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資金按來源分組

建設資金按來源分組指報告期實際撥入和借入的各項建設資金按資金的來源渠道分組。

根據現行制度規定,基本建設單位財務撥款資金來源分組是:
(1)國家預算內撥款。指國家預算內的基本建設撥款。包括中央財政中的基本建設撥款和地方財政中由國家統籌安排的基本建設撥款,以及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拔款中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
(2)國家預算內“撥改貸”資金。指原來以預算內撥款形式下達的基本建設資金,改由建設銀行貸款,實行有償使用,在資金渠道上與預算內撥款分別管理分別核算的資金;
(3)國內貸款。指報告期建設單位向銀行借入的除“撥改貸”和“煤代油”借款以外的國內各種投資借款;
(4)利用外資。指報告期收到的各種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國外資金;
(5)煤代油資金。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內自主管部門撥入和借入用於完成任務而進行能源交通建設支出的煤代油專項基建撥款和貸款;
(6)自籌資金。指建設單位報告期內由地方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單位用各種自籌資金撥入的基本建設撥款;
(7)其他資金。指除以上各種撥款、借款、自籌資金以外其他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
更新改造企業單位財務撥款額的資金來源分組 是:
(1)國家預算內撥款。指國家預算內的更新改造撥款。包括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拔給企業單位的更新改造撥款;
(2)國內貸款。指企業單位向銀行借入的各種更新改造借款;
(3)利用外資。指報告期收到的各種用於更新改造的國外資金;
(4)自籌資金。指更新改造企業報告期用於進行更新改造的自籌資金;
(5)其他資金。指各項撥款、借款、自籌資金之外的其他用於更新改造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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