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安全生產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緊緊圍繞“抓基層、打基礎、強監管”的要求,進一步促進各鄉(鎮)和企業健全制度,落實責任,立足防範,整治隱患,提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水平,實現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任務目標
通過創建活動,使安全生產示範鄉(鎮)成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示範,普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示範,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示範,排查整治事故隱患的示範,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的示範。
組織領導
縣人民政府成立以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樊建明任組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楊孝勇、縣安監局局長傳建雄任副組長,縣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劉寧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的創建活動。
創建內容
(一)組織建設
1.建立以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鄉(鎮)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監管人員。有客運站(點)、非煤礦山、集貿市場、煤礦等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的鄉(鎮),要配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協管人員。
3.組建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聯絡小組,明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職責。
(二)制度建設
1.建立健全鄉(鎮)及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各鄉(鎮)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聯席會議,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每月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培訓制度,對鄉(鎮)、村(社區)、組的安監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定期開展培訓。
4.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制度。各鄉(鎮)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據實報告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積極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及善後處理等工作。
5.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要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定期組織考核檢查,並嚴格兌現獎懲。
(三)宣傳教育
1.組織開展對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2.督促車主、船主、礦主、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並依法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
3.以鄉(鎮)、村(社區)、組為單位,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積極創造條件,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切實有效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有線電視、遠程教育網路、廣播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定期播放安全生產宣傳片及安全生產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4.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在非煤礦山、集貿市場、車站、煤礦、重點路段等區域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標牌。
(四)隱患整治
1、嚴格市場準入。
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驗收制度。嚴格非煤礦山、建築施工、煤礦等高危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網點、船舶等行業的經營許可。
2.深化專項整治。
繼續深化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消防、煤礦等安全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全面取締轄區內無證非法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和非法渡口、渡船,落實鄉(鎮)集貿市場、人群密集地區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搬遷馬路市場,整頓規範鄉村客運市場,鼓勵發展農村公共運輸,完善農用車輛、農用船舶、農用機械作業管理。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辦礦。
3.強化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
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排查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台帳,落實主體責任、落實責任人員、整改監控措施、整改資金和整改期限;對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千方百計籌集資金,確保整改到位。
4.切實加強日常監管。
組織力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監督檢查,對嚴重違章現象,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切實消除鄉村報廢車運營、客運車(船)超載、農用車(船)載客等重大安全隱患。
(五)基礎建設
1.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確保全全生產工作順利開展。
2.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
3.設立專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辦公場所,鄉(鎮)行政區劃圖、安全生產機構設定圖、重點監控單位分布圖要規範上牆,相關安全生產會議記錄、事故調查處理記錄等資料要規範齊全。
4.建立鄉(鎮)、村(社區)安全生產責任分工表、鄉(鎮)安全生產基本情況登記表(道路狀況、水運情況、工礦企業情況、集貿市場、客貨車輛、農用機械、機車、船舶等情況)及事故統計表,實行台帳管理。
工作步驟
1.組織準備階段(2007年9月1日—10日)。各鄉(鎮)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落實責任,摸清情況,理清思路,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並於9月10日前報縣政府辦和縣安委辦。
2.全面實施階段(2007年9月11日—11月11日)。通過創建活動,達到本實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使各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並結合本地實際,不斷總結和推廣成功經驗。
3.檢查驗收階段(2007年11月12日—30日)。各鄉(鎮)於2007年11月12日—20日按照本實施方案的創建內容及基本要求,自行組織驗收,縣人民政府將在各鄉(鎮)自查驗收的基礎上進行檢查驗收,並將各鄉(鎮)創建工作完成情況納入2007年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創建安全生產示範鄉(鎮)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創建“平安道真”的重要內容,是強化安全生產基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全縣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的重大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務實求效。同時要安排必要的創建活動經費,保障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2.突出重點,強化整治。
事故隱患整治是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的重點。各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摸清安全隱患底數,特別是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礦和非煤礦山、建築施工、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隱患情況。對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實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對非法生產經營的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和其他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點,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和取締。
3.密切配合,綜合治理。
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全面配合,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和專業執法部門作用,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聯動工作機制,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實現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4.總結經驗,全面推進。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報告制度,各鄉(鎮)每季度向縣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創建活動開展情況。同時,縣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跟蹤督促,認真總結經驗,及時通報情況,推廣成功經驗,全面推進創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