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額

投資額是“固定資產投資額”的簡稱。固定資產投資額,系指一定時期投入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總量。它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比例關係和使用方向的綜合性指標。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全民所有制單位投資、城鄉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和城鄉居民個人投資。按照我國現行計畫管理體制,全民所有制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分為基本建設投資、更新改造投資和其他固定資產投資三個部分;城鄉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包括縣城、鎮、工礦區所轄範圍內的個人建房和農村個人建房,以及購買生產性固定資產(按指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單位價值在三十元以上的生產資料)的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是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和擴大再生產的重要手段。通過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活動,國民經濟不斷採用先進技術裝備,進一步調整經濟結構和生產力的地區布局,奠定良好的技術經濟基礎,為不斷發展國民經濟提供實力,增添“後勁”。我國全民所有制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於國家預算內投資,地方、部門和企業自籌投資,以及專業銀行貸款等;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對外經濟開放政策的實施,沿海地區向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轉變,利用外資進行建設,也是固定資產投資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這對於加快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了確保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各類投資,尤其是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其規模的擴大,必須同國家財力、物力的增長相適應。脫離實際的大規模投資,必然使國力無法承受,從而給國民經濟的增長帶來不利的影響。這是已被歷史一再證明了的事實。因此,在建設投資中,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確定適度的投資規模,推動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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