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

根據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不同,分為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來源。

基本介紹

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其他資金來源,

國家預算內資金

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中由國家統籌安排的基本建設撥款和更新改造撥款,以及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撥款中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和基本建設撥款改貸款的資金等。?

國內貸款

國內貸款:指報告期內企、事業單位向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各種國內借款。包括銀行利用自有資金及吸收的存款發放的貸款、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國內貸款、國家專項貸款(包括煤代油貸款、勞改煤礦專項貸款等)、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貸款、國內儲備貸款、周轉貸款等。?

利用外資

指報告期內收到的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國外資金,包括統借統還、自借自還的國外貸款,中外合資項目中的外資,以及對外發行債券和股票等。國家統借統還的外資指由我國政府出面同外國政府、團體或金融組織簽訂貸款協定、並負責償還本息的國外貸款。

自籌資金

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內收到的,用於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上級主管部門、地方和企、事業單位自籌資金

其他資金來源

指報告期內收到的除以上各種撥款、固定資產投資按國民經濟行業分建設項目歸哪個行業,按其建成投產後的主要產品或主要用途及社會經濟活動性質來確定。基本建設按建設項目劃分國民經濟行業,更新改造、國有單位其他固定資產投資及城鎮集體投資根據整個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行業來劃分。一般情況下,一個建設項目或一個企業、事業單位只能屬於一種國民經濟行業。為了更準確地反映國民經濟各行業之間的比例關係,聯合企業(總廠)所屬分廠屬於不同行業的,原則上按分廠劃分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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