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推進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52號)精神,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廣大民眾的公共安全意識、社會責任和自我防護能力,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在認真總結全縣應急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推進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
  • 類型:方案
  • 指導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 地區:道真自治縣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全面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為主線,切實加強基層應急管理組織指導,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各界作用,深入開展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提高公眾公共安全意識、自我防護能力及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不斷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體制;堅持“預防為主、防處結合”,全面落實基層組織和單位的第一責任,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2.堅持依靠民眾,夯實基礎原則。廣泛發動民眾,多渠道、全方位普及社會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知識,整合基層應急資源,加強基層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構建政府引導、全社會參與相結合的應急工作格局。
3.堅持示範帶動,循序推進原則。各鄉(鎮)要在建立、鞏固、提升示範點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確定不同的工作載體,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
三、工作目標
到2010年,全縣基本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應急管理預案體系,初步形成“政府統籌協調、民眾廣泛參與、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應急監測預警制度,全面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廣泛建立基層應急自救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基本形成社區、農村、學校、企業的應急工作網路,使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明顯提高,應急管理基礎設施相對完備,突發公共事件明顯下降。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責任
(一)規範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本著“立足現實、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不斷充實應急管理機構。
1.2010年底前,各鄉(鎮)要在現有應急管理機構的基礎上,全面加強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基層單位應急組織建設,建立專(兼)職應急管理機構。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有關部門要於2009年底前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縣政府專項應急指揮部要明確責任單位分管領導,明確責任人。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各專項應急指揮部。
(二)規範預案體系建設。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要求,構建相對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在橫向上,結合實際確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應急保障等專項預案框架,確保預案基本覆蓋本地可能發生的主要突發公共事件;在縱向上,構建完成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基層組織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重大活動安全單項應急預案等預案體系。
到2009年底,各鄉(鎮)100%的村(社區)制訂完善可能危及民眾生命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各類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100%的高危行業企業制訂完善應對安全隱患的應急預案,90%以上的其他企業結合企業特點制訂完善危及企業和員工安全的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學校制訂完善可能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重大財產安全和嚴重破壞教學秩序的各類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監局、縣教育局。
(三)規範監測預警制度建設。規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程式,明確信息報送渠道和責任,不斷完善村(社區)基層組織預警系統,逐步建立健全覆蓋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路和信息直報系統。
到2009年底,各鄉(鎮)要進一步針對重點區域、群體、行業設立基層應急信息員,形成以基層民眾為主體的安全信息網路;鄉(鎮)領導班子應結合實際明確領導分工、落實現場處置及協調工作職責,規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程式,明確信息報送的範圍、責任主體和報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時應急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縣級應急平台的信息、預警等功能要向鄉(鎮)和村(社區)延伸;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簡訊、宣傳車等方式,著力解決邊遠山區信息報告和預警的瓶頸問題,努力構建全面覆蓋的應急管理信息網路。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應急辦。
(四)規範社區應急管理建設。以“四民社區”(安民、便民、樂民、康民)創建為載體,不斷建立社區應急自救隊伍,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預案,逐年提升居民的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的知曉率。
1.逐步完善社區應急救援體系。到2009年底,健全應急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建立維穩調解、應急救援、義務消防、事故救援等隊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收集治安案件、火災事故隱患、社區衛生、公共設施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和數據,並實行動態管理。高度重視各類應急人員的業務能力與素質培訓,每年開展一次以上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人員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應急辦。
2.加強社區應急管理知識培訓。將居民應急管理知識培訓納入社區居民教育體系,通過課堂培訓、板報宣傳等形式宣講應急處置和安全知識。到2009年底,居民對火警(119)、交通事故(122)、醫療(120)等急救電話認知率達85%以上,到2010年達95%以上;到2009年底,懂得用電、用氣、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常識的居民比例達75%以上,到2010年達85%以上。責任單位:各鄉(鎮)、縣應急辦。
3.建立集日常服務和應急指揮於一體的民眾熱線值班電話。到2009年底,100%的社區普遍建立民眾熱線值班電話,居民對電話的知曉率達60%以上。責任單位:各鄉(鎮)及社區。
(五)規範農村應急管理建設。在鄉(鎮)、村要建立應急自救隊伍,不斷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應急預案,逐年提升農村居民的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知曉率。
1.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活動。在每年開展的文化、衛生、科技“三下鄉”活動中,增加應急管理知識“下鄉”,編印應急管理宣傳資料進農村;到2009年底,農村居民對火警、交通事故、醫療等急救電話及縣、鄉(鎮)應急辦電話知曉率達75%以上,到2010年達85%以上;2009年農村居民用電、用氣、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常識認知率達70%以上,到2010年達80%以上。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規範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應急管理。一是在農村用電方面。變壓器有護攔和警示標誌,用電線路規範,用電設備各項性能和指標均符合銘牌標示和安全標準,嚴禁私拉亂搭,杜絕使用老化線路,建築物內嚴禁使用裸露電線。責任單位:縣電力公司。
二是在農機和農村運輸車輛、船舶管理方面。所有運輸車輛、農用船舶和大型農業機械都要依法登記,按要求檢驗合格,司駕人員持證上崗,杜絕無牌無證、脫檢脫審脫保、無作業證和持假作業證等違法行為,嚴禁農用車輛載人和漁船、農耕船從事經營性交通運輸活動。責任單位:縣農機局、縣交通局。
三是在農村消防管理方面。積極發展農村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全面落實防(滅)火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逐步完善農村道路安全設施,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整改,學校附近等重點路段應設立安全警示標誌。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交通局。
四是在農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校、幼稚園,衛生院、衛生室、敬老院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建設局。
五是在農村自然災害預防方面。普及自然災害防治知識,增強應對地震、地質、洪水、冰雹、雷電、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的防範知識;增強民眾臨災自救互救能力,保護農作物不受病蟲害侵蝕、降低自然災害對農作物的損害;普及防止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的環保知識,增強應對自然災害的敏感性和防範能力,不斷完善基層群防體系。責任單位:縣氣象局、水利局、農業局、環保局、林業局、科技局、國土局。
建立健全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應急管理制度,並落實專人負責,縣應急辦將定期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3.制定防範和應急措施。針對交通、消防、學校、用電、公共場所等可能引發的突發公共事件,制定預防計畫、防範對策及應急措施,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有針對性的對電路、道路、農機作業現場、水利設施、公共場所、村民生活等領域的安全問題進行巡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記錄,有整改計畫和整改措施,對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事件要及時上報。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建設。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實現企業應急管理工作常態化、應急隊伍專業化、應急演練定期化、處置突發事件自主化,全面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各類事故發生率嚴格控制在指標範圍內。
1.編制完善企業預案。到2009年底,各類規模以上生產經營企業全面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預案內容簡明、管用、注重實效,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所有高危行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聯合演練,促進各單位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責任單位:縣安監局。
2.加強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2009年底前完成企業應急隊伍建設,督促企業切實抓好應急隊伍訓練和管理,加強職工應急知識及技能培訓,特別是安全生產關鍵責任崗位職工,既要熟練掌握生產操作技術,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規範和安全生產事件處置方法,增強自救互救和第一時間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責任單位:縣經貿局、安監局。
3.開展企業隱患排查監管。每年年初、年中和事故高發時段,認真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的隱患大排查,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估,及時整改。責任單位:縣安監局、縣應急辦。
4.做好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企業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照分級標準迅速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責任單位:縣應急辦、縣安監局。
(七)規範學校應急管理建設。以創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全面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將應急處置常識納入課堂教育,規範各類突發事件和事故苗頭報告,各類事故及時處置率達100%。
1.深入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到2009年底,編制印發《學生應急管理知識手冊》,並適時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應急知識知曉率達90%以上,每學期每個學生應急知識授課數達3課時以上。責任單位:縣教育。
2.建立預警機制和防險救災應急預案。全面推廣學校食堂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範、常自律的“五常法”,認真組織開展學校防火、學校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環境整治等工作,堅決防止火災、集體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發生,接送學生車輛須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從嚴查處超載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3.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的重大突發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緊急災情、傳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論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只要涉及學校師生,都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把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計畫,精心組織實施,紮實加以推進。
(二)嚴格考評,及時總結。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內容和推進工作進程要求,嚴格考評驗收,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對在開展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各級應急組織要加大對推進工作的指導、檢查、督查,確保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等媒體和宣傳欄、宣傳車,張貼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途徑,廣泛深入宣傳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經驗。重點報導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中“走進矛盾,解決問題”的工作典型,努力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四)發動民眾,以人為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調動和激發廣大人民民眾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其預防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增強自防自救、減少傷亡的能力,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協調各方,形成合力,逐漸形成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基層應急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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