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和省政府有關檔案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度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鄭州市公安局公眾服務網開通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共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市公安局按照《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範圍,全年主動公開26300餘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3200條,政務微博公開2075餘條,政務微信公開500條,報刊雜誌廣播電視公開17525條,其它形式公開3000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5年,省公安廳共受理公眾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86件。其中,信件郵寄受理276件,通過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受理6件,傳真申請2件,當面申請1件,按照《條例》規定的公開範圍,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85件,可以公開60件,部分公開15件,不予公開30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5件,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的26件,作出更改補充告知25件,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30件,受理申請已全部按期辦理完畢。
三、鄭州市公安局公眾服務網開通情況
2015年11月1日,我局開通鄭州公安“網際網路+”便民服務平台,一期共推出了302項便民服務項目,分別涉及交管類業務183項、戶政類業務38項、治安類業務15項、消防類業務28項、出入境類業務17項、科技類業務9項、行政審批類業務12項。累計提供網上預約、便民服務事項19784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配備專職人員1人,無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實際支出費用,今年未發生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5年度,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案件15件,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被提起行政訴訟案件10件,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被舉報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工作打算
2015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穩步推進,隨著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逐年增多,主動公開信息還存在發布時限不夠及時,途徑不夠廣泛,內容不夠全面等問題,主動公開信息意識亟待提高,工作機制和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下一步,將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進一步提高全局各單位主動公開信息意識。目前,主動公開信息的數量雖然比以前有所增強,但與《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範圍還存在很大差距,要加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的落實力度。二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內部信息溝通協調機制。做好網站信息發布工作,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為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制度保證。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針對個別單位對應予公開或不予公開的信息定性不準,尺度難以掌握等問題,市公安局在加強內部培訓的同時,建議市政府加強組織學習和培訓,確保公開信息定性的準確性,同時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出現的共性或難點問題提出一些指導性意見,尤其是針對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答覆告知書格式,建議市政府規範答覆種類和告知書格式,確保適用準確,減少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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