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2002年6月25日全國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以及《遵義市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實施方案》(遵府發[2002]97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實施方案
  • 宣傳動員階段:建立組織領導機構
  • 自查自糾階段:企業自查自糾
  • 重點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
宣傳動員階段,自查自糾階段,檢查督促階段,總結驗收階段,

宣傳動員階段

(8月6日至8月13日)
1、建立組織領導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作,縣政府決定成立以副縣長周權茂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名單附後),以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
2、擬定實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
我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強化行政執法,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法制建設,增強依法經營的法制觀念和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重點解決好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一是商品房物業管理和售後服務問題,實行“兩書”制度,完善商品房售後服務;二是推進房地產有形市場建設,強制實施有形交易。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制定相關措施,並於8月13日前將工作計畫報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3、加大宣傳動員工作力度
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宣傳媒體,加大對有關房地產建設、規劃等法律法規及本次專項整頓工作內容的宣傳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由縣房管局和相關部門組織召開全縣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拆遷企業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參加的宣傳動員大會,就本次專項整頓工作作宣傳動員和工作部署;設立專門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自查自糾階段

(8月14日至8月23日)
1、企業自查自糾
全縣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屋拆遷企業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要對1995年以來的開發建設項目合法性、工程質量情況、物業管理落實情況、經營行為合法性等進行認真自查自糾,並將自查自糾情況於8月23日以前報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2、行業自查自糾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本部門、本行業工作中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排查,並通過完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簡化辦事程式,增強服務意識,強化行政執法,切實有效地整改本部門、本行業存在的問題。
3、自查自糾情況匯總
在自查自糾和對民眾監督舉報案件進行梳理的基礎上,由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領導小組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確定監督和查處重點。

檢查督促階段

(8月24日至8月31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檢查督促的重點內容為:
1、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發,土地、規劃、施工等相關建設手續不齊備的;未經驗收(綜合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將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出現質量問題不及時處理的;商品房銷售中面積“縮水”、面積分攤中弄虛作假及擅自出售或出租公用部位牟利的;未使用《商品房示範契約文本》,契約欺詐,承諾條款未兌現的;新建商品房未委託實施物業管理,物業管理不落實的;未按“兩書”規定進行保修的;擅自委託不具備銷售資格機構進行銷售的;擅自修改規劃設計方案的。
2、物業管理企業:未使用《物業管理示範契約》、《委託物業管理示範契約》的;加價、加碼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收費與承諾條款未兌現,與服務質量不相當,質價不符的;不具備資質從事物業管理業務的;
3、房屋拆遷企業:未取得《拆遷許可證》從事拆遷的;不具備資質從事拆遷的;拆遷中故意侵害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拆遷安置協定不兌現或延長安置過渡時間的。
4、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違反《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不具備資質或未經資格認證從事中介服務的;出具虛假《評估報告》,故意抬高或降低房屋評估價值的。
四、整改和重點案件查處階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職能部門聯繫實際落實整改措施。在企業自查自糾,社會監督與民眾投訴舉報、各鄉(鎮)組織排查的基礎上,對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事件,要組織專門力量立案查處。對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重點案件查處情況於9月20日前上報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總結驗收階段

(9月16日至10月1日)
9月16日至9月20日,各鄉(鎮)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資料進行完善,接受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檢查驗收;9月21日至10月1日,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建立專門檔案,迎接全市檢查。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周權茂(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副組長:樊建明(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王煥時(縣房產管理事業局局長)
成 員:胡玉平(縣監察局局長)潘 強(縣發展計畫局局長)韓克修(縣建設局局長)雷厚良(縣財政局局長)
馬明春(縣經貿局局長)廖年新(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廖維權(縣工商局局長)
縣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房管事業局,王煥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OO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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