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get management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服務提供方通過協商談判方式形成的醫藥服務購買預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保險預算管理
- 外文名:budget management
budget management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服務提供方通過協商談判方式形成的醫藥服務購買預算。
budget management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服務提供方通過協商談判方式形成的醫藥服務購買預算。...
①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制定醫療保險政策、規劃,加強監督和指導;②執行機構,即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營運和管理,經辦醫療保險的具體業務;③監督機構,負責對醫療保險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監督。類型 1.私人籌資、公立機構提供服務的市場型機制 私人籌資購買公立醫院服務,通過...
《雲浮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已經雲浮市人民政府同意,雲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4年1月15日印發,本辦法從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雲浮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均等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
《江門市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已經江門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11月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建立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行穩健持續、管理服務最佳化便捷、醫保治理現代化水平提升的多層...
醫療保險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按照保險原則為解決居民防病治病問題而籌集、分配和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的制度。醫療保險制度是居民醫療保健事業的有效籌資機制,是構成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比較進步的制度,也是世界上套用相當普遍的一種衛生費用管理模式。醫療保障制度是減輕民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
《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已於2016年7月27日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關係,保障參保人員享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統籌城鄉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
一、充分認識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將全體城鄉居民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管好、用好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對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權益,減輕人民民眾醫藥...
醫保支付是基本醫保管理和深化醫改的重要環節,是調節醫療服務行為、引導醫療資源配置的重要槓桿。新一輪醫改以來,各地積極探索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保障參保人員權益、控制醫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但醫保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特別是對供方的引導制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發揮。為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權益、規範醫療服務...
第五條 市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第六條 醫療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待遇支付、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及時準確解讀政策等工作。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稅務局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工作。第七條 財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審計、民政、公安、編辦、宣傳等部門和...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是由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於2022年發布的《關於印發的通知》的附屬檔案。辦法全文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規範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水平,根據《中華...
按病種分值付費 較好的實現了醫保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通過採用“預算管理、總額控制、按月預付、年終清算”,以統籌區為單位設定一定增長率下的總額預算,不再細化明確各醫療機構的總額控制指標,由單個醫療機構的總額控制轉為區域內的總額控制,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共享一個總額,確保了醫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職工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醫療救助基金來源包括公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捐贈資金、基金利息收入和按照規定可以用於醫療救助的其他資金。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登記,如實申報繳費基數、繳費數額,依法自行...
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經辦全市大學生參保及待遇支付等相關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居民醫保業務經辦工作;縣(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負責經辦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各級發改、財政、人社、稅務、衛健、審計、公安、司法、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教育、市場監管、鄉村振興、殘聯、政務服務數據管理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協同配合共同...
(一)保障基本。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不斷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著力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合理利用,築牢保障底線。(二)建立機制。健全“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醫療費用控制機制,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公開平等的談判協商...
加強對承辦大病保險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督促指導商業保險機構提高服務效能、及時兌現待遇。(十三)加強市級統籌管理。按照《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明確基金缺口分擔責任的通知》(運政辦發〔2019〕30號)要求,明確市縣兩級監管責任範圍,實行全面總額預算管理、落實...
《巴中市職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 5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職工醫療保險關係,保障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三是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深化補償機制改革,破除“以藥養醫”機制,推進醫藥分開、管辦分開。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規範診療行為,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2015年要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階段性改革目標,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改革。2014年 2014年4月25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我國將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
《肇慶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十四屆肇慶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肇慶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8月23日印發,請認真貫 徹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均等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由保費和社會捐助資金組成。保費包括參保者個人繳納、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或參保者所在單位(業主)扶持、財政資助三部分資金。縣級市(區)、鎮財政資助資金按轄區參保人數列入財政預算,本辦法頒布後三年內達到年人均不少於20元的標準,其中縣級市(區)財政資助不少於年人均...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醫療保障基金籌集和存管、醫療保障待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和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醫療保障應當堅持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方針,遵循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統籌推進醫保、醫療、醫藥聯動...
各縣(市、區)政府應將任務指標分解下達轄區內各鄉鎮(街道);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工作列入市、縣(市、區)黨委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內容,實行單列專項考核,確保基金應收盡收。(三)基金統支。醫療保障部門牽頭,各級衛健、財政部門配合,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基金統支,在醫療保險基金總額預算管理下,實行“...
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理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落實基金的計畫、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基金的安全。發展沿革 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
——保障基本。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不斷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著力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合理利用,築牢保障底線。——建立機制。健全“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醫療費用控制機制,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公開平等的談判協商機制,...
藥監部門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內蒙古稅務部門負責自治區本級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自治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風險管理和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做好服務協定管理、費用監控、基金撥付、待遇審核及支付等工作,並定期向社會公開醫療保障基金的收入、...
堅持穩健持續,防範風險。科學確定籌資水平,均衡各方繳費責任,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和風險預警,提高基金統籌共濟能力,防範和化解各統籌區基金運行風險,強化基金監管,守好人民民眾“保命錢”,切實維護好基金安全。堅持協同治理,提質增效。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堅持醫療保障需求側管理和醫藥服務...
第十九條以單位參保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繳納,其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在職工本人工資中扣繳;以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個人繳納。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由用人單位按當年單位繳費費率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納入部門預算。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
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年底,建立健全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激勵與約束並重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形成符合我市實際和醫療服務特點的醫保支付體系。(一)強化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和總額控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科學...
第三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二)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重點保障城鄉居民的住院醫療需求,適當保障門診需求,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三)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四)科學管理、規範運行、協調...
海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內容全文 海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
醫療保障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取得突破,醫療保障信息國家平台建成並投入使用,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和醫保電子憑證推廣套用。制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法治基礎持續夯實。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初步理順,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管理,服務智慧型化、適老化程度顯著提高。基金預算和績效管理持續加強。疫情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