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關於穩定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推進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工作
- 類型:登記工作
農業部關於穩定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推進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工作一、總體工作要求和目標 編輯 語音 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是我國依法確立的對養殖水域灘涂實施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1986年《漁業法》提出建立核發養殖證、確認水域灘涂養殖使用 權,2007年《物權法》確認了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的用益物權屬性。...
針對這些問題,近年來中央連續下發的幾個1號檔案都強調做好穩定漁民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工作。為貫徹落實中央檔案精神,全面準確地體現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維護好漁民的合法權益,提高養殖使用權的保護效力,按照《物權法》有關規定,農業部以2010年第9號部令頒發了《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
本辦法所稱水域灘涂養殖權,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灘涂從事水產養殖的權利。第三條 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發養殖證,確認水域灘涂養殖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具體工作,並建立登記簿,記載養殖證載明的事項。第四條 水域灘涂養殖權人可以憑...
(二)工作目標。水域灘涂養殖權制度不斷鞏固和完善,到2010年全面完成全國養殖重點地區縣級以上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的編制和頒布工作,養殖證發證率達到90%以上;標準化的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方式和技術得到廣泛套用,創建部級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1000個以上,培育漁業科技示範戶10萬戶以上;基礎設施和體系建...
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管理,穩定漁民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加強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加大農業野生植物原生境保護區建設力度。建立農業植物遺傳資源權屬制度,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建立外來入侵生物風險評估和監測體系,嚴格防範外來有害物種入侵。(四)加快推進農業節能減排和農村環境治理。大力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按照減量化、再利用、...
一、完善全民所有養殖水域、灘涂使用審批,健全使用權的招、拍、掛等交易制度,推進集體所有養殖水域、灘涂承包經營權的確權工作,規範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工作。加強漁政執法,規範養殖水域灘涂開發利用秩序,強化社會監督。二、池壩塘養殖要積極推廣健康、生態、節水養殖模式,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使用藥物,防止...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大農業、大糧食的觀念,把漁業作為農業中的一個大產業,擺上重要位置,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要象重視耕地一樣重視水域的治理和開發利用,在決不放鬆糧食生產的同時,積極發展淡水和近海養殖,有計畫地擴大遠洋漁業,加強對近海漁業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要切實加強對漁業工作的領導...
(四)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
緊緊圍繞無公害農產品“保障消費安全、滿足公眾需求”的發展任務,以強化質量安全為主線,以擴大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有效性、保障質量安全為目的,在堅持現有認證制度條件下,創新工作機制推進,將申請人最近3年計畫種植(養殖)所有產品的認證由過去的需要多次申報調整為一次申報的整體認證方式,實現從...
全面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和養殖證制度,加快推進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做到應發盡發。穩定和保護水產養殖發展空間,嚴禁非法占用。建立養殖池塘維護長效機制,全面實施老舊池塘標準化改造工程。全方位多途徑拓展江河湖海漁業發展空間,加強漁業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安排養殖設施用地、用海空間,...
三亞市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水產養殖生產者的合法權益,規範三亞市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工作,根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號)和《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9號)等規定,結合三亞市...
1.《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2010年7月1日施行)2.《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2003年9月1日施行)第五條 規範性檔案 1.《遼寧省主體功能區規劃》(遼政發〔2014〕11號)2.《遼寧省海洋與漁業發展“十三五”規劃》3.《遼寧省休閒漁業“十三五”發展規劃》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
全面實施《萬寧市開展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無序養殖整治退出實施方案》和《萬寧市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暫行辦法》,推廣生態養殖和外海養殖。(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農村新發展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紮實推進鄉村振興,全力推動農業提質增效、農村文明進步、農民增收...
擴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有效擔保物範圍,依法開展大型農用生產設備、參保漁船、林權、海域使用權、水域灘涂養殖權、採礦權等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倉單、可轉讓股權、專利權、註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質押貸款。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擔保機構或設立互助擔保基金,對由其提供擔保的貸款,...
因企業兼併、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申請人應當持相關協定及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等相關材料,申請不動產轉移登記。第六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第四十七條承包農民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灘涂以及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用地,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
(6)統一管理全市漁業執法裝備,審批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陸水域捕撈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證書》;辦理國家珍稀水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運輸、經營、利用特許證件;審批養殖水面、漁港場地的使用、徵用和劃撥。地址:荊州市荊...
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2011.11.10)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地籍調查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2013.9.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1.8.7)第六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
承辦全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強化法制建設。進一步研究完善漁業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徵收、徵用漁業水域、灘涂的,要按照物權法、土地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規定予以補償安置。八、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三)加強部門協調。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加強工作指導,加大工作力度,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進漁業服務,...
一、穩定水產養殖面積 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和養殖證制度。全面落實省、市、縣三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按照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確定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養殖區。研究建立重要養殖水域灘涂保護制度,鞏固現有養殖面積,穩定和保護水產養殖業發展空間。加快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依法拆除全民所有水域無證養殖設施,保障養殖者...
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制度。嚴格落實省、市、縣三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制度,嚴禁擅自改變養殖水域用途。加快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管理,依法保障養殖者合法權益。鞏固現有養殖面積,穩定和保護水產養殖業發展空間。推進百萬畝綠色高標準池塘改造。實施百萬畝綠色高標準池塘改造行動,進一步提高池塘養殖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
第十五條依法取得養殖證的水域、灘涂的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已依法許可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家所有養殖水域、灘涂的,應當依法對水產養殖單位或者個人予以補償。因國家建設需要徵收集體所有的水域、灘涂的,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辦理。第十六條縣級以上...
探索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緩解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對海域養殖空間的擠壓。加快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取締無證養殖,保障養殖業者合法權益。科學拓展養殖新空間。在充分保護現有養殖空間基礎上,科學拓展其他宜漁水域。堅持耕地糧食生產功能,科學合理利用稻田(蓮田)資源,以最佳化種養結構、生產生態協調、三產深度...
引導漁業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組織實施漁民轉產轉業工作;指導水域灘涂養殖規劃和養殖證制度建設工作;指導健康養殖、循環經濟、優勢品種產業開發及遠洋漁業工作;負責水產良種選育、引進和原良種的管理;組織實施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體系建設和防治、防疫檢疫工作;參與實施政府間漁業協定和有關國際漁業合作的相關工作。
市縣政府要依法依規對養殖區和限養區進行保護和管理,禁止非法占用,嚴格限制改變用途,並嚴格落實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制度,做到應發盡發。市縣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台退捕退養漁民轉產轉業政策,對有養殖意願的退捕退養漁民,政府要引導其在就近養殖區發展養殖或結合本地實際進入漁業園區養殖,並給予一定的租金減免...
21.研究水域灘涂養殖權利體系和實現形式,做好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探索建立流轉、抵押制度。(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配合)22.推進國家級旅遊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建設試點,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產權激勵機制試點,探索景區自然資源價值評估質押融資模式,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等產權安排,吸引...
第十一條 《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的申報受理條件: (一)符合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依照《漁業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定水域、灘涂養殖使用權的; (二)集體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水域、灘涂,依照《漁業法》和《地土管理法》以及有關土地承包經營的規定,確定水域、灘涂養殖承包經...
九、增加一條作為第八條:“外國人、外國漁業船舶進入自治區境內的漁業水域,從事漁業生產、科學試驗及漁業資源調查活動,經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十、第九條修改為:“自治區鼓勵單位和個人充分利用適於養殖的水域、灘涂發展水產養殖業。鼓勵發展高科技漁業、設施漁業、生態漁業和休閒...
建立水域灘涂養殖規劃制度是水產養殖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是合理開發利用養殖水域灘涂資源的基礎性工作。提出並初步研究了養殖水面管理制度。包括漁業水域使用的優先制度、養殖水面有償使用制度、漁業水域的流轉制度和養殖業準入與從業許可理論和制度。我國加入WTO後漁業問題的研究——參與主持WTO與中國漁業有關問題研究,為我國...
(八)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水域灘涂養殖證、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水產原良種種質檢測報告、水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水質檢測報告、與技術依託單位簽訂的技術合作協定、近三年財務年度決算表、技術和管理人員培訓證明、用戶反饋信息、場區平面圖、各級主管單位審查轉報函、其他相關材料(如成果證明等)。第十五條 認定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