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自籌投資

部自籌投資指國務院各部(或相當於部一級的總局、公司)利用自有資金,用於安排部直屬項目的基本建設投資。這些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由國務院各部直接編制和下達。

部自籌投資應提前一年專戶存入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總行。國家計委根據各部、委自籌基建投資和設備,材料的平衡情況,參照銀行提供的自籌資金存款數額,核定自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規模。當建設項目確立後,由各主管部按照批准的年度計畫,通過匯撥資金的辦法,分次下達到各建設單位,在建設銀行經辦行開立自籌資金存款戶,由建設銀行監督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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