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人員定崗分流的實施意見

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搞好我辦機構改革工作,根據《道真苗族仡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道府辦發[2002]38號)精神和《中共道真自治縣委組織部關於做好縣鄉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分流有關工作的通知》(縣組發[2002]15號)要求,我辦特擬定如下實施意見。

意見內容,發布時間,

意見內容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我辦人員定崗分流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德才兼備原則,最佳化人員結構,發揮個人專長,提高工作效率,建設廉潔、高效、民眾滿意的幹部隊伍,以適應社會主義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
我辦人員定崗分流工作的基本原則是: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三定”方案為依據,根據現有公務員現狀,按工作需要,採取民主推薦、綜合考評、組織決定的方式決定人員去留。通過人員分流重組,最佳化幹部隊伍結構;通過人員定崗,提高我辦幹部隊伍素質,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人員編制及內設機構
根據道府辦發[2002]38號檔案規定,我辦行政編制為27名,單列編制為3名,後勤事業編制為10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我辦內設秘書科、綜合科、督促檢查科、信息科、行政科、外事科、保衛科等7個科。
三、機關工作人員現狀
我辦共有工作人員29人(不含縣政府領導),其中,公務員共22名,工人7名。
四、職位設定情況
我辦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國防教育辦公室主任1名,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股室負責人10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3名。
五、人員定崗條件和擬採取的方式方法
(一)人員定崗條件
1、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
2、能履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的義務。
3、具有擬任職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理論政策水平、組織協調和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及必要的工作經歷、學歷要求。
4、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實績突出,廉政勤政,遵紀守法,團結同志,作風正派。
5、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
(二)擬採取的方式
經辦公室全體幹部職工民主推薦、綜合考評後,辦公室黨組確定內設股室負責人,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其餘公務員定崗實行“雙向選擇”,在核定的編制職數限額內經辦公室黨組研究決定各職位定崗人員。
六、分流人員安置辦法
因我辦尚缺編4名,無人員分流,因此未制定人員分流安置辦法。
七、工作步驟和進度安排
1、辦公室內設股室負責人定崗工作,原則上在5月底前完成。
2、各股室工作人員的定崗工作,原則上在6月上旬前完成。
八、組織領導及監督措施
這次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分流工作在辦公室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辦公室成立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分流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樊建明同志任組長,廖文波、胡國明同志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任成員。
為保證這次機改人員定崗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定崗分流工作涉及的所有方案均向全體幹部職工及社會公布,並向社會各界公開舉報電話等,自覺接受廣大幹部職工和社會各界民眾監督,杜絕機改人員定崗分流工作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

發布時間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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