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意見的通知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意見的通知是縣根據國土資源局、經貿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廣局、保密局、人武部制定的《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的意見》所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具體要求,

基本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縣國土資源局、經貿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廣局、保密局、人武部制定的《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的意見》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道真自治縣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的意見
縣國土資源局 縣經貿局 縣公安局
縣工商局 縣文廣局 縣保密局 縣人武部
為了切實做好我縣地理信息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關於貴州省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9〕70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意見。

工作目標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和安排,用一年左右時間,圍繞地理信息市場中的信息獲取、提供、使用、生產、出版和傳輸等環節,通過專項治理工作,基本杜絕無測繪資質非法從事地理信息數據採集、加工等測繪活動行為,依法查處各種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竊密案件和非法提供網際網路出版服務行為,有效遏制各種涉外、涉軍非法測繪活動,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提高各級政府對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管能力和水平,使地理信息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主要任務

我縣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以地理信息獲取、提供、使用、生產、出版和傳輸為重要環節,以測繪單位為重點整頓規範對象,以縣城、鄉(鎮)所在地為整頓和規範的重點地區,以易發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竊密等問題的單位為整頓和規範的重點單位,以涉密、涉軍、涉外(縣境)測繪為整頓和規範的重點項目,以市場清理檢查、違法案件查處、開展警示教育、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為整頓和規範的重點工作,強化措施,循序漸進。
(一)規範涉密地理信息獲取、提供和使用的行為。各有關單位要強化安全保密措施,建立嚴格的登記管理制度,加強涉密計算機和存儲介質管理,明確涉密崗位責任,防範他人非法獲取地理信息。需對外提供涉密地理信息的,必須依法履行審批程式。需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使用目的和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對非法持有或使用涉密地理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要查清信息來源和擴散範圍,追繳有關地理信息數據,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打擊從事地理信息生產、出版、傳輸的非法行為。嚴格地理信息生產、傳輸的資質管理。從事地理信息生產活動,要取得經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測繪資質,地理信息編制、地圖公開展示要經有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公開出版地理信息須依法審批,網際網路上不得傳輸涉密地理信息。對未經批准無證測繪或超越資質等級範圍測繪、編輯出版地理信息、傳輸涉密地理信息、公開展示問題地圖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責令停止違法違規活動,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防範和制止涉軍非法測繪活動。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在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進行攝影、攝像、測量等測繪活動。加強導航電子地圖使用項目的監管,防止泄露軍事秘密。地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涉軍測繪的監管,堅決防範和制止涉軍非法測繪行為的發生。軍隊和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涉軍事測繪相關情況,共同做好涉軍非法測繪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有效監管境外組織和個人測繪活動。境外組織和個人來我縣測繪必須依法備案、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為未經備案、批准的境外組織、個人所從事的測繪活動提供便利條件。要加強對外合作項目中測繪活動的監管,有關部門要及時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外項目測繪活動情況。對違反規定的,應立即停止相關活動,沒收有關地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要求

(一)建立工作機制。建立由縣國土資源局牽頭,縣公安局、經貿局、保密局、工商局、人武部、文廣局等部門密切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國土部門負責清理檢查無資質測繪、超越資質範圍、擅自採集、生產地理信息的單位;文广部門負責配合做好網際網路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的清理檢查、出版服務環節的清理檢查;公安部門負責涉外測繪違法案件的清理檢查;工商部門、經貿部門負責無照印刷企業的清理檢查;保密部門負責地理信息泄密、竊密案件的清理檢查;人武部門負責涉軍測繪違法案件的清理檢查。要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圍繞薄弱環節建章立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長效監管機制、工作協作機制、宣傳教育機制和違法案件處理報曝光機制,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部門間信息通報、案件移送等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順利開展。
(三)制定工作方案。要結合我縣實際,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階段計畫、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全方面統籌安排,及時上報有關情況。
(四)加大宣傳力度。要採取曝光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等多種宣傳教育形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認真組織學習國辦發〔2009〕4號、國測管字〔2009〕12號和黔府辦發〔2009〕70號檔案精神,提高廣大幹部民眾依法測繪意識、保護國家秘密意識和重要地理信息國家安全意識,不斷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開展。
(五)認真組織開展市場清理檢查。各相關單位要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理信息採集、數據保管提供、使用、地圖編制出版、網際網路地圖和地理信息服務、戶外地圖廣告等活動的單位集中開展執法檢查,通過市場全面檢查,摸清地理信息市場總體情況,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並及時進行整改,對相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法進行查處。
(六)做好檢查申驗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整頓和規範地理信息市場秩序工作落到實處。2010年2月底前,要組織工作申驗。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此項工作的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報送相關工作信息,通報相關工作情況,確保我縣地理信息市場的整頓和規範工作順利通過上級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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