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2008年國家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已經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2008年國家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為實施好國家水稻補貼項目,進一步發展水稻生產,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08年國家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時間: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 地點:道真自治縣
- 機構: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通知全文
一、基本思路、指導原則、主要目標和工作職責
1.基本思路。通過實施水稻良種補貼項目,運用政策導向和資金扶持手段,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引導農民擴大水稻種植面積,提高水稻良種和先進技術的推廣覆蓋率,增加水稻產量和生產效益,實現糧食穩定增產和農民持續增收。
2.指導原則。補貼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補貼和良種良法推廣掛鈎原則;堅持直補到戶原則;實行資金預拔、缺口墊付、據實結算原則。
3.主要目標。通過實施水稻良種補貼項目,穩定水稻種植面積,提高水稻生產科技水平。
4.工作職責。縣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財政局、農業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縣審計、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水稻良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局。領導小組工作職責是:制定其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召開專題會議和培訓會;組織面積核查和補貼資金撥付;建立分鄉到村的水稻良種補貼信息管理檔案(種植面積、補貼資金、主要品種、育秧方式、栽培技術等),按要求做好全縣補貼發放工作總結並及時上報,具體工作由縣農業局和財政局承擔。各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按上級補貼方案廣泛宣傳補貼政策,組織轄區水稻種植戶申報面積,開展公示、核查和上報,對示範農戶進行技術培訓;協調補貼發放機構(農村信用社)按規定時間和程式發放補貼,建立分村到戶的水稻良種補貼信息檔案(面積、主要品種、育秧方式、栽培技術等);及時做好工作總結,並按要求上報有關資料。
二、補貼範圍、對象、標準和兌付方式
1.補貼範圍和對象:全縣種植優良雜交水稻的農戶(含農場職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由種植農戶享受補貼。
2.補貼標準:15元/畝。
3.兌付方式:通過“一折通”方式直接兌付到農戶。
三、補貼程式及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準備和面積申報核查。成立縣水稻良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鄉(鎮)政府(村)發出公告,通知農戶在規定時間內(6月22日—26日)到村民小組申報符合水稻良種補貼範圍的品種和面積、栽培方式,村民小組匯總後張榜公示(6月27日—7月1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後,由村委會分戶造冊報鄉(鎮)政府,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幹部和農技人員進行抽查、覆核;由鄉(鎮)人民政府分村造冊並於7月3日前送農業局匯總後報縣政府審定。此階段工作於2008年7月5日前完成。
第二階段:補貼兌付。由縣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隨上級核准補貼面積下達到鄉(鎮),鄉(鎮)人民政府發布公告到各村民組,並提供經核准的分村到戶補貼清冊給補貼發放機構,補貼發放機構按照補貼清冊通過涉農補貼“一折通”向農戶發放(上折)。此階段工作於2008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補貼兌付工作結束後,兌付機構應出具有關憑證資料給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財政部門,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對補貼工作進行總結,並上報總結材料。縣水稻良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各鄉(鎮)人民政府總結材料寫出全縣補貼工作總結並上報。各鄉(鎮)於2008年8月5日前完成此項工作,全縣總結材料於2008年10日前報市農業局和財政局。
四、補貼工作要求
1.搞好宣傳發動和培訓工作。切實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網路、公告、宣傳欄等形式將國家扶持水稻生產發展的重要意義和實施水稻良種補貼的惠民政策措施宣傳到戶。抓好補貼實施工作人員培訓,統一政策尺度,規範操作程式,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強技術推廣和技術服務。縣鄉農業部門要通過面積核查開展一次水稻生產系統調查,加強水稻生產適用技術推廣,廣泛開展技術培訓,提高增產、節本、增效關鍵技術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大力興辦有較大規模、較高規範化程度的示範區,集中展示各種優良品種,綜合集成各項成熟技術,帶動水稻生產水平和效率不斷提高。
3.嚴格工作制度和補貼紀律。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實事求是,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到“一公開”、“三到戶”、“五不準”(一公開,補貼工作公開進行,面積申報核查結果張榜公布。三到戶,即政策宣傳到戶;面積申報到戶;資金兌付到戶。五不準,即不準調整補貼標準;不準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準用補貼資金抵押各種稅費、貸款、欠款;不準無故拖延補貼發放時間;不準在補貼工作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民眾滿意。對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抓好補貼建檔和跟蹤調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補貼工作資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建立補貼信息檔案,保存有關原始依據、表冊、憑證,以備核查。農業部門要選擇一定數量的農戶進行定點跟蹤調查,掌握補貼前後農戶種植意向變化、良種供需、技術推廣套用、相關產業發展和種植效益變化等情況,分析原因,預測趨勢,及時向上級反映。
5.加強監督工作。縣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補貼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開展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公布水稻良種補貼工作監督舉報電話,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監督、社會監督和民眾監督,認真受理民眾反映的問題,並及時調查處理。對在補貼工作中違反規定暗箱操作、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