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食品生產加工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含個體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從源頭上抓好食品質量安全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006年9月下旬起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食品生產加工行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食品生產加工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 所屬地區:道真自治縣
  • 屬性:法律法規
  • 分類:方案
一、指導思想,二、組織領導,三、工作重點,四、工作步驟,五、工作措施,六、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和諧社會進程,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切實開展食品質量源頭整治工作,規範食品生產加工秩序,提高全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水平,促進我縣食品加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縣食品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熊祖模(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孟正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唐荷生(縣藥監局局長)
成 員:駱科連(縣質監局局長)
周學平(縣工商局副局長)
楊進榮(縣衛生局副局長)
朱俊令(縣公安局副局長)
冉孝賢(縣經貿局副局長)
駱雙會(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吳 剛(縣質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質監局,由吳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點

1.重點內容:著力整治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沒有質量控制措施組織生產食品、無標準或不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非食品原料組織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
2.重點品種:飲料(含飲用水)、肉製品、酒類、大米、米粉(皮)、麵條、糕點、食用植物油、醬油、醋等,重點整治兒童食品和銷往農村的其他食品。

四、工作步驟

1.宣傳動員階段(9月20至9月30)。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2.普查建檔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縣質監局牽頭,進一步對全縣食品加工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數量和質量安全狀況,健全食品企業質量安全檔案,做到企業數量、質量狀況、人員素質、生產設備、證照情況、產品流向等“六清楚”,同時責成各食品生產企業建立企業食品質量檔案,為加強日常監管和實現動態監管打下良好基礎。
3.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普查建檔的基礎上,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條件、質量管理水平、檢測能力、誠信記錄和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價,並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劃分類別,實施分類監管。
4.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2007年1月10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從健全制度和完善機制著手,鞏固和深化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通過加強食品加工行業的市場準入工作,完善食品加工行業監管現任制、快速反應機制、企業質量誠信機制和制假“黑名單”通告制度。強化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強制檢驗等日常監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產加工領域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五、工作措施

1.加快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進程。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統一部署,28大類525種食品已全部納入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積極引導、督促和幫扶具備基本生產條件的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同時開展無證產品查處工作。
2.加強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質監部門要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則,在摸清底數,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承諾制,鼓勵小作坊聯營發展和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實行分類監管;對規定可以允許有條件存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登記造冊,並於10月底前報縣政府和上級質監部門備案,同時要加強質量和衛生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執行《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GB14881);開展基本生產條件、環境及衛生條件審查,對達不到要求的食品生產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達不到基本要求的,責令其停產;對今後開業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達到基本要求,否則不準予投產。
3.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按照政府負總責、質監部門一把手負全責、企業負首責的要求,積極建立和實施“三員四定”(專業監管員、鄉鎮協管員、村或社區信息員,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三進四圖”(進村、進戶、進企業,企業變化動態圖、食品行業分布圖、監管責任落實圖、食品安全警示圖)為主要內容的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構建立體的、動態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網路,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4.加大對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和企業食品原料、添加劑購進及使用登記制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對發現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要責令其停止生產,封存成品,查清原料來源,使用及成品銷售情況,並依法從嚴處罰。
5.強化企業法人(含小作坊業主)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質量管理,向質監部門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向消費者亮明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切實履行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6.實施強制檢驗制度。未經出廠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廠銷售,具備出廠檢驗條件的食品加工企業,要認真開展出廠檢驗,自身不能開展出廠檢驗的企業要委託專業質檢機構開展出廠檢驗,既不自行開展出廠檢驗,又不開展委託出廠檢驗的企業不得從事食品生產。質監部門要儘快開展常規檢驗項目的檢驗業務,為促進我縣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和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提供技術支撐。

六、工作要求

1.各鄉(鎮)要積極支持質監等有關部門在本轄區內開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專項整治工作。
2.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由質監部門牽頭,重點落實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措施;在整治工作中發現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食品加工企業要及時通報衛生、工商部門;工商部門向質監部門提供食品加工企業辦照情況相關信息,並對無照生產食品的企業進行查處;衛生部門負責向質監部門提供衛生許可相關情況,並對無衛生許可證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查處;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依法嚴厲打擊情節嚴重的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和阻礙專項整治行動的違法行為;經貿部門負責加強對食品加工業的行業管理。
3.嚴格依法行政。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生產加工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同時要嚴格辦事程式,建立健全執法協調機制,杜絕重複檢測和重複執法加以及增加企業負擔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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