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本市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制度,以及2014年鄭州市各縣(市、區)、委(局、辦)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各級政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周密部署、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將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緊密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漸步入常態化、長效化、規範化管理軌道,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
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下發了《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鄭政辦〔2014〕222號),明確了行政權力運行信息、財政資金信息、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務信息、公共監管信息等五個方面的重點工作,確定了牽頭部門,要求各區縣政府、市級各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市直各單位主動公開2013年收入支出決算、2014年財政預算收支和“三公經費”的支出等信息,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更好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印了《政府信息公開檔案彙編》,發放到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學習。
(二)明確政府信息發布程式。
明確了全市網站發布政府信息的流程,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遵循“先審查,後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擬發布的政府信息均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保密審核和發布審核。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工作,對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擬公開事項,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對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信息資料,及時報保密部門審定。
(三)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辦理流程。
規範了全市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辦理,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備案等各個環節的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會商工作機制,對申請公開的較複雜的信息,召集相關單位開協調會協商處置,嚴格按照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規定的時限和要求進行回復,依法滿足人民民眾的信息公開需求。
(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培訓。
切實加強對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以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公開指南、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年度報告、統計制度、政府網站等內容為培訓重點,邀請法學專家和複議機關講解政府信息公開的訴訟案例和受理流程,並安排全市受理依申請量較大的市級部門和縣(市、區)政府作了會議交流,探討共性問題,交流工作經驗。通過培訓,逐步規範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應對方式和處理流程,推動各公開義務人轉變固有觀念,套用法治思維,增強風險意識,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整體水平。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內容
2014年,全市各級政府及部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74268條,全部實現電子化。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10844條,占總數的4%。
(二)主動公開方式
在全市各級政府及部門2014年主動公開的274268條政府信息中,通過公報公開1758條,占總數的0.6%;通過網站公開239383條,占總數的87.3%;通過微博公開13983條,占總數的5.1%;通過微信公開2716條,占總數的1%;通過其他方式公開16424條,占總數的6%。
三、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2014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248件,其中當面申請492件,占21.9%;傳真申請15件,占0.7%;網路申請368件,占16.4%;信函申請1373件,占61%。
(二)申請處理情況。在受理的2248條有效申請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的342件,同意公開答覆的624件,同意部分公開答覆的76件,不同意公開答覆的385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386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237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的152件,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46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截至2014年底,鄭州市未出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相關收費標準,因此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未收費。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鄭州市2014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開舉報6件,辦結6件。
全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被提起行政複議218件,被提起行政訴訟107件。
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開的內容、服務能力和規範性方面還有待提高。一是個別部門和領域主動公開不夠深入和全面。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需進一步規範,與企業和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辦事服務信息公開得不夠細緻。二是依申請公開辦理水平還有待提高。個別部門在信息的公開屬性界定、保密審查和申請答覆等方面還不夠規範。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得還不平衡。少數部門公開意識不強,工作力度不夠,2015年鄭州市將進一步加大《條例》實施力度,在更廣領域、更大範圍、更高層次上促進政府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繼續把信息公開工作擺上重要工作日程,要求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親自抓,落實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通過專項培訓,進一步掌握《條例》的主要內容和具體要求,增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提高基層人員依法辦事的本領。
三是加強督查指導。定期對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確保每項工作落實到位。
七、附表
2014年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
單位
統計數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274268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10844
制發規範性檔案總數
10844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274268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1758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239383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13983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2716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16428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5669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296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185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55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38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1371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3298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649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2248
1.當面申請數
492
2.傳真申請數
15
3.網路申請數
368
4.信函申請數
1373
(二)申請辦結數
2248
1.按時辦結數
1365
2.延期辦結數
883
(三)申請答覆數
2248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342
2.同意公開答覆數
624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76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385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1
涉及商業秘密
7
涉及個人隱私
2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29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5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386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237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152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46
四、行政複議數量
218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147
(二)被依法糾錯數
40
(三)其他情形數
31
五、行政訴訟數量
107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66
(二)被依法糾錯數
19
(三)其他情形數
22
六、舉報投訴數量
6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萬元
0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270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121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891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244
2.兼職人員數
647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萬元
116.2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134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135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人次
1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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