(B-29的蘇聯版)、
米亞-4、
Su-30MK、Tu-16(它的出現標誌著蘇聯進入了噴氣戰略轟炸機時代)、Tu-95、
Tu-22M、
Tu-160;(2)現代轟炸機:圖-22M3M(現代化升級版,從原型機圖-22M3升級而成)、圖-95MSM(現代化升級版,預計將持續服役至2040年)、圖-160M2 (現代化升級版,轟炸機性能是原型機2.5倍)、PAK-DA、
Yu-71。
最強轟炸機
(1)B-52轟炸機是美國空軍服役時間最長的亞音速遠程戰略轟炸機,主要用於執行遠程常規轟炸和核轟炸任務。1948年10月開始設計,1952年第一架原型機首飛,1955年6月生產型B-52B開始裝備部隊,先後發展了A、B、C、D、E、F、G和H等8型。B-52於1962年10月停產,共生產744架。現在B-52和B-1B、B-2轟炸機一起共同組成美國空軍的戰略轟炸機部隊。
B-52,又名美國B-52“同溫層堡壘”(英文stratofortress)戰略轟炸機,是美國波音飛機公司為美國空軍研製的亞音速遠程戰略轟炸機。B-52戰略轟炸機始於1955年開始陸續裝備美國空軍,是美國“三位一體”戰略力量的主要機種之一。該機型自50年代開始啟用,至今已經過多次改進,目前美空軍主要裝備的是B-52H,主要技術是上世紀60年代的老產品。美軍不準備對其更換,因為不對稱戰爭該機型足夠使用,對大國又有B2隱形轟炸機。
(2)圖-95是前蘇聯圖波列夫飛機設計局研製的遠程戰略轟炸機,北約代號熊”(Bear)。設計上採用後掠機翼,翼上裝4台渦槳發動機,每台發動機驅動兩個大直徑反轉四葉螺旋槳。機身細長,翼展和展弦比都很大,平尾和垂尾都有較大的後掠角。
1951年開始研製,1954年第一架原型機首次試飛,首批生產型於1956年開始交付使用。早期型生產300多架,除用作戰略轟炸機之外,還可以執行電子偵察、照相偵察、海上巡邏反潛和通信中繼等任務。[1]20世紀80年代中期,圖-95轟炸機又開始恢復生產,主要生產可帶巡航飛彈的圖-95MC轟炸機和由圖-95改型的海上偵察/反潛機圖-142M3型。1992年停止生產。現約有150架圖-95M/K/MC仍在服役,與40架圖-160變後掠翼超音速遠程轟炸機和220多架圖-22M中遠程超音速轟炸機一起組成俄羅斯的戰略轟炸機機隊。
(3)B-2隱形戰略轟炸機是冷戰時期的產物,由美國諾思羅普公司為美國空軍研製。1979年,美國空軍根據戰略上的考慮,要求研製一種高空突防隱形戰略轟炸機來對付蘇聯90年代可能部署的防空系統。1981年開始製造原型機,1989年原型機試飛。後來對計畫作了修改,使B-2轟炸機兼有高低空突防能力,能執行核及常規轟炸的雙重任務。
B-2“幽靈”(Spirit)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戰略轟炸機,也是唯一的大型隱身飛機。其隱身性能可與小型的F-117隱身攻擊機相比,而作戰能力卻與龐大的B-1B轟炸機類似,續航時間比先前的機種的持續時間都長的多。B-2隻有B-2A型。1997年,首批六架B-2轟炸機正式服役,而至今一共只生產21架。每架B-2造價為24億美元,若以重量計,B-2的重量單位價格比黃金還要貴兩至三倍(最初裝備時),成為單價最貴的作戰飛機
(4)“火神”戰略轟炸機是英國空軍裝備的唯一的戰略轟炸機。 該機於1947年開始研製,1952年8月第一架原型機首次試飛。“火神”戰略轟炸機有兩種型號:B.1和B.2。“火神”B.1戰略轟炸機裝備4台“奧林帕斯”101或102、104型發動機,生產型於1956年開始裝備部隊,共生產45架,現已全部退役。“火神”B.2型戰略轟炸機先是裝備4台“奧林帕斯”201型發動機,單台推力7710公斤,後換裝“奧林帕斯”301型,單台推力9070公斤。生產型於1960年開始裝備部隊,共生產50架,從1981年起,一部分“火神”B.2型戰略轟炸機開始陸續退役。
“火神”戰略轟炸機可攜帶21枚454公斤的減速炸彈,亦可帶核彈。飛機最大載彈量9500公斤。在英阿馬島戰爭中,英國“火神”戰略轟炸機從阿森松島起飛,在“勝利”加油機的配合下,經過3次空中加油成功地轟炸了馬島的首府斯坦利港,創造了老舊裝備在現代高技術戰場上成功運用的範例。
(5)圖-160轟炸機(俄語:Ty-160,英文:Tu-160),北約代號:Blackjack(海盜旗),是蘇聯圖波列夫設計局研製的可變後掠翼超音速遠程戰略轟炸機,原來用於替換Tu-22M逆火戰略轟炸機和Tu-95轟炸機執行戰略轟炸任務。它非常類似於美國空軍B-1槍騎兵轟炸機,它是蘇聯解體前最後一個戰略轟炸機計畫,同時是有史以來製造的最重的轟炸機,目前仍在生產,至少有16架正在俄羅斯空軍服役。
(6)B-1是美國洛克韋爾國際公司(前身為北美公司)研製於70年代的可變後掠翼超音速(M為1.25)戰略轟炸機,它的設計源於60年代後期美國“先進有人駕駛戰略飛機計畫(AMSA)”。1969年開始正式開發,原型機試飛於1974年12月23日。1986年6月開始裝備美國空軍。美國軍方一直認為B-1B是目前世界上威力最強大的戰略轟炸機,因為在各國現役的戰略轟炸機中,B-1B在航速、航程、有效載荷和爬升性能等各種技術指標都有較大的優勢。B-1B是一種遠程、多用途、可變後掠翼的重型超音速戰略轟炸機,極限時速1320公里(1.25馬赫),續航能力為1.2萬公里,可從美國本土實現洲際飛行。B-1B被冠以“槍騎兵”(以行動快、火力猛著稱的十九世紀法國兵種)的稱號。B-1B有4個渦輪噴氣發動機。儘管其體形比B-52略小,但攜彈量卻比B-52還多。除了內彈倉可載34噸彈藥外,B-1B還可外掛26噸的飛彈。B-1B還具備了一定的隱身性能,B-1B被雷達截獲的機身面積僅為1平方米,而體形相近的B-52則會被雷達截獲多達100平方米的機身面積。
B-1B裝有先進的地形跟蹤雷達,可持續判斷前方2.5公里範圍內的地形,然後由自動駕駛儀控制飛機與地面保持一定高度。因此,即使地形比較複雜,B-1B仍可以在離地60米的超低空實現高速飛行和作戰攻擊,當三個投彈倉同時打開時,能在2秒內迅速將全部彈藥傾瀉完畢,然後高速逃離。
(7)圖-22M為前蘇聯圖波列夫設計局研製的雙發變後掠翼超音速轟炸機,北大西洋條約組織給予綽號“逆火”(Back-fire)。具有核打擊、常規打擊及反艦能力,能低空突防。1969年8月30日原型機首飛。1974年生產型開始交付。有M-1(預生產型)、M-2(首批生產型)、M-3(先進遠程轟炸及海上型)、MR(偵察型)、MP(電子戰型)等型別。截止1992年停產時,各型機共生產497架。21世紀初,只保留M-3型,主要裝備俄羅斯空軍和海軍航空兵。之前有白俄羅斯、烏克蘭、蘇聯使用,現在只有俄羅斯(有162架)和印度(印度政府於2006年採購3架M3型轟炸機)使用。
圖-22M外形最大的特色無疑是其變後掠翼設計。低單翼外段的後掠角可在20-55度內變化,垂尾前方有長長的脊面。機尾有一個雷達控制自衛炮塔,裝一門23mm雙管炮。機腹彈艙中可掛12噸常規炸彈或半埋式攜帶一枚AS-4“廚房”空對地飛彈,或在翼下外掛2枚AS-4或AS-6“王魚”空對地飛彈,也可在進氣道下方掛架上掛12顆500千克炸彈。可作貼地飛行突防,是自動化程度很高的先進機種。
一般來說,對千里之外的別國發動核打擊有三種方式。
1,
陸基發射。由陸地上的飛彈發射陣地發射攜帶核彈頭的飛彈。飛彈從固定的發射井發射。發射井的位置一般是無法做到保密的,所以別國將會監控發射井的動態,飛彈的發射也容易被偵測到。但是依託發射井,發射陣地可以建設得非常堅固,能夠抵禦很多打擊。
核飛彈還可以由發射車運載,實施機動。這種陸基發射方式的發射點很難被偵測到,可以做到發射的突然性。但是發射車的防護非常弱。
2,海基發射。核飛彈被裝載在戰略彈道飛彈
核潛艇上。由於潛艇在水下活動,行動隱蔽,發射前敵國幾乎不可預測。再有,陸基發射只能在本國領土上發射。倘若目標距離很遠,飛彈射程可能不夠。但是潛艇可以在公海發射,這有效解決了射程問題,使發射點可以接近目標,從而極大縮短敵國的預警時間,大大提高了突破攔截的可能。
3,空基發射,即是戰略轟炸機發射。這種打擊方式要求本國的戰略轟炸機突破敵國的防空系統,或者至少要接近目標,然後將攜帶核彈頭的對地飛彈或核炸彈投射出去,進行打擊。
戰略轟炸機是三位一體核打擊的重要一環,也是實施核威懾的重要工具。但戰略轟炸機並不特指執行核打擊任務的特種轟炸機,能對敵國執行戰略任務的,可以實現戰略打擊的轟炸機均可視為戰略轟炸機(在核子彈出現之前,
B-29就作為戰略轟炸機被用來對日本實施戰略轟炸)。目前各國現役的戰略轟炸機,均具備核打擊能力。
戰略轟炸機可分為核突防轟炸機、巡航飛彈載機和常規轟炸機。
按航程
一般來說,戰略轟炸機都是遠程轟炸機。不過
作戰半徑多遠算“遠程”?在不同時期的定義不同。早期的轟炸機,作戰半徑只有150千米左右;二戰期間,航程在3 000千米以上的,被認為是遠程轟炸機了。例如英國的“蘭開斯特”MKⅡ其航程為3 620千米,原蘇聯的TB-3為3 225千米,美國的B-24“解放者”為3 380千米,B-17“空中堡壘”為3 200千米,B-29“超級堡壘”甚至達到5 200千米。它們的作戰半徑一般是航程的30%~40%,視不同掛彈量和作戰飛行方式而異。至於80年代以後的遠程轟炸機如美國的B-1、B-2,前蘇聯的“
海盜旗”,航程都達到了10 000千米以上,如果還允許(或有條件)空中加油那就無法說了。限制航程的因素還有機內滑油容量、氧氣總供應時間或人的承受能力等方面。機內油航程不超過8 000千米的轟炸機已不能說是遠程轟炸機。而8 000千米距離的物理概念是什麼呢?從北京到
倫敦的空中直線距離是8 193千米,到美國
舊金山是9 495千米,到
莫斯科是5 800千米。
按時期
50年代
50年代,只有英國、美國和原蘇聯仍在發展遠程轟炸機。英國有三種噴氣式機型都以字母V為首的名詞命名,即“勇士”(Valiant)、“勝利者”(Victor)和“火神”(Vulcan)。這些飛機重量都在60~70噸,航程7000-9000千米,載彈4.5噸,速度都是高亞音速,可掛配核彈頭的飛彈,但很難理解為何英國同時需要三種差不多的遠程轟炸機。這些飛機在1992年前已全部淘汰。美國先後研製出B-47、B-52兩種噴氣式型號,前者與英國的轟炸機屬同一級別,已於60年代初退役,而B-52則計畫使用到2030年或更晚一些。前蘇聯的圖-95是
渦槳發動機飛機,最大起飛重量達185噸,載彈12噸,航程13200千米。它的速度也不慢,高達870千米/小時。這型飛機可能用到2010年或更晚一些。
60-70年代
六七十年代東南亞戰場的作戰表明,美國轟炸越南北方戰略目標時多用戰術轟炸機F-105,而配合越南南方作戰,轟炸一些
戰術目標時卻使用B-52“戰略”轟炸機。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越南北方防空火力很強,用B-52將會遭到重大損失,而用從泰國起飛的F-105經過空中加油去襲擊越南北方,飛機的損失少得多。1972年12月18~29日美空軍連續轟炸越南河內地區,一共出動各種作戰飛機1783架次(B-52為663架次),B-52被擊落34架(美方承認15架),
戰鬥轟炸機被擊落47架(美方承認6架)。B-52損失率高達5.1%(按美方數字為2.3%)已證明了這個判斷。所以遠程轟炸機是否一定用於攻擊戰略目標還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80年代以後
80年代以後研製遠程轟炸機的只有美國和前蘇聯。機型共三種,即美國B-1、B-2和前蘇聯圖-160。B-1B和圖-160是
變後掠翼飛機,起飛重量分別為216噸和275噸,最大
載彈量20噸以上,航程分別為12 000千米(B-1B型)和12 300千米。B-1最大速度1.25馬赫,圖-160則可達2.0馬赫。B-2是亞音速的隱身轟炸機,航程11600千米(載彈17噸),起飛重量181噸。所以,到21世紀前的20年,美國有三種在役的遠程轟炸機,俄羅斯則有兩種,而其它國家都沒有這類武器(或者有而不能用,例如
烏克蘭)。
按價格
由於戰爭的需要,上述遠程轟炸機雖然昂貴(B-17每架238330美元,B-24每架366000美元,B-29每架639000美元,而
P-51戰鬥機只需要50985美元),但生產量都很大。上述各型轟炸機的總產量為:“哈利法克斯”(1939年首飛)6 176架,“蘭開斯特”(1941年首飛)7 366架,B-17(1935年首飛)12 731架,B-24(1939年首飛)18 481架,B-29(1942年首飛)3 967架。
二戰期間,轟炸德國及其盟國所投的炸彈量為:1942年47 122噸(全為英國轟炸機),1943年達到201 622噸(英、美兩國的轟炸機),1944年達到914 518噸,1945年德國投降時為380 113噸。當時轟炸的重點是德國的關鍵軍火生產基地以及燃料煉製廠、油田、水壩等。當然也有一些純屬報復性的轟炸,例如1943年7月24~28日,英美轟炸機連續對德國最大城市
漢堡的轟炸,共出動飛機3 000多架次,投彈約9000噸,破壞區域77平方千米,完全燒光地區32平方千米,死亡達10萬人。
戰術地位
飛彈出現以後,“要飛彈不要作戰飛機”的呼聲很高。二戰表明,在陸上戰場不處於優勢,未能掌握制空權或沒有打擊遠程目標的必要時,遠程戰略轟炸機的確沒有用處,它是一種十分昂貴而且要求大量高新技術的武器,研製時間很長。但一旦有條件使用時,則威力巨大。二戰後期,德國遭轟炸,原因在於很多飛機缺乏燃料不能起飛作戰,日本受B-29轟炸的影響也是明顯的,更不用說
核子彈的破壞了。
1957年英國國防部白皮書(說明政策的檔案)明確表達過這種觀點。受此影響,英國軍用
航空工業一蹶不振達25年之久。飛彈對於遠程轟炸機來說,有如中國古代漢朝的蕭何。不需要遠程轟炸機是由於有了飛彈,而遠程轟炸機能繼續使用到2030年或更久也是因為有了飛彈!
主張取消遠程轟炸機的人認為,
地地飛彈可以遠程打擊敵人,而且沒有損失己方人員的危險。因此,可以用其代替轟炸機。但也正是由於有了飛彈(指
空對地飛彈),遠程轟炸機可以距離目標上千千米即發射飛彈,大大減少了自身被擊落的危險。同時,在這樣的距離發射的飛彈命中精度要比遠程飛彈高得多。而且轟炸機使用靈活,在空中未發射武器前可以隨時根據命令改變擬攻擊的目標。所以,這種精確性和靈活性又促使軍方保留和發展遠程轟炸機。
當然地地飛彈的精度也在不斷提高。如果它們的誤差能減少到20~30米(
射程幾千千米),取消遠程轟炸機的呼聲有可能又高起來。要達到這樣的精度,飛彈上加上末端制導是可能的,但很不容易。只有射程1 000~2 000千米的巡航飛彈能達到這樣的精度(只限固定目標)。
一個國家是否需要遠程轟炸機必須回答三個問題。一是國家軍事是否需要。根據每個國家的軍事思想和發展戰略判斷遠程轟炸機所能起的作用以決定是否“一定需要”或“最好擁有”這樣的武器。二是經濟能力是否可以支持。美國研製
B-1B(B-1A只有4架)轟炸機100架,前後共10多年,耗資(含科研費和改進費)368億美元;隱身轟炸機B-2共21架,耗時13年,耗資400多億美元,至於以後25年的使用維護費一般與採購科研費之和相當或稍多一些。經費問題必須從全壽命費用角度考慮清楚,根據能否承擔和是否值得來決定取捨。三是科研、生產技術水平夠不夠。遠程轟炸機不僅是飛機本身的性能問題,更重要的是突防能力、自身防護能力和打擊能力問題。配套的
電子對抗設備、精確打擊武器、自身防護武器、維修設備等,都要配套研製。否則一隻沒牙沒爪又吃不飽、老挨餓的老虎是不起作用的(上述美國研製
B-1、B-2的費用不包括研製配套武器等方面的費用)。研製這樣的武器系統只有依靠本國的科技力量,雖然個別技術可以引進,但不能完全依靠國外。這三個問題如都有肯定的答覆,遠程轟炸機就可以起步研製了。由此也可以理解為什麼世界上研製遠程轟炸機的國家越來越少。
據了解,俄羅斯在未來遠程轟炸機的發展問題上已有了一些探索和初步的構想,但似乎離實際行動還有一段距離。美空軍1999年7月發表的《遠程轟炸機未來現代化規劃》白皮書認為,2015年前主要改進現役機型並使之服役到2040年左右,而稱為“全球攻擊平台”的新機型,擬在2013年立項,而在此之前支持預研及有關技術概念方面的研究。但可以想像,在這樣長的時間跨度內,科學技術發展到何等程度還很難說。到時研製出來的遠程轟炸機叫什麼名稱,是什麼樣子,可能與如今的理解和概念完全不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