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全文
為切實抓好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安全、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09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
精神為指導,以落實科學
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和“安全發展”指導原則為統領,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確保一個目標、攻堅兩個重點、抓好七項工作”為要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總體目標
2009年,全縣
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目標是確保全年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不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數;億元國內生產總值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十萬人事故死亡率、煤礦每百萬噸死亡率、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繼續下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與上年相比繼續實現負增長;在重大節日活動期間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專項整治企業覆蓋率達100%;重大隱患公告公示率達100%;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處罰率達100%;行政執法文書下達、報告、通報、移送率達100%;事故查處率達100%;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率達100%。通過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三、工作重點
煤礦和道路交通是生產安全事故易發、群發和多發行業,容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是我縣安全生產監管的重點和難點。各級各部門必須以煤礦和道路交通為重點,紮實抓好專項整治,採取各種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減少各類事故,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好轉。
(一)煤礦:認真貫徹落實煤礦生產安全法律和方針政策,突出抓好瓦斯治理、頂板管理、技術改造和隱患治理等工作。
1.加大瓦斯治理力度。認真貫徹落實《遵義市煤礦瓦斯治理和綜合利用“十一五”後三年規劃》,努力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隱患排除、綜合利用”二十四字型系,鞏固和加強瓦斯治理工作,杜絕較大以上瓦斯事故。
2.強化頂板事故防治。今年是煤礦“支護改革年”和“頂板管理年”,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煤礦頂板管理實施方案,淘汰落後支護方式,提升作業現場頂板管理採掘支護技術標準。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煤礦頂板管理的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對發生頂板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嚴肅追究,從重處罰。支護方式和頂板管理不達標的企業,有關部門要督促其強行整改,努力減少頂板事故。
3.完善監測監控系統。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系統要按新標準升級換代,確保數據準確、信息暢通、督促整改及時。積極推廣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和產量監控系統,嚴格控制井下作業人員,嚴防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生產。
4.抓好安全技術改造。大力推進專用迴風井、壁式採煤方法和支護方式三項改造,督促煤礦企業建立和完善井下通訊、壓風,管道和防塵供水系統“三條生命線”。用活用好煤礦技改專項資金,對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區域內的礦井進行重點改造,提升礦井瓦斯防治與綜合利用能力,確保全全生產。
5.加強礦井水患防治。各煤礦要定期對礦區內老窯及上部採空區的積水情況和周邊河流、堰塘等水文情況進行調查,完善有關水文資料,編制探放水設計,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規定,凡未按規定編制探放水設計或探放水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必須停產整頓。
6.嚴厲打擊非法生產。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保持嚴打態勢,嚴厲打擊違法非法生產,嚴防已關閉礦井以任何形式違規生產。
(二)道路交通:嚴格落實各項措施,切實加強管理,狠抓隱患治理,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
1.嚴格落實“五整頓”、“三加強”措施。加強對運輸企業特別是客運企業的安全管理,實行更加嚴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客運企業市場準入制、營運駕駛員安全管理責任制、道路交通源頭責任追究等四項措施,著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2.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專項整治。結合季節性道路交通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預防管理方案,合理布置警力,加大路檢路查力度。堅決查處各種車輛特別是客運車輛超速、超員及酒後駕車等違法違規行為,不斷規範低速汽車、三輪機車、農機牌證車及學校、幼稚園校車管理,嚴格審批程式,確保行車安全。
3.加強客運企業和二級維護企業管理。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三關一監督”。嚴格客運車輛二級維護企業標準,確保維修質量。堅決查處檢而不修或不進場、不檢測、不維修就開具合格證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從業資格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抓好農機牌證車輛源頭管理。重點抓好機動車檢驗準入關、駕駛人員培訓教育關、執法人員上路檢查關,從源頭上抓好農機牌證車輛的管控,防止事故發生。
5.繼續開展公路隱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道路安保設施,在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增設警示牌,修建防撞牆或護欄。加強在建公路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和道路暢通。
四、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政府履行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的基本職責,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各級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紮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1.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和健全《遵義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基本規範》,通過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推動企業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與各類規章制度,積極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主體意識和隱患就是事故理念,切實把安全生產隱患自檢自查自改工作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個員工。
2.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和“一票否決”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規範和完善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分解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對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的基本職能,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主要內容納入總體發展規劃,同步安排、同步落實、同步檢查、同步考評。
3.嚴格行政問責制。切實強化責任過程監督,注重事前問責,減少事後處理,認真落實《遵義市安全生產警示談話制度》,對安全生產指標控制不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任務完成較差的鄉(鎮)或部門適時進行警示談話,積極探索和健全事故預防體系。
(二)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紮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嚴格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貴州省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遵義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五項工作制度》等要求和“編號登記、限期整改、專人負責、複查銷號”原則,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2009年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實施重點治理、重點突破,不斷推動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1.非煤礦山安全:以非煤礦山、尾礦庫為重點,繼續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排除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抓好採石場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通過調整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全面推行機械通風和中深孔爆破兩項技術,提高機械化開採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增強非煤礦山及相關行業抗風險能力,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以非煤礦山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為契機,督促企業搞好安全現狀評價,督促非煤礦山企業上規模,管理上台階;加大“三同時”工作監管和現場審查力度,從源頭上把好安全生產條件關;積極推行金屬非金屬企業及尾礦庫安全標準化工作。
2.煙花爆竹安全:依法從嚴打擊煙花爆竹行業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行為,認真落實縣、鄉及村民委員會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大“打非”力度,堅決取締非法作坊,從嚴查處擅自改變經營(零售)點的行為;繼續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換髮工作;開展氯酸鉀專項治理,深入治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三超一改”問題,嚴格執行氯酸鉀和煙花爆竹產品流向登記制度;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推進工廠化、標準化、科技化、集約化發展。
3.危險化學品安全: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和規範油(氣)站安全管理,擴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區域監控聯運機制;做好化工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工作,加強大型項目試運轉安全監管;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進行風險評估,加強對液氯、液氨、劇毒等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做好安全防護距離不足的化工企業搬遷工作。
4.民爆物品安全:以現場管理和流通使用等環節為監管重點,深入開展民爆行業“四超”(超員、超儲、超產、逾時)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制炸藥的非法窩點和非法運輸、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等行為。
5.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切實加大對賓館、飯店、商場、網咖、歌舞廳、車站、醫院、景區、碼頭等公共聚集場所的安全檢查力度,對不具備生產安全條件、違章經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堅決予以停業整頓;加強消防救援演練,提高防火減災能力,有效預防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6.建築施工安全:深入開展在建工程隱患排查,加強建築市場管理,實行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建築施工活動,不斷建立完善施工、監理、勞務等安全職責;進一步規範工程承包,明確發包和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加強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管理,加大對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技能;加強城鎮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強化執法力度,嚴格控制無資質施工企業進入城鎮居民自建房市場。制定落實安全防範和應急預案,嚴防腳手架、超重機械倒塌和施工坍塌,嚴格觸電、高處墜落事故檢驗檢測和安全技術管理,確保全全運行。
7.水上交通安全:紮實抓好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排查治理橋樑隱患;嚴肅查處農用船舶、漁業船舶和其他未經交通部門許可的船舶載客營運,加強渡工教育培訓,強化惡劣天氣下的應急管理,嚴查超載、索渡等違法行為。
8.特種設備安全:加大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監管力度;加強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和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工作;嚴厲打擊無證和超範圍安裝、改造、維修及出租許可證等行為,堅決取締“土製特種設備”;加強對管理人員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其發現隱患、排除隱患的能力。
9.學校安全:重點對學校宿舍、教室、禮堂、實驗室、體育娛樂設施、食堂等重要場所和重要部位開展檢查;對消防設施、鍋爐、燃氣、電路、校車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進行檢查;繼續深入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土石流危害的校舍要採取及時有效的防範措施;切實加強食品、飲用水等安全管理。
10.氣象防雷、電力、地質災害、漁業船舶、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等行業和領域,要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強化整治責任,落實整治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三)進一步打牢基層基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1.以企業和基層為重點,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按照中央綜治辦與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在安全生產領域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意見》要求,以創建“平安道真”為平台,以“四在農家”為載體,深入開展好平安企業、平安礦區、平安街道、平安鄉(鎮)創建工作,完善和補充安全生產示範企業、交通安全示範村、農機安全示範村、消防安全示範村等新的創建內容。
2.以隱患治理和科技興安為重點,切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積極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和安全科技投入專項資金,強化安全技術改造,採取強制手段在重點行業(領域)推廣先進科技成果,提升本質安全程度。督促企業全面落實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鼓勵高危行業參加商業保險。
3.以打擊“三非”專項行動為重點,維護正常安全生產秩序。深入持久地開展打“三非”(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防“三超”(工礦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交通運輸單位超載、超限、超負荷運行)專項行動,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
(四)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力度。
1.加強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倡導安全文化。針對不同的社會群體,運用各種宣傳媒體和第八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等有效載體,廣泛開展社會化宣傳教育活動,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不斷擴大安全生產社會宣傳教育面,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2.強化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大力推進安全知識技能培訓,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從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人員的上崗資質培訓力度。
(五)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監測管理。按照“專業為主、專兼結合、民眾參與、平時預防、險時救援”的要求,完善重點行業(領域)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實戰綜合演練,做到信息暢通、出警迅速、處置有序、安全施救。推進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繼續開展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和核實,逐步建立全縣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督促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對全縣目前已登記核實的重大危險源,要逐步開展評價、評估和監測,堅決防止重大危險源演變為重大隱患而導致重大事故發生。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安監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安監人員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按照《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落實好委託鄉(鎮)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切實加大對基層安監工作的投入,在安全監管設施設備上要重點傾斜,著力為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安全生產監管人員要把監管寓於服務之中,從嚴要求、依法行政,廉潔執法、文明執法、秉公執法,切實把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七)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處分相關規定及“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嚴肅、及時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對較大及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人要加大跟蹤督辦力度,限時查處、限時結案。嚴肅查處事故背後的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切實增強責任意識,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