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規劃區內拆除第一批違法建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規劃區內拆除第一批違法建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於2008年1月7日下發給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的檔案。

其目的是為進一步遏制縣城規劃區內違法占地違法建築行為,依法規範土地管理和建築市場秩序,切實消除建築安全隱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城規劃區內拆除第一批違法建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 時間:二○○八年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縣城規劃區內拆除第一批違法建築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八年一月七日
縣城規劃區內拆除第一批違法建築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遏制縣城規劃區內違法占地違法建築行為,依法規範土地管理和建築市場秩序,切實消除建築安全隱患,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拆除違法建築打擊非法房開工作實施意見》(遵府辦發〔2007〕47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突出重點、分類處置、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加大拆除違法建築、打擊非法房開工作力度(以下簡稱“拆違”工作),規範房地產開發市場,維護城鎮規劃的嚴肅性和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促進我縣城鎮建設協調可持續發展。
工作目標:對已建和在建的違法建築分兩批集中進行強制拆除,依法查處非法房開項目,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堅決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遏制違法建設行為,切實改善縣城人居環境,提升城鎮形象。
二、實施步驟
“拆違”工作分為宣傳發動、公示擬拆除的建築業主姓名及建築名稱、業主主動拆除、依法強制拆除、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等5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25日)
由縣拆除違法建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拆違辦)在已調查立案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違法占地違法建築業主有關情況;通過設定宣傳專欄、組裝宣傳車、發布通告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拆除違法建築、打擊非法房開的目的和意義,揭示違法占地和非法房開的危害性,增強廣大民眾的法制觀念,大力宣傳“拆違”工作的目的、意義及政策要求,使絕大部分民眾理解、主持和配合“拆違”工作。
(二)公示擬拆除的建築業主姓名及建築名稱階段(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1.由縣建設局、國土局、房管局、拆違辦等有關單位負責,依法對違法建築進行認定,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拆除違法建築處罰決定的,由相關執法部門書面通知違法建築業主本人或代理人。
2.由縣拆違辦對擬拆除的違法建築業主姓名、建築規模、違法類型等情況予以公示,公布舉報電話,主動接受民眾監督。
(三)業主自行拆除階段(2008年1月1日至1月1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縣建設局、國土局、房管局、城管局、公安局、安監局等有關單位依照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督促違法建築業主或代理人自行拆除建築,發生的有關費用及責任由違法建築業主承擔。
(四)依法強制拆除階段(2008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1.由縣拆違辦負責制定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工作應急預案。
2.責成縣建設局、國土局、房管局、拆違辦、安監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組成“拆違”工作現場指揮工作組,對在規定時間內違法建築業主拒絕自行拆除的建築,由“拆違”工作現場指揮工作組組織必要力量逐一予以強制拆除。
3.由縣建設局負責聯繫租用強制拆除工作所需機械。
4.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必要的安全保衛力量,確保強制拆除現場安全秩序。
5.由縣城管局負責清運強制拆除違法建築產生的建築垃圾。
6.由縣維穩辦、信訪局和玉溪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群工工作。
(五)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08年1月20日以後)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嚴格職責、加強執法”原則,建立和完善遏制違法占地違法建築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審批程式,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嚴防違法占地違法建築行為死灰復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切實抓好此次“拆違”工作,經徵求有關方面意見,成立由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法院、檢察院、縣政府辦、建設局、國土局、房管局、公安局、監察局、司法局、文廣局、城管局、財政局、安監局、衛生局、玉溪鎮人民政府及縣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拆違”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調度“拆違”工作。指揮部下設現場拆除、安全保衛、宣傳報導、現場救護、後勤保障和善後工作等6個工作組。
1.現場拆除工作組由縣建設局牽頭,縣國土局、房管局、城管局、安監局、拆違辦、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等部門參加,在“拆違”工作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下,負責具體組織開展拆除違法建築工作。
2.安全保衛組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單位參加,負責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切實做好強制拆除違法建築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安全。
3.宣傳工作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文廣局、司法局、外宣中心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開展“拆違” 宣傳工作,對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工作實行全程跟蹤報導,並組裝宣傳車在縣城區開展輪迴宣傳,搞好輿論監督。
4.現場救護組由縣衛生局牽頭,縣人民醫院參加,負責強制拆除現場的醫療救護工作。
5.後勤保障組由縣政府辦牽頭,縣財政局、拆違辦等部門參加,負責做好強制拆除的後勤保障工作。
6.善後工作組由玉溪鎮人民政府牽頭,縣維穩辦、信訪局、城管局等部門參加,負責清運強制拆除產生的建築垃圾,並切實做好群工工作。
各工作組牽頭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有關要求,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密切配合,確保完成“拆違”工作任務目標。
(二)依法行政,維護穩定。
參與“拆違”工作的有關單位既要堅持原則,嚴格依法辦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結合,正確處理好依法行政與維護穩定的關係,防止工作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縣監察局要進一步加大對幹部職工參與違法占地違法建築行為的查處力度,並對有關執法部門的執法活動實施監督。“拆違”工作開展期間,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拆違”工作實施監督和評議。
(三)健全機制,加強管理。
階段性“拆違”工作結束後,要建立和完善違法占地違法建築巡查整治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拆除,切實鞏固“拆違”工作成果,進一步規範我縣城鎮建設和管理秩序,促進城鎮建設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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