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預案

為切實抓好我縣城區撲救火災工作,防止特大火災事故的蔓延,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預案
  • 外文名:Heavy way really autonomous county cit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plan
  • 地點:道真自治縣
  • 性質:政策
具體內容,發布機構,

具體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和國家財產安全為目的,在縣城區範圍內建立健全各種防火機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政治穩定打下堅實基礎。
二、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縣城區中心,且燃燒面積大、參戰力量多、滅火時間長的特大火災事故。主要包括:公眾聚集場所火災、大面積火災、高層建築火災、石油化工火災、燃氣類、有毒類及其它爆炸類火災。
三、指揮機構設定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設定 為切實加強對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工作的領導,自治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工作指揮部(名單附後),下設滅火指揮部、現場撲救技術指揮組、通信聯絡組、安全保衛組、後勤保障組、供水組、供電組、醫療組、宣傳組、交通組等專門機構。縣城區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後,本預案自動啟動,並在事故現場成立縣城區特大火災事故滅火指揮部。縣城區特大火災滅火指揮部下設前沿滅火指揮分部和火情偵察、特勤滅火戰鬥、宣傳報導、醫療救護、後勤保障、通訊等工作組。
(二)指揮機構職責
1、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工作指揮部職責 指揮長:周再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負責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工作的指揮和調度,對撲救火災、增援、後勤保障等重大行動作出決定;組織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搶險;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做好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工作。
2、火災撲救戰術指導組 責任人:高 星(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胡洪信(縣建設局局長) 賀應壽(縣消防大隊教導員) 職 責:對滅火工作提出技術意見和技術指導,為火場的滅火方案提供決策依據。
3、通信聯絡組 責任人:許 蘭(縣移動公司經理) 楊武志(縣電信局副局長長) 職 責:傳達指揮長命令,收集各部、組反饋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長,聯絡有關單位及當地駐軍、武警提供支援,溝通各部、組之間聯繫,提供火場所需通訊工具。
4、安全保衛組 責任人:趙建新(縣公安局局長) 職 責:負責維護火場社會治安和工作秩序,組織搶救被困人員,疏散重要物資。
5、供水組 責任人:程孟銀(縣水利局局長) 職 責:確保火災滅火用水,迅速、準確地提高或保持現場供水管壓力、流量,必要時實行供水管制。
6、供電組責任人:秦正祥(縣電力局局長)職 責:安全迅速地實施現場斷電或保持供電,提供撲救火災電力設施所需的裝備、器材。
7、醫療組 責任人:劉傳明(縣衛生局局長) 職 責:及時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火場,準備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組織搶救治療受傷人員。
8、後勤保障組 責任人:雷後良(縣財政局局長) 肖永強(縣經貿局局長) 職 責:負責撲救火災的急需經費和火災現場各類物資、器材的供應。
9、宣傳報導組 責任人:潘新建(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職 責:及時報導現場情況,在滅火人員和民眾中開展宣傳工作;在現場建立臨時宣傳系統,進行現場拍攝,收集現場資料。
10、交通保障組 責任人:范小華(縣交通局局長) 李青松(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職 責:運送參加撲救人員及物資,提供火場搶救疏散物資的人力、車輛,確保現場及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四、特大火災撲救的基本措施
(一)力量調度
1、加強第一出動: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迅速調度消防大隊人員,趕赴火場。
2、迅速調動急需人員或車輛及增援力量,消防大隊指揮車立即趕赴火場,並迅速報告火場指揮部。
3、迅速調動後勤保障車、衛生車及有關人員。
4、指揮長及副指揮長趕赴火場,同時通知各組負責人迅速趕赴火場。
5、指揮部迅速調動參與社會力量救援,如環衛灑水廠車、醫院救護車、運輸車等。
6、消防大隊參謀負責火災現場前沿陣地的組織指揮,接受和完成火場指揮長下達的火災撲救及其他救護任務。
7、就近調動其它力量增援。
(二)疏散
在受災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有關人員的協助下,組織人員及物資疏散;利用現有消防裝備,在水槍掩護下進入火區,轉移貴重物品,搶救被困人員,利用已有廣播系統,穩定人員情緒和組織人員疏散。
(三)搶救人員和緊急處置危險事故由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緊急搶救後,轉移到醫院治療;對毒氣、化學危險物品泄漏等事故採取相應處置措施。
(四)供水供電縣供水公司負責保障火場不間斷供水,同時除利用市政管網供水外,還應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利用手抬機動泵供水。縣電力局要切斷影響滅火的供電線路電源,保證火場滅火安全,同時要為滅火需要及時組織供電設施或設備。
(五)安全保衛
縣交警、治安、防暴等人員到現場維護社會治安和工作秩序,組織疏散和保護搶運的物資。
(六)滅火
1、堅持“先控制,後滅火”、“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並重的原則。
2、充分發揮內部消防設施,立足現有消防裝備,採取分割包圍、逐片消滅、打快攻、打近戰,集中優勢兵力,強攻滅火等方法,迅速撲滅火災。
3、堅持統一指揮,打好協同作戰,防止各自為陣現象的發生。
五、注意事項和具體要求
(一)各部、組到場後要迅速向指揮長報告,接受任務;
(二)各部、組要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團結協作,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三)各部、組對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指揮部提出解決的建議和方案;
(四)各部、組要分階段向指揮部報告執行任務的情況;
(五)指揮長不在現場,由副指揮長負責現場指揮;
(六)各部、組實行一長負責制。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道真自治縣縣城區特大火災撲救工作指揮部成員名單
指 揮 長:周再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高 星(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趙建新(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雷後良(縣財政局局長)胡洪信(縣建設局局長)范小華(縣交通局局長)程孟銀(縣水利局局長)劉傳明(縣衛生局局長)肖永強(縣經貿局局長)秦正祥(縣電力局局長)潘新建(縣文體廣電局局長)許 蘭(縣移動通訊公司經理)楊武志(縣電信局副局長)賀應壽(縣消防大隊教導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消防大隊,賀應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並負責日常事務。

發布機構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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