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2007年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消除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促進我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2007年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 所屬地區:道真自治縣
  • 年限:2007年
  • 屬性:法律法規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促進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進一步摸清全縣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和儲存數量底數,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督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督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加強管理,持續改善安全經營條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經營企業實施停產和關閉;進一步落實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規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各部門在危險化學品運輸、經營、儲存、使用等環節的安全管理責任,齊抓共管,協調配合,形成執法合力;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推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2007年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樊建明(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傳建雄(縣安監局局長)
成 員:王槐兵(縣公安局副局長)
黃仁輝(縣安監局副局長)
胡呂燕(縣交通局副局長)
韓貞利(縣經貿局副局長)
古鴻飛(縣工商局副局長)
徐南仙(縣環保局副局長)
辛孝用(縣城管局副局長)
姚永江(縣農業局副局長)
安小紅(縣教育局副局長)
吳 剛(縣質監局副局長)
銀永紅(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張朝陽(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傳建雄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職責
1.縣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擴)建的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包括用於運輸工具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審查、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和協調,並負責對前述事項的監督管理。
2.縣經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規模生產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
3.縣公安局: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
4.縣質監局:負責發放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對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
5.縣環保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和進口危險化學品的登記。
6.縣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的資質認定。
7.縣工商局:依據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檔案,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營業執照,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
8.縣教育局:負責全縣中國小危險化學品採購、儲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9.縣農業局:負責全縣農藥、鼠藥經營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清理登記工作。
10.縣城管局:負責城市燃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
11.縣消防大隊: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消防工作進行監管。
五、整治範圍和整治重點
1.整治範圍:全縣加油站、氧氣經營部、液化氣儲備站、民爆物品儲存倉庫;農藥、鼠藥、煤油及油漆經營點;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事業單位。
2.整治重點: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運輸、儲存、經營安全;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管理及使用安全。
六、工作步驟和主要內容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7年6月15日—30日)
1.制定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部署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2.組織召開全縣危險化學品經營、使用單位負責人會議,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傳達各級關於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檔案精神,安排專項整治工作。
3.各級各有關部門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組織機構,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並將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於6月30日前將報縣安委辦。
(二)排查摸底階段(2007年7月1日—15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經營、使用單位台帳;各有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儲存、經營、使用單位和農藥、鼠藥、油漆、煤油等經營點進行調查摸底,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縣人民政府將在第二季度安全生產督查中對各鄉(鎮)在危險化學品運輸、經營、使用、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管理狀況進行督查。
(三)自查自糾階段(7月16日—30日)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學校和醫院等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對本企業、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安全投入、隱患整改、人員培訓、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等方面的情況認真開展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整改時限、要求、措施及責任人,並及時整改。
(四)依法整治階段(8月1日—30日)
1.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監管力度。嚴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違規行駛;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攜帶危險化學品搭乘客運車輛;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從業人員資質情況的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非法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行為,確保運輸安全。
2.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管力度。檢查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核查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是否具備安全經營條件;檢查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事故狀態下防止“清潔下水”污染水環境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採用的設備情況,對採用落後設備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依法責令其限期淘汰;對經營企業自查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複查。對在檢查過程中查出的隱患,要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其停產整頓。
3.加大對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檢查學校、醫院、水泥廠等單位在採購、管理、使用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是否建立台帳,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五)檢查總結階段(9月1日—15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對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將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於9月10日前書面報縣安委辦,由縣安委辦匯總後於9月15日前報縣人民政府和市安委辦。
七、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本轄區、本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充分認識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度要求,在摸底調查基礎上,組織熟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業務人員認真檢查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3.落實責任,探索創新。以落實政府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切入點,進一步加大投入,強化培訓,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積極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推廣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設備,引導、督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依靠科技進步,強化安全管理。 4.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繫,及時溝通,認真研究,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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