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外投資失控

預算外投資亦稱“自籌投資”。因此,預算外投資失控是指各地區、各部門和企 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的失控。預算外投資包括地方財政自籌投資和各部門、各單位自籌投資兩部分,它同預算內投資一樣 都是國家的固定資產擴大再生產資金。預算外投資失控直接體現為自籌投資支出突破了國家批准的建 設投資計畫,超越了國力的可能,必然打破國民經濟綜合平衡,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緊張。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我國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預算外投資已成為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的重要來源。為了全面管好用好這部分資金,充分發揮預算外資金的投資效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用自籌資金安排的工程建設,必須納入國家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其資金來源要正當,使用要符合規定,所需材料、設備要自行落實,全部資金應由建設銀行把口按照“專戶存儲、先存後批、先批後用”的原則監督支用,以切實加強自籌投資的管理,防止預算外投資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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