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壩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上壩冶煉廠(以下簡稱“冶煉廠”)自投入生產以來,對解決當地民眾就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國家產業政策調整,該廠已被列為淘汰關閉企業。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及檔案要求,結合道真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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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背景

上壩鄉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上壩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上壩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實施方案

檔案內容

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細化工作措施,注重政策宣傳,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最佳化產業結構,促進工業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

2010年3月15日前淘汰關閉冶煉廠。

主要依據

國家發改委頒布的《2007年應予淘汰落後水泥產能的企業名單》(2007年第93號公告)、《電石、鐵合金、焦化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的企業名單(第一批)》(2007年第69號公告),《貴州省第一批應予淘汰落後水泥生產能力計畫的公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貴州省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實施方案》,以及《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2010年第一季度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遵府辦發〔2010〕2號)要求。

工作步驟

(一)2010年1月16日前,組建淘汰關閉工作機構,並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啟動淘汰關閉工作。
(二)2010年1月18日前,召開冶煉廠業主座談會,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及引導工作。
(三)2010年1月20日前,吊銷冶煉廠生產經營的全部證照。
(四)2010年1月31日前,就地拆除和損毀冶煉廠主要設備。五、工作職責
(一)縣經貿局:統籌協調冶煉廠淘汰關閉工作。
(二)縣財政局:配合做好淘汰關閉冶煉廠獎勵資金的申報、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縣人勞局:負責淘汰關閉冶煉廠所涉及的人員安置、社會保險關係接續等政策的指導工作。
(四)縣國土局:負責指導淘汰關閉冶煉廠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處置和用途變更工作。
(五)縣環保局:負責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
(六)縣工商局:負責依法做好淘汰關閉冶煉廠的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吊銷營業執照。
(七)縣質監督:負責按照有關規定上報註銷《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八)縣安監局:負責加強安全監管,並按照有關規定上報註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九)縣電力公司:負責切斷電源並拆除供電設施。
(十)上壩鄉人民政府:負責做好當地民眾思想工作,並配合做好冶煉廠業主的政策宣傳工作。
(十一)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做好淘汰關閉工作。

有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淘汰關閉冶煉廠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和最佳化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動工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成長方式的重要舉措。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統一認識,認真履職,密切配合,積極穩妥並按時淘汰關閉冶煉廠。
(二)落實工作責任。相關單位要將淘汰關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工作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並建立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強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要積極引導、指導淘汰關閉工作,並督促冶煉廠按時淘汰關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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