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2007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我縣2007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按照《道真自治縣2007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要求,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並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2007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地址:道真自治縣
  • 時間:2007年
  • 單位:道真自治縣國土局
指導思想,任務目標,組織機構,工作步驟,主要措施,工作要求,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工作全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和“以人為本”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做到依法整治,聯合執法,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促進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任務目標

通過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強化事故防範措施,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事故隱患,依法取締和關閉非法及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水平。

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2007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樊建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傳建雄(縣安監局局長)
陳啟發(縣國土局局長)
成 員:黃仁輝(縣安監局副局長)
徐傳忠(縣國土局副局長)
王槐兵(縣公安局副局長)
古鴻飛(縣工商局副局長)
冉壽強(縣電力公司副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安監局,黃仁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步驟

(一)宣傳、啟動階段(2007年5月1—30日)。制定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非煤礦山安全工作會議;編寫非煤礦山開採設計及安全評價報告,啟動新、改、擴建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工作。 (二)實施階段(2007年6月1日—8月15日)。開展全縣非煤礦山清查工作,根據清查結果分類開展專項治理;完成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工作;切實做好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
(三)總結階段(2007年8月16—30日)。上報工作總結,資料清理歸檔。

主要措施

(一)認真開展非煤礦山清理整頓工作
1.各鄉(鎮)於6月20日前按照統一制定的表冊清理登記,完成非煤礦山企業的清理摸底工作。清理登記對象包括五證齊全的合法企業、證照不全的企業、非法企業及流動砂機。各鄉(鎮)要採取分級負責方式,以村(居)為單位進行清理登記,登記表經村(居)主要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後交鄉(鎮)匯總;鄉(鎮)負責匯總的人員、分管安全工作和國土工作的領導分別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6月15日前報縣安委辦。
2.強化協調配合,分類開展專項治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安監、國土、公安、工商、電力等部門要根據清理結果,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協調配合,認真研究和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對全縣非煤礦山分類開展專項治理,進一步改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條件,規範礦業資源開發秩序。
(1)由縣國土局負責,重點加強對河口、棕坪、桃源、忠信、洛龍、三橋、舊城等鄉(鎮)非煤礦山的監督檢查,依法取締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對已取得採礦許可證而相關證照不全的非煤礦山企業,督促其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其停產整頓,拒不按有關規定辦理的,依法予以關閉。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複查和監督工作。對越界開採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法暫扣或吊銷其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工商營業執照。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專篇或開採方案進行開採的,責令其停產整頓。對安全管理滑坡、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報請頒證機關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依法予以關閉。
(2)積極探索有利於地方經濟發展的流動砂機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措施,進一步規範全縣流動砂機管理秩序,杜絕無序開採行為,促進全縣礦業秩序和安全生產形勢全面好轉。
(3)認真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機械通風專項治理工作,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要求,結合安全生產許可工作,重點檢查洛龍鎮學堂坡和岩風壩硫鐵礦、隆興鎮孔家灣鐵礦等企業的機械通風情況,及時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對未建立機械通風系統和通風管理混亂的礦井,要責令其停產整頓,限期整改。
(4)督促全縣非煤礦山企業於6月15日前完成安全風險抵押金存儲、工傷保險繳納和救護協定簽訂工作。
(5)做好對尾庫礦、大型採空區、露天邊坡的排查摸底和隱患整治工作,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自查自糾,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止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認真做好新、改、擴建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2007年10月底前完成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證工作。對未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新、改、擴建非煤礦山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施工,未制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的,不得進行設備調試和試運行;未通過竣工驗收的,不得投入生產。
(三)切實做好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督促、指導非煤礦山企業認真做好新增礦工的三級安全教育、轉崗工人的轉崗安全教育,關鍵崗位、危險崗位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殊安全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復訓,不斷提高其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指導企業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四)推動非煤礦山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工作方案,選擇1—2戶中小型礦山企業作為試點,開展標準化建設活動。積極推廣先進適用開採技術,淘汰落後的開採方式,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推進規模化、規範化、機械化開採,全面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以點帶面、逐步推開,穩步提升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技術裝備和管理工作水平。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我縣非煤礦山點多面廣,安全基礎薄弱,要實現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保障全縣安全生產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抓好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確保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健全制度,抓好結合。把開展專項整治與學習宣傳和貫徹《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起來,將深化整治的過程變成依法規範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過程;把專項整治與加強日常監管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把專項整治與企業安全自我約束工作結合起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預防為主、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
(三)明確責任,嚴格依法。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拒不整改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對專項整治工作中把關不嚴、未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失職瀆職的人員,要嚴肅查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