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外投資是指不納入國家預算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或基本建設投資。包括:(1) 信貸投資。指各種金融機構組織閒散資金而發放的貸款投資。“撥改貸”投資屬國家預算內投資,不是預算外投資。(2) 自籌投資。指在國家預算直接安排的投資以外,由各部門、各地區、各企事業單位和居民自己籌集資金進行的投資。(3) 利用外資。指借用外國資金和吸收國外投資的總稱。包括國外的各種捐贈、借用外國資金 (如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出口信貸、發行國外債券等) 和外國直接投資(如獨資經營、合資經營、合作經營、補償貿易、技術設備租賃等) 三個方面的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算外投資
- 外文名:Extra budgetary investment
- 特點:分散性,機動性和相對獨立性
- 範圍:只限定全民所有制單位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