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漁業發展專項規劃

2022年8月31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福建省“十四五”漁業發展專項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十四五”漁業發展專項規劃
  • 發布單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縣(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編制了《福建省“十四五”漁業發展專項規劃》。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2022年8月31日

內容全文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福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重大戰略機遇期,科學編制“十四五”漁業發展專項規劃,是我省海洋強省建設進程中的一項重要任務,關係到2035年實現全方位高質量發展超越。
規劃根據《中共福建省委關於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 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的決定》《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強省建設專項規劃》和《“十四五”全國漁業發展規劃》等重要檔案編制,規劃期為2021—2025年,基期為2020年,展望至2035年。《規劃》是“十四五”時期漁業發展的指導性檔案。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自然條件
福建省屬於亞熱帶氣候,水域灘涂資源豐富,是最具發展漁業潛力的沿海省份之一。毗鄰台灣海峽,海域廣闊,擁有閩東、閩中、閩南、閩外和台灣淺灘等5大漁場,總面積13.6萬平方千米,有記錄的海洋動、植物達5000多種,是重要的海洋捕撈作業區。沿海大小港灣125個,大陸岸線長3752千米,海島岸線長2804千米,岸線曲折率居全國首位,海島2214個,其中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海島1321個,數量均居全國第二位,海水規劃可養殖面積約224.8萬公頃,發展海水養殖的條件得天獨厚。江河水系密布,“六江兩溪”流域面積約10萬平方千米,淡水規劃可養殖面積約61.4萬公頃,稻田養魚面積達1.64萬公頃。
第二節 發展成效
漁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2020年,全省水產品總產量833萬噸,居全國第二;其中,海水養殖產量527萬噸,居全國第一;養捕比從“十二五”末的67:33提高到74:26。漁業經濟總產值3136億元,三次產業結構由2015年的45.56∶36.22∶18.22調整為2020年的45.37∶35.97∶18.66,漁民家庭人均純收入超2.4萬元。實施第三輪水產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凡納濱對蝦“閩水科1號”、寬厚型海帶、早厚成耐高溫海帶、雙斑東方魨、菊黃東方魨5個水產新品系選育成功。累計建成省級以上水產原良種場40多家,主要養殖品種良種覆蓋率突破70%,大黃魚、鮑魚、海帶、紫菜、菲律賓蛤仔、牡蠣等主要養殖品種苗種產量位居全國首位。創建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66家,實施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近7000畝,累計達26萬畝,升級建設環保型全塑膠養殖網箱57.5萬口、深水大網箱4000多口、塑膠筏式養殖面積35多萬畝,“振漁1號”“福鮑1號”等深遠海養殖平台試驗投產。30項省地方漁業標準頒布實施,累計達123項。加強水生動物疫病防控,確認漁業官方獸醫393名,設定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申報點75個、水產養殖病害測報點178個。水產加工品年產量達到370.41萬噸,居全國第二,冷庫日凍結能力達到10.83萬噸,居全國第三,福州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獲得批准。
創新驅動能力顯著增強。紮實推進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近海海洋環境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大黃魚國家重點實驗室、福建省水產研究所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成立海洋生物種業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行業技術開發基地、閩東海洋漁業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台、福建省衛星海洋遙感與通訊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重大創新平台。成立海洋生物醫藥產業、海洋與漁業裝備產業、大黃魚產業、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海灣養殖設施升級改造等技術創新聯盟。30餘項漁業科技成果獲得省科學技術獎,其中廈門大學的“鮑遠緣雜交育種技術與產業化套用”和省水產研究所的“福建特色海洋生物高值化開發技術與產業化套用”獲得省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推動組建福建省協同創新院海洋分院,促進180餘項漁業技術成果成功對接。
生態文明建設紮實推進。落實海洋漁船“雙控”制度,截止2020年,海洋捕撈漁船數較2015年壓減8416艘,功率壓減13.9萬千瓦,全省國內海洋捕撈年產量153萬噸,壓減47萬噸。建設莆田南日島,詔安城洲島等海洋牧場,投放人工魚礁2000多個,5萬多空方。增殖放流各類海洋生物超過170億單位,制定省地方標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術規範》。順昌縣麻溪半刺厚唇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獲批。編制實施市縣級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累計清退超規劃養殖面積2.29萬公頃,清理各類廢舊漁排23.1萬口、白色泡沫球495萬個。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養殖尾水處理模式。組織實施環三都澳海上養殖綜合整治,初步建成寧德三都灣、沙埕港海上綠色養殖示範區。
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實施漁港建設和整治維護工程,全省漁港數量達到273個,漁船就近避風率達到67%,啟動“5G+”智慧漁港建設。壓減老舊、木質漁船1276艘,更新改造海洋捕撈漁船2420艘,在全國率先建成覆蓋全省海洋漁船的北斗衛星套用網路,創新研發海洋漁船“插卡式AIS”設備,漁業生產安全條件明顯改善。完善海洋觀測監測布局,建成49套觀測設施設備系統。建立海洋與漁業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處置各類海上船舶突發事件302起,組織漁船、公務船619艘次,救助遇險船舶302艘,成功救助遇險船員3361人,挽回經濟損失10.7863億元。完善漁業互助保險,累計提供風險保障金額2967億元,探索研發水產養殖颱風指數保險、海上漁排財產保險等漁業創新保險險種。
開放合作取得新進展。實施漁業“走出去”戰略,遠洋漁業規模穩步增長,全省遠洋漁業企業達28家,外派漁船總數605艘,作業海域分布在三大洋和9個國家,2020年產量達60.79萬噸,位居全國第一,實現產值49.85億元,運回國內產量36.15萬噸。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獲批建設,建成宏東茅利塔尼亞等一批境外漁業基地,加快南極磷蝦資源開發,全球漁業資源整合能力顯著提升。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已發展成為全球第三大漁業專業博覽會,推進福清元洪國際海洋食品園、平潭閩台農業融合發展(農漁)產業園建設。2020年,水產品出口量達81.81萬噸,出口額達59.69億美元,位居全國第一。
治理能力提升成效顯現。修訂《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嚴格執行海洋伏季休漁和閩江水域禁漁期制度。清理取締登記上報大中型涉漁“三無”船舶1813艘,清理違規漁具5萬張(個、頂)以上。開展“藍劍”執法行動67次,歷時800多天,共出動執法船艇8593艘次、執法人員10萬多人次,登臨檢查船舶2.4萬艘次,查獲涉嫌違法船舶1379艘。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4000多家生產主體納入水產品一品一碼追溯系統,未發生大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第三節 發展機遇
政策環境不斷最佳化。漁業是海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業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海洋和“三農”工作,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海洋強國,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打一場種業翻身戰”。省委和省政府提出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省委十屆十次全會提出實施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3212”工程,推動更多資源要素向漁業領域聚集,為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增長潛力不斷發掘。城鄉居民對優質水產品和休閒漁業的消費需求日益增長,成為漁業經濟的新增長點。灣外養殖、海外養殖、遠洋漁業的發展,為漁業拓展新空間。漁業資源養護、海上養殖設施升級改造、養殖尾水治理、漁業海漂垃圾整治等措施,為漁業綠色發展提供持續的動力。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新發展理念在漁業領域更加深入人心,通過培育養殖新品種、採用新裝備和新技術、研發適銷的新產品、開發消費新業態,紮實推進水產養殖、捕撈、加工、倉儲、行銷全產業鏈的轉型升級,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實現產量和效益雙提升。
產業支撐顯著增強。科技轉化、人才培育、水產技術推廣、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漁港群、漁船通導系統、海洋預報預警系統等安全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穩步推進,漁業規模化水平不斷提高,集聚效應不斷加強,現代漁業建設初見成效。
第四節 面臨挑戰
產業結構不平衡。國內捕撈產能過剩,近海捕撈業效益下降。養殖結構有待最佳化,高品質水產品比重偏低,大宗品種養殖效益不高。符合大眾消費習慣的水產加工品開發不足,生鮮水產品受捕撈季節、養殖周期、節日消費習慣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響,存在季節性的供給過剩和供給缺口。
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近海捕撈強度過大,漁業資源衰退、水域生態環境退化態勢尚未根本扭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漁業爭奪土地、海域資源的矛盾依舊突出。局部區域超規劃養殖、超標排放、海漂垃圾等對水域生態景觀的影響依舊存在,破壞社會觀感,制約了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
國際環境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增強。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全球貿易持續低迷,歐美日等已開發國家經濟復甦緩慢,水產品需求不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影響水產品出口。國際海洋權益鬥爭日趨複雜,公海漁業資源管護措施日益嚴厲,開發利用門檻不斷提高,涉外漁業風險加大。
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漁業法律政策保障體系不健全,重要養殖水域保護、限額捕撈、漁船漁港管理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依然艱巨。基層漁政執法監管力量薄弱,漁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有效管理難度大。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對優質水產品和優美水域生態環境的美好生活新需要為目標,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工作定位,全方位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超越,加快壯大漁業產業、提升漁業科技、完善基礎設施、保護生態資源、拓展開放合作、加強漁業管理、改善漁民福祉,加快實現漁業現代化,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貢獻。
第二節 基本原則
——樹立“大食物觀”。建設“福海糧倉”,把保障水產品供給作為漁業發展的第一要務,保數量、保多樣、保質量,拓展漁業空間,穩住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基本盤。推進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基礎設施和裝備技術水平,最佳化產業結構,培育全產業鏈。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
——強化創新驅動。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激發人才和企業創新活力,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的環境。全方位推進漁業科技創新、經營創新、管理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提升漁業綜合競爭力。
——建設生態文明。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生態優先,推進綠色發展。加強漁業資源養護,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統籌漁業發展與耕地保護、海岸帶保護的關係,發揮漁業的生態服務功能。挖掘漁業減排增匯潛力,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做貢獻。
——暢通“雙循環”。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供給適應、引領、創造新需求的能力。順應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趨勢,提升水產品供給體系對消費需求的適配性。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擴大優勢水產品出口,高質量發展遠洋漁業,加強水產養殖業對外合作。
——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漁業法律法規,用法治破解漁業改革、發展和管理中的難題。通過法治手段,保障國家、集體和漁民個人利益,兼顧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持續最佳化國內外和海淡水漁業發展空間布局,著力打造綠色完善高效的現代漁業產業體系,加快構建漁業高質量發展創新支撐體系,持續提升改造漁業基礎設施和裝備,紮實推進水域生態資源保護,拓展開放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推動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25年,水產品供給能力穩步提升,漁業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進步,為海洋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產業體系更加完善。構建集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以及休閒漁業、漁業新興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漁業全產業鏈,最佳化養殖和捕撈的占比結構,打造漁業產業集群,建成我國重要的“海上糧倉”。全省水產品年產量達到900萬噸,漁業經濟規模達到3760億元,水產品加工率達到65%,創建省級“水鄉漁村”示範基地30個。
——科技創新更具動力。形成功能完善、隊伍健全、服務高效、適應我省漁業高質量發展需求的種業創新體系、產業科技體系、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建設大黃魚育種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海水魚類加工技術研發(廈門)分中心,實施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水產優勢特色品種良種覆蓋面達85%。
——產業基礎更具支撐力。建成完善的漁港體系,新建、改造、提升一批漁港,進一步提高漁船就近避風率。漁船自動化、專業化、智慧型化程度顯著提升,遠洋漁船總數達650艘。全面完成海上養殖設施升級改造,改造傳統養殖漁排44萬口、貝藻類筏式養殖31.8萬畝,建造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888口、深遠海養殖裝備25台。
——生態資源更具潛力。休禁漁制度進一步完善,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和限額捕撈制度有序推進,台灣海峽漁業資源潛力逐漸恢復。國內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與2020年相比實現負增長,捕撈產量不超過國家的控制指標,漁獲物中的幼魚比例下降50%以上,每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30億尾(粒)。養殖尾水排放達到相關管控要求。打造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綠色養殖示範區。
——開放合作更具活力。形成管理規範、生產安全、布局最佳化、體系完善的遠洋漁業產業,綜合實力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初具規模。遠洋漁業年產量達60萬噸以上,遠洋自捕水產品運回國內比例達65%以上。水產品貿易持續增長,保持水產品出口良好態勢,增加優質水產品進口。
——治理體系更具效力。法治保障體系、漁政執法體系、漁業安全管理體系、海洋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漁業應急處置體系進一步完善。養殖權制度改革、漁業經營體制改革、審批改革取得新突破。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人均水產品占有量達到220千克,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合格率達99%以上,漁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於3萬元。
到2035年,水產品供給結構更加合理、供給保障更加有力,漁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大幅躍升,科技對漁業提質增效的貢獻更加突出,漁業機械化、自動化和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升,漁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更加健全、綠色發展模式實現全覆蓋,漁業開放合作水平再上新台階,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進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實現漁業現代化。
第三章 最佳化漁業發展空間布局
第一節 推動淡水漁業空間差異化布局
重點培育“點狀”分布的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場。加強循環水和尾水處理技術的套用,降低水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主要養殖鰻鱺、斑鱖、澳洲淡水龍蝦等高附加值養殖品種。
有序控制“線狀”分布的河道河溝養殖區。限制網箱和養殖圍欄的數量,鼓勵採用非投餌養殖,避免流域富營養化。
提升發展“面狀”分布的池塘和稻田養殖區。開展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提高單產,打造集中連片池塘養殖區;在保護耕地的前提下,最佳化產業布局,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增加農民收入。
推動大水體的水庫湖泊養殖區生態轉型。主要發展增殖漁業,以漁控藻,以漁淨水,修復水域生態環境。限制發展網箱和圍欄養殖,嚴格限制投餌性養殖,保障水源安全。
控制淡水捕撈。執行江河水域禁漁期制度,控制捕撈強度,保護生態資源。
第二節 構建海水養殖立體化發展格局
提升陸基設施養殖能力。發展工廠化和工程化養殖,套用水循環利用技術和設備,推廣多營養層次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減少淡水和深井海水的消耗,推進養殖尾水的資源化利用和達標排放,提升養殖容量。
穩定潮間帶貝藻類養殖面積。在取締非法圍墾、超規劃養殖的同時,開展標準化池塘改造。科學布局雙殼貝類和藻類養殖區,實現魚蝦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提升海域環境承載能力。
拓展淺海網箱和筏式養殖發展空間。在符合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的範圍內,大力發展大黃魚、石斑魚、鮑、海參等優質品種養殖,以網箱養殖為主,筏式養殖為輔。合理確定養殖容量,科學布局貝藻類養殖,推動海上養殖轉型升級。
探索海底生產性人工魚礁經營利用。根據具體海域的自然條件,結合海洋牧場建設項目,投放一批養殖型魚礁、誘集型魚礁、增殖型魚礁、游釣型魚礁和保護型魚礁,開展人工魚礁研究,探索經營利用模式。
試點開展深遠海智慧型化裝備養殖。集成造船、可再生能源、無線通信、人工智慧等技術,開發抗風浪、自動化、智慧型化的綜合型大型養殖裝備和養殖工船,在灣外海域開展養殖試點,開闢深遠海養殖新空間。
第三節 最佳化調整近海捕撈作業結構
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以下簡稱“禁漁區線”)內側海域,包括三沙灣、湄洲灣、廈漳灣、東山灣等眾多海灣,以及閩江、九龍江、晉江和賽江等江河入海口,分布著各類海洋保護區、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和魚類“三場一通道”海域,要最佳化調整捕撈結構,禁止大中型漁船作業,發展釣、籠捕等輕型作業,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
禁漁區線外側海域,主要分布在閩外、閩東、閩中、閩南、台淺五大漁場,禁止小型漁船作業,限制大型拖網作業,發展大型敷網、大型圍網、季節性深水刺釣作業,要加強漁船安全管控。
第四節 最佳化遠洋漁業“三大洋一大洲”發展布局
鞏固提升大洋性漁業,‍‍合理布局公海作業漁場,鞏固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現有漁場,積極開發西南大西洋滑柔魚、東南太平洋魷魚漁場,擴大開發印度洋和大西洋中上層魚類漁場。穩妥有序發展極地漁業,拓展南極海域磷蝦開發利用。做優做強過洋性漁業,‍‍加強與入漁國合作,鞏固茅利塔尼亞、緬甸、馬來西亞、塞內加爾、甘比亞、幾內亞和幾內亞比索海域漁場,開拓阿曼、巴基斯坦、印尼、巴布亞紐幾內亞海域漁場。
第四章 創新驅動發展 提升漁業質量效益
第一節 推動水產種業振興
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完成首次全國水產養殖種質資源普查,挖掘我省優異種質和基因資源,開展水產種質資源登記和名錄發布,實現水產種質資源信息化管理。扶持一批遺傳育種中心和種質資源庫,完善保種、育種、擴繁、防疫等基礎設施條件。擴大水生經濟生物的原(引)種保存與擴繁的規模,加大西施舌、雙線紫蛤、泥東風螺、半刺厚唇魚、細鱗鯝、大刺鰍等地方特色種質資源保護力度。實施種業創新和產業化工程,建設省級水產良種測試中心和若干個水產新品種(系)測試場,實現新品種(系)成果快速轉化和優良品種示範推廣。加強水產苗種育繁推體系構建和基地建設,扶持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水產原良種場。
開展種業創新攻關。建立省級海洋水產種業研究中心和淡水水產種業研究中心,提升省級中心的研發能力,支持各地建設特色水產種業研究中心,構建區域特色鮮明、產學研用一體的水產種業研究體系。綜合運用傳統遺傳育種、分子標記育種、全基因組育種等技術,推動大宗養殖品種商業化育種聯合攻關,選育適於不同養殖模式和環境的優質、高效、多抗、安全水產養殖新品種、新品系。圍繞大黃魚、對蝦、石斑魚、鮑、牡蠣、海帶、壇紫菜、海參等重點養殖種類,選育新品種和新品系。選育抗風浪、耐噪音的新品種,滿足風電場海域和灣外海域的養殖需求。推動種業創新與精深加工研究相融合,選育適合精深加工的新品種,滿足水產加工業的需求。
提升水產供種能力。鞏固對蝦、綠盤鮑、方斑東風螺、石斑魚、大黃魚、菲律賓蛤仔、紫菜等特色優勢種業的全國領先地位,推動四倍體牡蠣育種和三倍體牡蠣產業化。建設水產種業園區和良種產業化生產基地,培育水產種業區域集群,打造一批水產種業強縣,實現苗種生產良種化、標準化和集約化。支持種業企業整合現有育種力量和資源,培育育繁推一體化龍頭企業和領軍企業。保護水產新品種培育者合法權益,提高水產種業效益。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種業企業牽頭承擔國家和省級科研攻關任務,建立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打造一批設施先進、質量優良的現代水產種業基地。強化水產種業質量監管,擴大水產良種覆蓋面,到2025年,我省水產優勢特色品種良種覆蓋面達85%。
專欄4-1 水產種業提升工程
建設地方特色水產品種遺傳育種中心3個、水產養殖產業核心品種種質資源庫10個以上。培育“育繁推一體化”的水產種業龍頭企業10家以上。創建省級以上原良種場20家,規模化水產種業基地10家。加強大黃魚育種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
實施第四輪漁業種業創新與產業化項目。建設大黃魚活體種質資源庫、規模化繁育基地,選育2個新品系(新品種),建立大黃魚高產、抗病、抗逆、品質等性狀表型測評標準。建設鮑魚活體種質資源庫,收集鮑魚種質5種以上,培育耐高溫等優良性狀的鮑魚新品種。建設完善仿刺參遺傳育種創新平台,收集保存經濟海參活體種質3種以上,培育耐高溫等優良性狀的仿刺參新品系(新品種)。開展斑鱖、黑脊倒刺䰾、半刺厚唇魚和馬口魚等特色淡水養殖品種新品系開發。
第二節 強化漁業科技創新
構建現代漁業產業技術體系。圍繞魚類、蝦蟹類、貝類、藻類、特色海珍品五大品類的產業發展需求,積極建設涵蓋全產業鏈的產業技術體系,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的深度融合。加大科技攻關力度,推動漁業重大基礎前沿研究和重要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重大套用前景的創新成果。
建設漁業科技創新平台。促進產學研合作,打造漁業領域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究院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等新型創新載體,建設大黃魚育種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海水魚類加工技術研發(廈門)分中心,爭取國家在我省布局建設水產種業重大創新平台。
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構建開放式技術創新體系和創新導向產業生態系統。支持龍頭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組建漁業科技創新聯盟或區域性協同創新中心,以技術開發、轉移擴散、首次商業化為重點,形成協同創新的良性循環。
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推動漁業科技成果對接和轉化。落實高校、科研院所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的自主決定權。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員兼職取酬等制度試點,探索試行以產業貢獻為導向的科研成果評價制度。推進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
專欄4-2 漁業科技創新提升行動
1.養殖業方面。重點開展水產種業關鍵技術攻關,加大自動化、機械化、智慧型化養殖設施設備的研發,引進和開發深水網箱養殖技術、高效集約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新技術、重要水產養殖動物病害精準防控技術、水產養殖動物新型營養源開發與飼料研製技術、養殖尾水處理技術等。
2.捕撈業方面。聚焦海洋捕撈機械化、精準捕撈、生態節能漁船漁具等重點領域,開展捕撈加工一體船、標準船型漁船、自動化(智慧型化)捕撈裝備、助漁通訊導航等漁船設備的研發和套用。
3.水產品加工業方面。研發水產品加工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開發水產休閒食品、即食食品、預製菜品。提升水產加工機械化、智慧型化水平,推進“機器換人”,降低單位產值能耗。
4.漁業資源保護與修複方面。開展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調查,適時開展台灣海峽漁業資源調查。完善增殖放流科技支撐,加強增殖放流適宜性評價,強化苗種檢驗檢驗、種質鑑定、野外馴化等,抓好後期效果評估。
第三節 加強技術推廣創新
完善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圍繞鄉村“五個振興”,聚焦現代漁業提質增效、技術模式創新推廣、基層漁業技術人才培養、漁業資源生態養護和漁民增收致富,充分發揮水技推廣機構連線漁業主管部門、科研單位和養殖生產者的橋樑紐帶作用,加快完善全鏈條技術服務體系,全面增強服務支撐能力。加快建立“產學研推用”五位一體的技術創新、集成熟化、示範推廣和產業服務機制。持續推進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加強推廣經費保障。
強化水產技術推廣職能。工作重點從產量轉向產量質量並重,服務領域從產業拓展到“產業+鄉村”,進一步鞏固技術示範推廣、疫病防控、質量安全指導、漁民培訓、信息諮詢服務等公益職能。積極拓展服務綠色健康養殖、產業融合發展等新職能,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先進性、安全性和適用性驗證評價工作。全面提升漁業公共服務能力。
創新水產技術推廣方式。發揮水產技術推廣機構在漁業公共服務中的主體作用,鼓勵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漁業技術服務。形成以水產技術推廣機構為主導、科研院校為支撐、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廣泛參與、“一主多元、協同發展”的新型水產技術推廣格局。實現推廣體系公益性平台的資源共享,完善聯合協作機制。實施“特聘漁技員”計畫,壯大基層服務力量。
打造水產技術人才隊伍。多形式、分類別、多層次開展水技能力提升培訓。鼓勵水技人員參加學歷提升教育,補齊專業知識短板,努力打造一支適應全產業鏈發展需要的水技推廣隊伍。積極參加全國水產技術推廣職業技能競賽和“最美農(漁)技員”遴選。選拔水產技術領軍人才,培養一批“雙師型”推廣人才。
專欄4-3 水產技術推廣服務提升工程
1.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根據農業農村部的統一部署,開展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行動、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行動和水產種業質量提升行動。到“十四五”末,基本實現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廣泛套用、養殖尾水資源化綜合利用和達標排放、水產養殖用獸藥使用量大幅下降、配合飼料替代率顯著提升、水產優良品種覆蓋率明顯提高的目標。
2.水技推廣服務平台信息化工程。提高水技推廣服務信息化水平,加強基層水技人員和漁民的信息化套用能力,提升水技推廣服務的精準性、便捷性和高效性。建設漁業信息互動平台,完善漁業生產信息服務,不定期地向全省養殖戶提供產品價格、養殖技術、病害測報、疫病監測和赤潮災害等公共信息。
3.水技人才和新型職業漁民培育工程。以水技推廣補助項目為主要抓手,開展多層次水產能力提升培訓,“十四五”期間,計畫培訓水產技術推廣骨幹人才1000人次、基層推廣人員2000人次,漁民22萬人次。
第五章 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強化漁業全產業鏈
第一節 提升養殖業發展水平
一、拓展水產養殖空間
穩定水產養殖面積基本盤。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按照規劃確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穩定和保護基本養殖水域。探索建立重要養殖水域灘涂保護制度,嚴格限制養殖水域灘涂占用,嚴禁擅自改變養殖水域灘涂用途,保護漁業基本生產空間。探索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緩解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對海域養殖空間的擠壓。加快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取締無證養殖,保障養殖業者合法權益。
科學拓展養殖新空間。在充分保護現有養殖空間基礎上,科學拓展其他宜漁水域。堅持耕地糧食生產功能,科學合理利用稻田(蓮田)資源,以最佳化種養結構、生產生態協調、三產深度融合、促進增收增效為方向,規範發展稻漁綜合種養,提高稻田綜合效益,實現穩糧促漁、提質增效。推進深遠海養殖,合理規劃灣外養殖海域,布局建設一批桁架類大型深遠海養殖裝備和重力式深水抗風浪網箱,有序引導近海養殖活動向外灣、遠海轉移,構建藍色糧倉。科學規劃布局,利用水庫湖泊、河道河溝、灘涂、人工魚礁等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
專欄5-1:水產品供給保障重大工程
1.深遠海裝備養殖試點行動。大力發展深遠海裝備養殖,開闢外海養殖新空間,實現漁業綠色發展,推動養殖業向深海型、集約型、高端型轉變。完善深遠海養殖發展規劃布局,按照循序漸進、由近及遠、從灣內到灣外的原則,圍繞大黃魚、鮑魚、鱸魚、石斑魚等高附加值養殖品種開展深遠海養殖試點。支持省屬企業牽頭組建全省深海養殖裝備租賃公司,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力度,保障養殖用海需求,推動養殖裝備的檢驗和確權登記,促進深海養殖裝備發展和套用推廣。構建養殖裝備研發製造、運行維護、海水養殖、飼料供給、冷鏈物流、水產品銷售和加工全產業鏈。全省發展深遠海養殖裝備25台以上,養殖水體超過47萬立方米。
2.稻漁綜合種養行動。以內陸地區為主,在水源良好、土壤肥沃、相對集中連片的水稻(蓮子)產區,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因地制宜最佳化產業布局,創新養殖技術,最佳化品種搭配混養,推動“稻花魚”“稻田螺”“稻田蛙”“蓮田蟹”等生態水產品生產,打造稻漁全產業鏈和產業田園綜合體。制訂稻漁綜合種養示範基地建設標準,開展省級稻漁綜合種養示範基地創建活動,提升稻漁綜合種養技術水平。
3.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行動。在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前提下,科學利用閩江水口水庫、大金湖、山美水庫等水庫湖泊資源,合理選擇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方式。科學安排放養種類、放養數量和放養比例,發展不投餌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增養殖,嚴格區分增殖資源回捕和天然漁業資源生產性捕撈,合理確定回捕方式。發揮增殖漁業生態功能,以漁控草、以漁抑藻、以漁淨水,修復水域生態環境,提供優質生態、綠色水產品,促進生態保護和生產發展相得益彰。
二、推動養殖業提質增效
最佳化養殖品種結構。加強新品種創新培育,增加優質、安全、綠色水產品生產,引導調減結構性過剩品種,發展適銷對路的名優特品種、高附加值品種、低消耗低排放品種。重點發展大黃魚、石斑魚、鰻鱺、對蝦、牡蠣、鮑、海帶、紫菜、海參、河魨等優勢特色養殖品種,最佳化養殖布局,著力技術創新,養殖規模保持全國前列,打造千億全產業鏈。
提升養殖設施設備。實施老舊淤積池塘標準化改造,重點配套進排水及水處理設施設備,建設生態溝渠、生態塘、潛流濕地等生態工程化配套設施。推進深遠海養殖裝備、大型智慧型網箱、機械化收穫采捕設備、自動化投餵設備、水質淨化設備、物聯網設備和受控式貨櫃循環水裝備等關鍵裝備的研發套用。
發展高效養殖模式。積極發展陸基工廠化全循環海水養殖、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多營養層級養殖、全塑膠漁排養殖和筏式養殖等模式,提高水產養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智慧型化、標準化水平,提高單位水體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
健全水生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嚴格水產苗種生產監管,落實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制度,加強檢疫能力建設和監督執法。開展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監測預警、應急防控、風險評估和淨化處理,推進無規定疫病苗種場建設。加快水產疫苗研發和商品化套用。
專欄5-2:水生動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推進國家水生動物疫病綜合實驗室(福建省淡水水產研究所)、省級水生動物疫病監控中心、福州市水生動物疫病防控監測區域中心建設,組織參加全國水生動物防疫系統實驗室能力驗證,加強我省水生動物疫病防控體系硬體和隊伍建設。落實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制度,完善檢疫技術手段,建設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完善疫病監測網路,開展疫病監測、病情動態跟蹤指導、病情測報和預警、流行病學調查研究,提高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應急處置能力。建立疫病聯合防控機制,完善水生動物病防專家庫,發揮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專家委員會和執業獸醫的作用,加強“產學研推用”跨部門、跨學科、跨領域的協作。
三、推進綠色健康養殖
建立養殖容量管理制度。科學評價水域灘涂承載能力,明確不同區域、不同品種、不同模式的水產養殖容量,因地制宜確定養殖生產布局。養殖規模超過水域灘涂承載能力的地區,要適當調減養殖總量,調整養殖方式,發展多營養層次養殖等生態養殖技術,緩解養殖業發展與生態環境的矛盾。打造定海灣、南日島、湄洲灣南岸、東山灣、詔安灣等5個綠色養殖示範區。
推動配合飼料替代野生幼雜魚。加強綠色環保的全價配合飼料研發和推廣,嚴格限制冰鮮雜魚等直接投餵。禁止投餵畜禽內臟,減少環境影響。實現魚粉的高效替代,開發低魚粉海水養殖動物專用系列配合飼料,保護漁業資源。
開展養殖尾水治理。開展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技術集成與創新,以系統工程集成先進技術工藝,實現可複製、可推廣的養殖尾水治理解決方案。實施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改造、池塘內循環集約化養殖改造、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改造、池塘尾水連片集中治理、散養戶尾水治理、網箱環保設備改造等工程,推進養殖尾水的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
抓好養殖廢棄物治理。開展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全面淘汰近海養殖用泡沫浮球,加快網箱糞污、病死生物體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發展環保型塑膠網箱養殖,推進水產網箱布局景觀化。推進貝殼、網衣等養殖生產副產物及廢棄物集中收置和資源化利用,防止污染周邊環境。
專欄5-3:養殖業綠色發展重大工程
1.海水多營養層次養殖推廣行動。在沿海內灣海水池塘養殖區、藻類栽培區等大力推廣魚類養殖尾水養蟶、鮑參藻立體生態養殖、魚蝦貝混養等海水多營養層次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有效集成生物防控、環境生態調控、營養增強等技術,提高養殖效果和效益。
2.海上養殖設施改造升級行動。全省沿海現有44萬口傳統養殖漁排全面升級改造為塑膠漁排或深水大網箱,31.8萬畝貝藻類筏式養殖泡沫浮球全面升級改造為塑膠浮球,新建888口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強化泡沫浮球源頭管控,嚴格塑膠養殖設施的質量監管,做好廢舊養殖設施拆解和上岸處置。加強海上養殖區智慧型化管控,杜絕超規劃養殖和泡沫養殖設施反彈。
第二節 最佳化捕撈水產品供給
一、提升發展遠洋漁業
穩定遠洋漁業規模。提升遠洋漁船自動化、專業化、智慧型化水平。鼓勵遠洋漁業企業購買國外具有捕撈配額的大型鮪魚圍網船、超低溫延繩釣船。大洋性漁業重點發展中上層魚類圍網、秋刀魚舷提網、鮪魚釣、魷魚釣等作業方式。過洋性漁業重點發展延繩釣、燈光圍網、燈光敷網等環境友好型作業方式。
建設遠洋漁業全產業鏈。打造遠洋漁業優勢品種(魷魚、鮪魚、秋刀魚)超百億元產業鏈。鼓勵企業建設冷鏈物流倉儲設施和可追溯體系,保障遠洋水產品質量,提升遠洋漁業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鼓勵企業建立市場化產業聯盟,促進生產組織、漁獲物銷售、補給服務、精深加工協作。支持企業通過聯合、兼併、重組等方式實現集團化經營,提高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水平,培育一批集遠洋捕撈、精深加工、冷鏈物流、市場銷售等於一體的遠洋漁業全產業鏈骨幹企業。
加強遠洋漁業人才培養。依託高校院所、職業教育等多層次專業人才培養體系,探索“行業協會+高校+企業”合作模式,鼓勵“訂單式”人才培養。推進高層次遠洋漁業企業管理人員培訓,進一步擴大船員技能和安全培訓,加強現代漁業科技和履約知識的傳授,全面提升遠洋漁業從業人員整體水平。
專欄5-4:遠洋漁船裝備提升行動
鼓勵遠洋漁船引進北斗衛星導航系統、電子漁撈日誌、船位監控、遠程視頻監控、公海轉載監管、先進漁具、超低溫冷凍、漁獲物自動分揀加工、環保與衛生等設備,提升遠洋漁船的履約能力、監管效率、安全保障、裝備水平、綠色和環保能力。
二、最佳化調整國內捕撈業
嚴控捕撈投入產能。堅持國內海洋捕撈漁船數量和功率總量“雙控”制度,健全捕撈業準入和退出機制,支持海洋捕撈漁民減船轉產,落實轉業扶持政策。實施漁船分類分級分區管理,大中型漁船不得到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內側作業,不得跨海區作業和買賣,海洋大中型和小型漁船船網工具控制指標不得互為轉換。嚴格漁船用柴油機型號和標定功率監管,整治大機小標問題,打擊違規更換改裝柴油機的行為。加大涉漁“三無”船舶整治力度。推動漁船更新改造。
加強漁具監管。實行漁具漁法審查認定和準入制度,清理取締禁用漁具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網具,整治漁具數量、長度和燈光強度超標準等問題。不再審批製造拖網、帆張網、三角虎網等作業漁船,逐步淘汰底拖網等高能耗、對資源和生態破壞嚴重的作業方式。發展資源友好型漁具和負責任捕撈,發展選擇性強的漁具漁法,調整捕撈作業結構。開展漁具標誌研究,以拖網、張網、圍網為重點,推動漁具標誌管理。探索推進廢棄漁具集中處置和回收再利用。
堅持以港管船。強化漁船屬地管理,落實好船籍港休漁制度。按船籍港實施營運檢驗,嚴格實施異地檢驗委託事項管理。全面實施漁船進出漁港報告、漁獲物定港上岸管理、漁船船位實時監測、漁船捕撈日誌填報、漁獲物合法性標籤和追溯等管理制度。實施重要經濟魚類最小可捕標準及幼魚比例管理,加強漁獲物上岸量統計和最小網目尺寸、幼魚比例檢查。到2025年,實現全省中心、一級漁港的所有漁船進出港的報告,漁獲物的幼魚比例下降50%。
專欄5-5:國內涉魚船舶最佳化調整行動
1.海洋捕撈漁船及裝備更新改造工程。組織開展漁船標準船型評價,加快實施漁船標準化行動。壓減老舊、木質漁船,推廣一批適合我省海洋捕撈作業類型的鋼質、玻璃鋼質標準船型。推廣節能、環保技術,支持資源友好型漁船更新改造,開展新材料、新能源漁船建設。支持漁船配備先進適用的漁業機械和助漁、通導、安全、製冷等裝備,提高人工替代水平,提升漁船整體現代化水平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2.涉漁“三無”船舶整治行動。加大海陸執法巡查頻次和力度,聯合海警、公安、海事、市場監管等部門,全面排查整治涉漁“三無”船舶,加大對涉漁“三無”船舶打擊力度。堅決清理取締大中型涉漁“三無”船舶,加強小型涉漁船舶分類處置,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第三節 大力發展水產品加工業
構建水產加工產業體系。以水產品的高值化加工、精深加工以及副產物的綜合利用為重點,研究開發加工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鼓勵發展三倍體牡蠣(生蚝)、大黃魚、鮑、海帶等特色優勢水產品加工生產線,推進水產品加工向現代化、智慧型化、精細化方向發展。加強對水產加工品的質量安全管控,建立高質量標準體系,提升水產品加工技術水平。
最佳化水產加工產業布局。重點打造福鼎、霞浦、蕉城、長樂、連江、福清、石獅、晉江、龍海、漳浦、東山、詔安等12個年水加工總產值20億元以上產業集群縣。培育福州魚丸、福州烤鰻、福清對蝦、連江海帶、南日鮑、莆田花蛤、廈門水產調理食品、東山速凍海水魚、龍海蟹肉、石獅海洋食品、晉江紫菜、寧德大黃魚和霞浦海參等特色水產品加工示範基地。
做大水產品加工產業規模。充分利用國內外水產品資源和市場,大力發展凍品、乾品、罐製品、醃製品、熏製品、魚糜製品等大宗水產品加工,重點打造藻類、魚糜製品等2個百億市場,培育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緊密聯繫服務一產,聚焦主產區,加快塘頭、港口等產地初加工設施設備建設,提升加工比例,實現減損增效。
推進水產加工園區建設。進一步完善福清龍田、東山經濟開發區、寧德大黃魚加工園、詔安水產品加工園區等現代漁業加工園區功能。最佳化產業布局,完善園區配套的供水、供電、燃氣、供熱、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提升園區管理和服務水平。建設科技創新能力強、精深加工水平高、政策保障環境優的水產品精深加工示範基地,形成一批配套設施齊全、產業集聚好、輻射能力強、帶動作用大的現代特色水產加工示範區。推動水產品加工企業退城入園,實現產城融合發展。
加強新產品研發和技術儲備。加快加工設備的機械化、自動化、智慧型化改造,引進綠色節能加工工藝和設備,推進“機器換人”。加強新產品研發,重點開發即食產品、調理食品、休閒食品、微波爐速食產品、預製菜品,滿足大型餐飲企業、零售商超、線上銷售等不同場景、不同口味、不同品質的需求,提高產品的附加值。
推動高值化綜合利用。加強水產品中的營養物質對人體健康功能的研究,加快海洋功能食品商業化開發。集成套用生物工程技術,發展生物製藥、功能食品和生物化工等精深加工,推動水產品多元化開發、多層次利用、多環節增殖。利用低值藻類提取瓊脂、卡拉膠,利用魚皮、魚鱗、內臟、蒸煮液、蝦蟹殼等加工下腳料提取明膠、膠原蛋白、魚油、魚粉、牛磺酸、河豚毒素、甲殼素等,為功能食品、化妝品、藥物的開發提供原材料。
第四節 促進產品流通和產業集聚
一、加快倉儲保鮮冷鏈物流建設
構建多品類物流體系。按照暢通、安全、快速、低碳的要求,圍繞不同水產品的特點,特別是針對生食、活鮮、優質凍品的消費需求,完善暫養、充氧包裝、急凍等配套設備,建立水產活品、冷藏、冰溫、冷凍、超低溫等各類物流體系。
完善多層級物流網路。打造以活水運輸、冰溫運輸為主的產地水產品流通網路,以冷凍運輸為主的加工水產品流通網路,以冷凍運輸為主、超低溫運輸為輔的進口水產品流通網路。通過充氧運輸小包裝、冰溫運輸小包裝的開發和套用,解決高端鮮活水產品“最後一公里”的配送問題,實現“產地到餐桌”點對點配送。
打造多節點物流系統。推動水產品交易集散平台建設,支持廈門打造全國鮪魚集散交易中心,做強福州海峽水產品交易中心、廈門夏商國際水產交易中心,最佳化漳州、寧德海峽兩岸水產品集散功能。打造福州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新建提升一批萬噸級冷庫,擴大超低溫冷凍庫容。支持建設“塘邊”冷庫。
降低物流損耗和能耗。加強冷庫智慧型化管理,完善水產品預冷、低溫倉儲、運輸、配送等全冷鏈物流體系,保障產品質量。加強大數據運用,最佳化鮮活水產品流通網路,壓縮流通時間,減少流通損耗。加大LNG冷能利用,發展綠色節能的冷鏈物流。
二、加強產銷對接和品牌建設
國內和國外行銷相結合。支持水產企業參加國內外各種綜合性、區域性、專業性漁業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和推介活動等,鼓勵企業到省外和境外布局行銷和服務網路,促進水產品跨境交易網路發展。推進產品可追溯管理,落實主體責任,對標國際市場質量標準,拓展水產品出口和高端內銷市場,實現品牌價值。
線下和線上行銷相結合。綜合套用媒體廣告、新聞行銷、推介會、公共關係行銷、社區地推等傳統手段,推進產地市場與超市、社區、學校、餐飲企業等消費端對接,開展品牌行銷。加強網際網路行銷,通過淘寶、京東、拼多多、直播帶貨、微商和自建電商平台,拓展產品銷售。支持建設福建名優水產品電子商務平台。
高端產品和大眾產品行銷相結合。實施品牌強漁戰略,培育打造區域公共品牌和企業自主品牌,將產品價值、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和消費觀念等注入品牌,講好漁業品牌故事,提升品牌溢價。推動大型商超、生鮮電商與生產者直接對接,壓縮大眾生鮮水產品的流通環節,提升產品的價格競爭力。加強水產品健康營養科普宣傳,引導活鮮消費向加工品消費轉變,降低水產品市場供給的波動。
專欄5-6:特色漁業品牌建設工程
以政策扶持、資金支持等多種方式培育區域性和全國性的知名水產品牌。打響寧德大黃魚、福州魚丸、莆田南日鮑、漳州石斑魚、莆田花蛤、福州烤鰻、晉江紫菜、霞浦海參、漳州白對蝦等系列區域公共品牌。提升寧德“中國大黃魚之都”、福鼎“中國鱸魚之鄉”、霞浦“中國海帶之鄉”、“中國紫菜之鄉”、連江“中國鮑魚之鄉”、漳州“石斑魚之都”、“東山鮑”、“江東鱸魚”、詔安“中國生態牡蠣之鄉”、莆田“南日鮑”、“紅毛菜”等品牌影響力。
三、推進產業集聚化發展
打造漁業特色產業集聚區。通過推動水產養殖、捕撈、加工、倉儲冷鏈、市場行銷、休閒漁業等融合發展,延長產業鏈、最佳化供應鏈、提升價值鏈,打造產加銷貫通、農工貿一體、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漁業特色產業集聚區。重點扶持蕉城區大黃魚現代農業產業園和詔安縣牡蠣現代農業產業園,培育一批產值超過30億元的漁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一批漁業產值超過2億元的漁業產業強鎮。
建設漁港經濟區。拓展“漁港+”功能,以漁港為龍頭、城鎮為依託、漁業產業為基礎,加強港區道路、卸漁區、交易區、冷鏈物流、精深加工等配套設施建設,延伸漁業產業鏈,推動港區現代漁業、漁船服務、冷鏈物流、魚鮮餐飲、休閒漁業、水產品加工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漁民轉產轉業、增產增收,助力漁區鄉村振興。
專欄5-7:漁業產業集聚培育工程
1.漁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工程。圍繞鮑魚、大黃魚、海參、對蝦、石斑魚、牡蠣、海帶、紫菜、鰻鱺、河魨、海洋捕撈品、魚糜製品、水產乾製品等漁業優勢特色產業,立足漁業主產縣,培育一批產值超過30億元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使之成為實施鄉村振興的新支撐、漁業高質量發展超越的新亮點和產業融合發展的新載體。
2.漁業產業強鎮培育工程。建設一批漁業產值超過2億元的漁業產業強鎮,每個鎮集中打造1-2個漁業主導產業,按照全產業鏈發展思路,推動漁業養殖、捕撈、加工、流通業等融合發展,使之成為漁業產業振興的重要載體和新增長點。
3.漁港經濟區建設工程。重點建設福鼎、霞浦、連江、平潭、莆田、泉港、惠安、石獅、晉江、翔安、龍海、漳浦—雲霄、東山、詔安漁港經濟區。培育水產品集散、水產品加工、水產品冷鏈物流、濱海休閒旅遊等業態,推動港產城融合發展。推動霞浦、連江、晉江、廈門等漁港經濟區的對台貿易融合發展,推動霞浦、連江、石獅、東山等漁港經濟區的遠洋漁業產業集聚發展,推動莆田漁港經濟區濱海旅遊和海洋牧場特色發展。
第五節 加快發展休閒漁業
一、推動漁旅融合發展
創建“水鄉漁村”休閒漁業示範基地。對傳統漁業生產場所進行生態化、景觀化、休閒化改造,完善餐飲、遊樂、休憩、安全設施,美化環境,開發特色魚鮮餐飲、休閒垂釣、漁村風情旅遊、休閒度假、漁事體驗等休閒項目,展示漁業生產、漁區特產、漁村風貌,體現漁業產業融合度和景觀特色。培育和推進“網際網路+休閒漁業”的發展模式,提升“水鄉漁村”品牌。發展休閒垂釣。結合深遠海裝備養殖試點、海上養殖設施升級改造、標準化池塘改造、漁港建設、遊艇碼頭建設等項目,因地制宜開展船釣、岸磯釣、池釣、網箱釣等休閒垂釣活動,舉辦民眾性垂釣賽事。完善垂釣安全配套設備,提高遊客人身意外保險參保比例,推動休閒漁業船舶標準船型的套用。建立休閒垂釣管理制度,探索納入地方立法。開發漁事體驗項目。利用沿海灘涂增殖放養彈塗魚、貝類、螃蟹等小型水生生物,組織遊客採集,開發家庭親子活動項目。各地“水鄉漁村”可依託自身優勢和特色,開發試駕漁船、趕海拖網、放流刺網、落潮耙螺、登島探秘、沙灘篝火等富有漁村特色和漁業趣味的休閒體驗項目。
二、加強漁文化保護和開發
突出福建鄉土特色和文化特點,有序開展漁業歷史、漁具漁法、工程技術、村落建築、風俗信仰、民間藝術、飲食服飾等物質和非物質文化的挖掘、收集、整理和保存,開發漁業、漁村、漁文化的特色內涵和旅遊價值,促進休閒漁業與文化、旅遊、攝影、節慶等業態融合發展。傳承和發展永泰大洋芝麻魚美食、建甌坑裡弓魚傳統工藝等漁業文化,打造“漁家宴”、“漁家樂”、“漁家客棧”等地方特色的漁業美食品牌。打造“中國霞浦國際灘涂攝影基地”、惠安女民俗採風攝影基地等濱海攝影寫生基地,培育一批漁業“金牌旅遊村”,帶動當地休閒漁業發展。辦好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中國(廈門)國際休閒漁業博覽會,舉辦“大黃魚節”“鱸魚文化節”“開漁節”“海釣大賽”“金魚大賽”等特色漁業節慶和賽事活動,打造特色漁業節慶品牌。
三、加快培育都市觀賞漁業
以福州金魚為重點,加快在福州、廈門、漳州等地建設一批規模化、產業化、品牌化的觀賞魚基地,促進觀賞魚產業高端化發展。實施福州金魚精品工程。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示範帶動作用大的龍頭企業,帶動福州金魚產業向集約型、規模化方向發展。支持福州(閩侯)金魚產業園建設,打造集金魚繁育、研發、物流、休閒旅遊為一體的現代金魚產業基地,促進產業集聚。加強金魚種質保護和創新,加強名優金魚品種、瀕危金魚品種保護、金魚新品種雜交創新培育,保持金魚品種多樣性。加強金魚品牌推介,搭建福州金魚展示觀賞平台,鼓勵金魚企業在各大城市巡迴展銷,積極參加國內外漁業博覽會,提升福州“中國金魚之都”的知名度和品牌效應。打造廈門海洋水族產業集散地。發展海洋觀賞生物繁育與景觀生態工程產業,推動海洋觀賞生物的進口、馴養繁育、科普教育和專業培訓,推動產業鏈向水族景觀、專用飼料、設施和維護等方面延伸。
第六節 探索發展漁業新興產業
一、大力發展智慧漁業
推動物聯網套用。圍繞工廠化養殖場、育苗場、深遠海裝備養殖的需求,集成水質環境參數自動採集、餌料精準投放、溫度和溶氧自動調節、水質自動淨化等設施設備,實現養殖生產的實時精準控制、遠程操控。加強水產品冷鏈倉儲物流設備的物聯網改造,實現“冷卻、冷儲、冷運、冷銷”的全過程溫控,確保產品質量。
探索人工智慧套用。加大水產品加工自動化生產線和機器人的研發套用,探索運用機器人完成水產品分級分揀、魚類去鱗去骨、對蝦剝殼、牡蠣去殼、海帶打結、海帶切絲、紫菜清洗等勞動密集型工序,實現“機器換人”。研發水下巡察、水下洗網、水下補網的機器人,實現養殖網箱的智慧型化維護。
建設“寬頻入海”工程。加快建設海洋信息通信網,完善海上移動通信基站,推動天通衛星、新一代高通量衛星等套用,實現海上漁船和養殖漁排的網際網路覆蓋。發展海上視頻監控、視頻通話、養殖病害遠程診斷、鮮活水產品直播銷售等海上“網際網路+”新模式。
二、推動漁業和新能源產業融合發展
培育“漁光互補”光伏產業。利用工廠化養殖車間、池塘養殖水面和近岸養殖網箱,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實現水下養殖、水上發電、就近併網。利用離岸海上養殖網箱和深遠海大型養殖裝備,推動建設漂浮式光伏發電項目,結合高效儲能技術,解決離岸網箱養殖區用電難、用電貴問題。
探索“漁風互補”風電產業。探索海上風電和海洋牧場融合發展,合理布置海上風電場內的養殖設施和人工魚礁,確保海上風電機組安全和正常運維,實現養殖海域綜合利用。利用漁排基小型風力發電機,滿足海上養殖戶的用電需求,探索深遠海養殖裝備和大型漂浮式海上風電一體機的套用試點。
三、探索發展海洋碳匯漁業
深入開展海洋碳匯科學研究。支持廈門大學碳中和創新研究中心建設,推動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海洋碳匯基礎科學中心。支持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海水養殖碳中和套用研究中心”建設。深化海洋碳匯基礎研究,研究海洋生物生長、攝食、養殖尾水排放、海洋牧場建設等對海洋初級生產力、海洋生物碳泵和海洋“碳源”“碳匯”的影響。開發海水養殖碳匯監測技術體系及規程,探索建立海水養殖碳匯核算標準,開發海水養殖增匯技術。
推動海洋漁業碳中和試點工程。開展海水養殖增匯、海洋牧場增匯等試點工程,提高海洋固碳增匯能力。探索制定海洋碳匯監測系統、核算標準,探索開展海洋碳匯交易試點,參與制定海洋碳交易規則,推動海洋碳匯交易基礎能力建設,開展海水貝藻類養殖區碳中和示範套用。
專欄5-8:“智慧海洋漁業”大數據中心
依託福建“智慧海洋”大數據中心建設,打造海洋漁業數據共享平台,形成融合海洋基礎地理、海洋環境、生態、漁業等的海洋漁業大數據體系。圍繞生產、服務、監管三個方向,重點開發海洋漁業綜合監管平台、漁業漁政服務平台、海洋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海洋漁業生態與資源監測預警、養殖水域水質線上監測一批智慧化套用,實現全省海洋漁業生態、漁業資源、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數據的匯聚、融合和共享套用。
第七節 推進海洋牧場融合發展
創建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落實《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規劃(2017-2025年)》,在做好海域底質調查基礎上,選擇自然條件適宜海域,開展生態型人工魚礁建設工程。提升人工魚礁研發製造能力,開展人工魚礁礁體結構和綠色環保新型建造材料研究,探索適合不同海域、具備不同結構功能的人工魚礁布局方式。加強海洋牧場可視化、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完善實施效果跟蹤監測和評價。至2025年,在霞浦、連江、福清、秀嶼、東山和詔安灣海域建設7個以上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
發展各具特色的融合型海洋牧場。堅持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以數位化和體系化為驅動力,推動產業融合。立足海洋牧場生態功能,拓展海洋牧場經濟功能,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形成生態保護和經濟建設同頻共振的發展模式。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布局,依託各地的自然條件和產業優勢,打造“漁旅型”“田園型”“島礁型”“投礁型”“裝備型”等多種類型的海洋牧場。堅持產業融合、示範引領,推動建設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省級融合型海洋牧場示範區。重點培育打造南日島等海洋牧場產業融合示範區,實現養殖業、休閒漁業、碳匯漁業、智慧漁業等產業融合發展。
專欄5-9:融合型海洋牧場建設工程
1.“漁旅型”海洋牧場。依託海上養殖設施,通過投放生態礁等方式,開發休閒海釣、漁事體驗等產業,推動文旅經濟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如,湄洲島海域、詔安灣口海域等。
2.“田園型”海洋牧場。依託海上養殖轉型升級,以立體、循環、生態養殖為核心,開展魚蝦貝藻多營養層級科學增養殖,推進漁業可持續發展。如,寧德三都澳海域、漳浦六鰲半島海域、東山銅陵海域等。
3.“島礁型”海洋牧場。發揮我省海島多的特點,以底棲貝類和底棲海珍品增殖為核心,開展封島栽培和增殖放流,建設高值貝類海洋牧場。如,福鼎嵛山島海域、霞浦北澳島海域、平潭東庠島海域等。
4.“投礁型”海洋牧場。在海底地形總體平緩的海域,以改善海洋生態為核心,科學投放人工魚礁,開展增殖放流,促進漁業資源增殖。如,福鼎小白鷺附近海域、龍海隆教鄉海域等。
5.“裝備型”海洋牧場。依託深遠海養殖裝備設施,建設養殖休閒平台,推動海上養殖裝備化和智慧型化發展。如,霞浦四礵列島海域、連江定海灣海域等。
第六章 融入生態文明建設 促進資源可持續利用
第一節 完善資源保護制度
完善伏季休漁制度。建立健全海洋伏季休漁期間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海警部門的溝通協作,與廣東、浙江共同開展閩粵交界海域和閩浙交界海域的聯合執法行動。落實船籍港休漁等相關配套制度,實行漁運船同步休漁,打擊冰鮮雜魚海上交易,逐步擴大海洋伏季休漁期間專項特許捕撈品種範圍。嚴格執行閩江水域禁漁期制度,探索實施九龍江、晉江和賽江等江河水域禁漁期制度。
開展限額捕撈試點。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在海洋漁業資源監測評估基礎上,確定海洋捕撈分年度指標,實現海洋捕撈總產量與海洋漁業資源再生能力相協調。選擇部分漁業品種,擴大限額捕撈試點的漁場、作業和種類,完善漁船漁撈日誌填報和指定港口上岸統計制度。開展近海漁業資源專項調查,適時開展台灣海峽生物資源綜合調查。
第二節 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
保護水產種質資源。加強寧德大黃魚、漳港海蚌等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和建設,落實休漁期、休漁區以及限航制度,開展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規違法漁業行為。加強保護區涉漁工程監管,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和補償措施,打擊未批先建違法行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種質資源庫,為水產種業發展提供種質支撐。加強外來水生生物入侵防範與治理,保障生物安全。
持續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大水生生物經濟物種、地方特有物種、淨化水質物種以及珍貴瀕危物种放流力度,在全省主要海灣、內陸乾支流以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人工魚礁等區域開展增殖放流。科學制定放流方案,嚴格控制放流品種、來源和質量,保證放流的生態安全。開展標誌放流及增殖效果評估,實現漁業資源恢復、局部水域生態環境改善的目標。建設一批增殖放流平台,提升增殖放流公眾參與度,引導規範社會放生活動。
專欄6-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動
在全省13個重點海灣和閩江、汀江、九龍江乾支流等適宜水域持續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年放流大黃魚、鱸魚、真鯛、鰱、鱅、日本對蝦、泥東風螺、西施舌、扁圓吻鯝、中國鱟、棘胸蛙等本地物種30種以上,放流數量30億尾(粒)以上。持續開展“6·6八閩放魚日”活動,累計建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眾參與固定平台10處以上,營造全社會參與增殖放流的良好氛圍。
第三節 提升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水平
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棲息地。加強海洋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加大保護區內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力度,組織實施中華白海豚、文昌魚、中國鱟等珍貴瀕危物種保護行動。開展重點物種資源和棲息地調查,修復關鍵生境,強化珍貴瀕危物種就地保護,科學實施遷地保護,防止瀕危物種滅絕和遺傳資源消失。開展水生野生動物種質資源庫建設,通過水生野生動物救護、擴繁、增殖放流等措施,促進野生種群恢復。
打擊涉水生野生動物非法行為。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動物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實現多環節、全覆蓋,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等行為。持續打擊盜採紅珊瑚、采捕食用中國鱟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協調好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利用的關係,加強規範管理,有效管控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行為,推動保護與利用相互促進、協調可持續發展。適時調整省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
凝聚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合力。利用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月、八閩放魚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完善水生野生動物救護網路,提升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能力。支持有能力的單位開展重點物種人工繁育、收容救護等研究。妥善應對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敏感、熱點問題。
第四節 強化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
保護重要漁業水域。加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漁業資源保護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入海污染源管控。加強對重點養殖區、重點養殖排放口、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養殖尾水排放口及生態敏感區、脆弱區等重要漁業水域的生態環境監測。有針對性地保護魚類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進一步健全漁業資源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促進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修復,維護漁民合法權益。
完善漁業資源環境監測網路體系。加強省市兩級漁業資源環境監測單位能力建設,配齊配強技術裝備,健全以省級監測單位為龍頭、市級監測單位為骨幹、涉漁科研院校為支撐的漁業資源監測體系,形成全省漁業資源動態監測一張格線局。
開展漁業資源調查監測。開展近岸海域重點養殖區、重要漁業物種資源的調查監測;開展近海游泳類水產動物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調查,選劃“三場一通道”海域;開展港灣河口、淺海灘涂底棲類水產生物繁育區調查;開展江河水庫魚類資源調查評估。
專欄6-2:近海漁業資源專項調查行動
調查大黃魚、棘頭梅童魚、擬穴青蟹、尖刀蟶、龜足、櫛江珧、葡萄牙牡蠣、菲律賓蛤仔、大彈塗魚、文昌魚、壇紫菜等重要漁業物種資源動態及其棲息地環境。
第七章 完善漁業治理體系 提升漁業治理能力
第一節 健全法治保障
健全完善漁業法規及配套制度。不斷加強地方立法工作,根據國家即將修訂的漁業法新的精神,修訂《福建省實施<漁業法>辦法》和《福建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等漁業法律法規,健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規範我省捕撈漁船管理,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加大漁業普法宣傳力度。全面完成“八五”普法任務,充分發揮普法宣傳教育在全面推進依法治漁中的指導性、基礎性和規範性作用,多形式、多渠道深入開展漁業法律法規宣貫。推動漁業普法宣傳進漁村、上漁船、下漁港、入企業,提供面對面的法律服務和幫助,進一步增強漁民法律意識,提高漁民依法維權的能力和依法生產的法律素質,充分營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培訓和法治宣傳活動,切實提高漁業系統幹部職工自覺守法、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
第二節 加強漁政執法
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完善漁業船舶證書、漁船員管理制度,整治涉漁“三無”船舶,遏制非法捕撈行為。加強對漁船非法跨區域作業和赴敏感海域作業的執法。打擊電毒炸魚行為,取締“絕戶網”等禁用漁具和網目尺寸不合格漁具,嚴格海洋伏季休漁、閩江禁漁期制度,打擊伏休期間冰鮮雜魚海上交易,保護漁業資源。建立完善漁船檢驗監督管理體系,整治船證不符、大機小標等問題。打擊非法獵捕、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違法行為。打擊超標準排放養殖尾水。打擊在水產養殖中使用禁用藥物,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清理取締超規劃養殖,遏制規劃外非法養殖回潮,保護合法養殖生產行為。
健全漁政執法體系。合理配置漁政執法力量,釐清行業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職能,理順指導協調關係,打造權責清晰、上下貫通、指揮順暢、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漁政執法隊伍。漁業執法任務較重、已經設有漁政執法機構的,力爭繼續保持相對獨立設定;整合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推動加掛漁政執法機構牌子。提升漁政人員政治素養和法律素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管理。
推動執法裝備現代化。完善漁業執法碼頭、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配備不同噸位的各類執法船艇,適應遠海、近海和江河等不同水域的日常巡航執法需求。加強信息化建設,綜合套用網際網路、無線通信、無人機、地理信息系統等技術,推動通信指揮、執法取證、案件辦理的數位化升級改造,提升一線的執法能力,進一步規範執法流程。
完善執法制度機制。堅持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程式,細化、量化漁業行政執法裁量標準,規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加強執法監督,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漁業行政執法上下級協作、跨地區協作、跨部門協作和軍地協作機制,完善情報交流、辦案協作、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開展“中國漁政亮劍”專項執法行動。
專欄7-1:漁政執法水平能力提升工程
1.海洋漁業執法“藍劍”行動。在全國“兩會”、省“兩會”、國慶、伏季休漁期等重點時段,組織執法船艇開展海上執法巡查,重點取締涉漁“三無”船舶,打擊電毒炸魚、非法采捕紅珊瑚、敏感海域捕撈作業、違反伏季休漁規定、使用違規漁具等各類漁業違法行為,同時開展漁業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海上漁船疫情管控等專項工作。每年組織開展“藍劍”行動不少於12次,打造福建海洋漁業“藍劍”執法品牌。
2.漁政執法裝備建設工程。建造1艘600噸級漁政執法船,2艘300噸級漁政執法船、5艘100噸級漁政執法船、5艘沿海漁政執法艇,一批沿海港口執法艇以及內陸水域橡皮執法艇。啟動平潭東澳漁政執法碼頭二期陸域配套鋪助建築項目。落實我省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的要求,各級漁業執法機構及其所屬執法船建設一間執法辦案室,並配備同步錄音錄像取證設備。建設省海洋漁業綜合執法管理系統和漁政執法指揮無線通信專網。
第三節 推進水域灘涂養殖權制度改革
完善國有淡水漁業水域經營利用。編制內陸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統籌考慮淡水漁業發展和生態系統保護,合理劃定養殖區、限養區、禁養區,確定湖泊、河段、水庫等國有自然水域養殖規模。實行漁業水域國家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探索依許可申請、公平利用經營模式,有序發展水產增養殖。
推進集體漁業水域三權分置。集體漁業水域流轉按照“兩優先兩不變”原則,同村優先、連片開發優先,漁業養殖用途不變,承包權不變。進一步明確集體所有權,落實家庭承包權,放活流轉經營權。全面落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進一步穩定現有集體漁業水域承包關係。
第四節 推進漁業經營體制改革
推進集體漁業水域流轉。穩步推進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快集體水域承包確權,規範健全水域流轉的管理和服務。推進集體水域經營權入股發展漁(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鼓勵開展漁業水域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本、資本變股本、漁民變股民的改革,賦予漁民更多的財產權,增加漁民收益。
培育養殖業新型經營主體。大力培育養殖大戶、家庭漁場,推動適度規模化經營,鞏固提升標準化、專業化、規模化家庭養殖在漁業發展中的基礎性地位。推進漁業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創建一批示範社,加快推進小規模養殖戶生產現代化。圍繞主導水產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興辦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發展生產託管等社會化服務,提高小規模養殖效率和收益。促進現代漁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發展“公司+農戶”等訂單養殖模式。
提高漁業組織化水平。鼓勵捕撈漁船公司化經營、法人化管理,推動大中型漁船(輔助船)納入漁業捕撈公司、漁業合作組織、協會管理,小型漁船加入漁業合作組織、基層管理組織或納入鎮村集中管理。培育壯大捕撈公司、捕撈專業合作社、協會和各類中介服務組織,增強基層組織的行業自律和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漁民民眾參與捕撈業基礎管理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加強漁業行業協會建設,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專欄7-2:推進漁業審批改革
落實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漁業審批審核事項,簡化手續,設定一站式行政服務視窗,“馬上就辦”,提高效率。持續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及“三集中”,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雙公示”制度,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網際網路+監管”等事中事後監管體系。
第五節 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
築牢質量安全監管防線。持續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強化藥殘超標治理。開展市場水產品例行監測、海捕水產品風險監測、貝類毒素監測等質量抽檢工作。全面落實“兩檢合一”機制,加強檢驗檢測、技術推廣和行政執法部門的統籌協調。強化水產品快檢線上監測平台推廣套用,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預警能力。推進水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與“一品一碼”追溯制度並行,探索建立水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
加強水產養殖用藥監管。全面落實獸藥管理相關規定,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使用禁用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等行為,嚴格執行休藥期制度。加強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微生態製劑等管理,防範隱性用藥。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強化檢打聯動、聯合執法、案件督辦和行刑銜接機制,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厲打擊養殖過程的違法用藥行為。確保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合格率達99%以上。
保障質量安全水產品供給。開展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行動。完善漁業標準體系,強化規範用藥宣傳培訓,落實養殖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設“生產可控、生態安全、環境友好”的標準化水產養殖基地。加強水生動物疫病防控,開展綠色安全的生態型藥物研發,推動養殖過程科學用藥,逐步減少化學藥品和抗生素等使用量。開展無公害水產品認定,引導優質、安全、綠色的消費導向,提升優質水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專欄7-3:“一品一碼”追溯系統
按照“源頭可溯、去向可追、風險可控、公眾參與”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統。系統記錄了水產養殖過程中的產地、苗種、飼料、藥品、起捕日期等生產信息,集成了倉儲、運輸、批發、零售等流通環節的全鏈條信息,並通過唯一追溯碼進行識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確保水產品從池塘到餐桌的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做到“產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責任可追究”。
第八章 統籌發展和安全 提升漁業防災抗災能力
第一節 完善漁港建設管理
完善漁港基礎設施建設。以中心、一級漁港為主體,以二、三級漁港和避風錨地為支撐,加快推進沿海現代漁港建設工程,新建或提升防浪避風設施,提高漁港安全停泊避風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明確、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環境優美、管理有序的現代漁港體系。全省沿海漁船就近避風率進一步提升,漁業防災抗災能力進一步加強,推動漁業產業發展,助力漁區鄉村振興。
強化提升漁港配套設施。加快現代化設施的引入與升級,推動傳統漁港向現代化漁港方向發展。加大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訊導航等配套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力度。進一步完善漁業生產碼頭等設施,提高碼頭靠泊利用率,改善漁船卸港作業條件,提高漁貨及漁需物資裝卸效率,提升漁港生產效率。加強港區道路、卸漁區、交易區、冷庫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提高漁船集聚效應。加強漁港信息化建設,完善助導航設施、漁港監控系統,逐步實現對出海漁船、漁民的動態管理,推動漁區信息化、智慧型化發展,推進智慧漁港建設工程。
推進漁港綜合管理改革。完善漁港管理體制,發布漁港名錄,制訂漁港港章,明確漁港空間界限內有關不動產權利,理順漁港產權、使用權、收益權的關係,落實漁港建設、運營及監督管理責任部門和漁港損毀維護資金,促進漁港建、管、護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創新漁港建設投融資體制機制,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拓寬漁港建設資金投入渠道,全面提升全省漁港建設管理水平,提高漁港運營效率,保障漁港投資效益。嚴格落實漁港安全主體責任。推動一級以上和漁獲物定點上岸漁港實現漁政漁港監督執法力量駐港監管,完善港內漁政執法碼頭配置。
專欄8-1:智慧漁港建設工程
開展“5G+”智慧漁港建設試點,為連江黃岐國家中心漁港建設基於5G的智慧型化監控系統。建設漁港環境保障安全生產信息化體系,以港管船,實現對全省海洋漁船信息化監管服務全覆蓋。
第二節 強化安全生產監管
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安全責任分工和任務,實行分級負責與屬地負責相結合,部門監督管控、鎮村日常管控與船東船長自管自控相結合,完善安全生產責權清單。健全目標責任管理,完善各級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的分解落實和考核機制。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的約談和典型事故通報制度,堅決遏制各類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加強周邊海域形勢研判,強化管控和預警,提升漁業涉外安全。完善漁業保險政策,推動“安責險”落地實施。
開展風險隱患評估和整治。推進安全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落實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風險基礎信息、防控責任、監測監控、防範措施、應急處置等清單,組織開展漁船漁港安全生產狀況整體評估,實行差異化、精準化的動態監管。常態化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危化品等檢查,開展漁業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
強化漁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漁船編組編隊生產、結伴航行制度,強化漁船安全終端使用管理,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重點加強遠海捕撈安全管理,加強有遠航能力漁船的船舶建造、檢驗、登記、捕撈許可證發放、年審等管理措施,落實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完善漁船外海作業遠程航跡定位,使遠航漁船處於“可監控、可管理、可追溯”狀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梳理轄區內老舊差漁船狀況和數量,嚴防老舊差漁船“帶病”出海。
開展漁業船員安全技能培訓。嚴格執行漁業船員準入標準,規範職務船員最低配員標準。加強船員安全技能和證書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加強船員持證情況監督檢查。完善船員信息化管理,推行普通漁業船員線上培訓。組織開展外海捕撈漁民的外事教育和涉外漁事糾紛處理培訓,提高涉外糾紛現場處理的技能技巧。
專欄8-2:漁業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1.高危漁船、高發事故專項治理行動。聚焦“拖網、刺網、圍網”三類高危漁船和“碰撞、自沉、風災、火災、中毒”五類事故高發情形,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查督辦同步開展、貫通全程。重點對漁船脫檢脫管和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以及漁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安全隱患突出的地區和作業漁船進行重點整治,嚴厲打擊“超員超載超風級超航區”航行和冒險出海作業行為。
2.漁業船員專項治理行動。針對漁船職務船員配備不齊和普通船員持證率偏低的問題,採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對職務船員配備缺配和“人證不符”現象進行重點整治。對照職務船員配備標準,督促船東組織船員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訓,落實職務船員最低安全配員和持證上崗制度。
第三節 最佳化海洋預報預警服務
提升海洋氣象觀測預警預報能力。最佳化布局海洋觀測網,建設一批海洋潮位站、岸基雷達、浮標、海床基觀測系統和海上觀測平台。完善海洋預報業務系統,集成風、浪、流、海溫等業務化數值預報產品,實現海洋預報的精細化、格線化和智慧型化。圍繞漁業安全生產、海上交通安全、海洋生態保護等監測保障任務,為重點漁港、海上養殖區、重要航線和港口碼頭等提供專項海洋觀測預報服務。多種渠道向社會發布颱風、風暴潮、海浪、海嘯等預警信息。
加強漁業生態災害監測預警。豐富海洋生態監測要素,加強赤潮等生態災害早期預警監測,建立赤潮監測預警平台。套用線上監測、無人機遙感監測等手段,實現漁業生態監測便捷化、信息化、智慧型化與可視化。提升地市漁業監測機構基本應急能力,滿足屬地化應急管理需要。建立漁業生態監測信息化套用服務平台,實現省市漁業生態監測數據共享。
開展第一次全省海洋災害風險普查。為保障沿海漁業、漁村、漁民的安全,針對風暴潮、海嘯、海浪和海平面上升等4種災害和濱海旅遊區、漁船漁港、海水養殖區、沿海防護工程等4類承災體進行致災調查和隱患排查,形成省、市、縣三級海洋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和防治區劃。研發數據集成和成果套用平台,為全省海洋災害應急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創新災害管理模式,提升災害防範能力。
專欄8-3:打造海洋綜合感知網
最佳化整合、新建一批海洋觀測監測設施,豐富海洋生態監測要素,強化海洋生態災害預警和處置,加強海氣通量觀測,在重點海域開展海洋環境災害和突發事件氣象監測,提升台灣海峽綜合感知能力。建設區域海洋生態環境立體監測系統。加密建設海洋觀測站點,到2025年,達到中心漁港平均5公里範圍內、一級漁港10公里範圍內具備1個海洋觀測站點,提升海洋漁業安全生產觀測預報保障能力。
第四節 推動漁船安全升級改造
提升漁船修造質量。開展漁船標準船型評價和推廣工作,開展漁船建造技術條件評價、檢修檢測服務機構技術條件核實工作,探索漁業船舶設計能力評價制度。加強漁船檢驗監督,督促漁船的設計、修造、檢修檢測單位落實安全質量主體責任,確保漁船具備安全航行的技術條件。加大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訊導航等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力度。
完善漁船動態監管系統。完成海洋漁船固定式北斗示位儀(定位終端)安裝、漁船動態監管系統等項目建設。在全省海洋漁船中推廣套用“插卡式AIS”設備,降低船舶碰撞事故發生率。加強漁船安全應急救助終端設備管理,針對不按標準規範配備、擅自拆卸、故意關閉漁業無線電設備,擅自擦寫篡改電台識別碼,設備信息未登記備案,以及“船碼不符、一船多碼、一碼多船”等問題進行專項集中整治,提高漁船安全監管水平。
保障漁船應急通訊能力。進一步完善海洋漁業安全應急通信網,加強超短波、短波電台等漁業無線電設備的規範管理,最佳化布局現有岸台基站並進行升級改造。實施船載衛星通訊試點,建設海洋漁船衛星通訊系統,推動“天通”衛星、新一代高通量寬頻通信衛星在海洋漁船中廣泛套用。
第五節 提升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完善省、市、縣三級漁業安全應急機制,確保應急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制度(預案)“五落實”。梳理完善漁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應急指揮系統接處警處置流程,落實應急信息直報制度。實行應急預案動態管理,及時完善漁船水上突發事件、漁港安全事故、漁業防颱風等應急預案。加強與應急、水利、海警、海事、氣象等部門協作,建立信息定期交流機制、培訓機制、商漁船管控機制、海況信息互通機制、海上搜救聯動機制。
加強應急管理能力建設。開展“福建省海洋與漁業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升級改造,增加赤潮預警、船員動態、漁港漁排監視等功能,為海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提供決策支持。建設漁船動態監控管理系統和漁港視頻監控系統,為漁船日常管理和應急指揮調度提供數位化保障。完善海上突發事故應急輔助決策系統,對落水人員漂移軌跡進行預報。
打造快速高效應急隊伍。舉辦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等各類培訓,開展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漁港及漁船消防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開展海上漁業安全應急處置桌面推演,提升應急隊伍聯動協同救助能力。確保常年24小時應急值守,強化對高危漁船、涉外漁船的重點管控,有效地組織開展海上遇險、遇難漁船的自救、互救以及公務船輔助救援工作。開展災情信息員培訓,做好災情調查、統計、核對和報送工作。
提升漁民自救互救能力。開展安全生產知識“進漁區、進漁村、進漁港、進漁戶、進漁船”宣傳活動,加強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意識,增強漁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強化漁船“編組編隊”作業,組建漁業船舶應急搶險救助志願隊伍,鼓勵支持漁民開展自救互救,提升漁民自救互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第九章 推進開放發展 促進合作共贏
第一節 加強遠洋漁業國際合作
推動捕撈產能“走出去”。鞏固提升大洋性公海漁業資源開發,最佳化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產業布局,積極拓展南極海域漁業資源開發利用。做優做強過洋性漁業,突出在“一帶一路”倡議中的先行帶動作用,鞏固深耕傳統合作區,積極開發新興合作區。推動遠洋漁業企業、行業協會與入漁國僑商僑會溝通合作,策劃生成雙邊漁業合作項目。
吸引遠洋漁獲“運回來”。重點打造福州遠洋漁業專業港,打造廈門歐厝、漳州東山、泉州祥芝-深滬、寧德三沙等遠洋漁業基地港,形成“一專業港四基地港”的格局。最佳化漁需物資出入境、自捕水產品入境通關流程。強化口岸部門協調力度,創新通關監管方式,提高口岸政策開放水平。鼓勵遠洋漁業企業將自捕水產品運回國內,豐富國內消費市場,滿足水產品加工業對原料的需求。
樹立負責任漁業大國形象。嚴格落實國家遠洋漁業管理規定和國際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的養護管理措施要求,遵守國際公約、協定和入漁國法律法規。開展遠洋漁業企業履約評估,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國際履約能力和水平。鼓勵企業僱傭熟悉國際漁業管理規則的外籍船員,提高涉外管理水平,鼓勵企業配備專業或兼職船醫,提升漁工勞動保障能力,穩妥處置境外突發事件。
專欄9-1:國內遠洋漁業基地建設工程
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建設工程。以連江粗蘆島為核心,規劃“一港、兩園、三中心、五區”功能板塊,重點建設現代化國際遠洋漁業母港,開闢遠洋水產品交易、精深加工、冷鏈物流、物資補給、漁船修造等功能專區,實現遠洋漁業“生產-加工-配套-服務”全流程覆蓋,全面打造面向東南亞、深耕非洲、輻射太平洋的國際海洋產業合作新高地。
以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為核心,加快平潭國際海洋產業物流園、馬尾深海時代產業園、連江宏東遠洋漁業產業園等國內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打造產業特色鮮明、配套服務完善、要素高度集聚、輻射帶動有力、市場作用顯著的產業集聚區和支撐保障平台。各地根據產業發展需要規劃建設遠洋漁業專用碼頭,完善口岸、海關、海事、邊檢等監管和服務措施。
第二節 建設海外漁業基地
建設海外遠洋漁業綜合基地。支持遠洋漁業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和遠洋漁業重點合作國家規劃建設漁業綜合基地,提供漁船停靠、物資補給、船舶修理、船員培訓、人員中轉、漁獲物儲運、加工、貿易等服務,打造產、供、銷、運、加工的完善產業鏈。重點建設西非、印度洋、東非等區域性漁業綜合基地,拓展宏東集團在茅利塔尼亞的綜合性遠洋漁業基地功能,推動福建世海漁業公司在幾內亞比索的漁業產業園建設。推進境內外遠洋漁業基地功能互補和產業協同,實現內外聯動,提高參與國際漁業資源配置能力。
推進海外水產養殖業發展。充分利用我省水產養殖的成熟經驗和技術,發揮海外的土地、海域、資源、勞力成本優勢,引導水產養殖龍頭企業、遠洋漁業企業,通過資金投入、技術合作等方式,加強同“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和地區的合作,建設水產養殖海外基地,推動海水養殖成為我省與東協國家、太平洋島國漁業合作新亮點。建設中國—印尼海洋漁業農業合作示範區。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部門積極開展對外水產養殖技術合作,完善技術輸出服務體系,推動漁業南南合作,為保障全球糧食安全和促進開發中國家減貧作貢獻。
第三節 推動水產品投資貿易合作
打造外向型漁業產業園區。支持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福清中印尼“兩國雙園”園區建設,充分發揮福州國家骨幹冷鏈物流基地優勢,發展進口和遠洋漁獲交易、冷鏈物流、水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打造成為水產品國內國際雙循環的重要樞紐。推進平潭閩台農業融合發展(農漁)產業園建設,打造一條距離台灣最近的種苗進口主通道和兩岸農漁產品貿易市場。提升海峽兩岸(福建東山)水產品加工集散基地、霞浦台灣水產品集散中心、泉州惠安台灣農民創業園、漳州漳浦台灣農民創業園漁業產業區等閩台漁業合作平台,形成水產品加工、冷藏、中轉、冷鏈物流等綜合性貿易集聚區。
促進水產品貿易增長。利用“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中國(廈門)國際休閒漁業博覽會”等活動平台,邀請國內外漁業企業參展,推動水產品、苗種飼料、漁業設備及周邊產品的貿易。鼓勵水產企業走出去,利用波士頓國際水產展覽會、布魯塞爾國際水產展覽會、青島國際漁業博覽會等平台,加強與國內外業者的互補合作。擴大大黃魚、魷魚、蝦等傳統優勢海洋產品出口,保持水產品貿易持續增長,以貿易為導向帶動水產養殖和加工業增產增效。
深化漁業科教交流合作。舉辦各類專業論壇、學術研討會,開展水產新品種引進、漁業病害防治、漁港規劃建設等領域的交流。學習借鑑台灣地區在休閒觀光漁業、漁會產銷平台、水產品加工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加強閩台漁業產學研合作與職業教育交流合作。加強與美國、歐盟等重點國家的對話合作。通過承辦開發中國家漁業技術培訓班、招收水產相關專業留學生等形式,推動漁業科技援外和培訓,服務國家外交大局。
專欄9-2:福清中印尼“兩國雙園”漁業項目
完善福清元洪國際食品產業園的基礎設施、跨境電商平台、百萬噸級冷庫、物流園區和國際口岸等支撐配套條件,按照“中印尼合作、全球招商”的思路,培育水產品加工、儲運、展示、體驗、交易、結算全產業鏈,打造成為國際水產品供應鏈的重要樞紐。策劃重大國際漁業雙向投資項目,鼓勵省內海洋漁業企業參與印尼方園區內的“全球漁業中心”等項目建設。
第四節 共同開展台灣海峽漁業資源養護
加強兩岸漁業管控協作。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完善與金門、馬祖海巡機構的溝通聯絡,對“連江-馬祖”海域和“廈門-金門”海域的兩岸違規作業漁船進行重點打擊。適時開展兩岸漁業協同管控行動,完善協同管控中的行動指揮、業務協調、相互登臨、公務禮儀等方面的規範和細則,建立健全漁業協同管控常態化機制,共同維護漁業活動正常秩序,保護台灣海峽漁業資源。
聯合開展魚類增殖放流。閩台聯合開展台灣海峽漁業資源調查,合作制訂台灣海峽增殖放流計畫、增殖放流技術規範。重點在“兩馬”和“兩門”海域開展增殖放流,共同開展放流區域的監管,加強定置網、流刺網等作業方式的管控,暢通放流魚類的洄游通道。共同開展增殖放流效果評估。
共同推動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閩台合作開展漁業水域環境監測,推進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重大災害動態監控數據共享平台建設。開展“兩馬”和“兩門”海域的漁業海漂垃圾治理和生態環境綜合整治。
第十章 強化規劃指導 保障規劃實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省市縣上下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形成職責清晰、分工負責、合力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把規劃實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好本地區漁業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要明確目標任務,細化配套政策措施,制訂實施方案,確保規劃任務落到實處。要加強漁業統計工作,抓好規劃項目的跟蹤督導,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強化考核監督,協調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難、硬、重、新”工作,把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作為推進海洋強省建設的重要環節予以落實。
第二節 最佳化投入保障
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漁業企業的融資支持,發展多樣化融資方式,對漁業基礎設施建設、現代漁業發展、漁業科技創新等領域進行重點支持。進一步加大漁業保險覆蓋面,增加保險品種。將政策性保險與商業性保險相結合,推動漁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在穩固傳統漁船保險、漁工保險的基礎上,創新海上塑膠漁排保險、海水養殖赤潮指數保險、大黃魚價格指數保險、內陸漁業養殖高溫和降雨量指數保險等保險產品,探索鄉鎮船舶、船員保險等其他涉漁保險品種。完善漁業互助保險保費補貼模式和再保險機制,推進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
第三節 建設人才隊伍
引導和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職業院校、龍頭企業發揮自身優勢,重點引進培育“高精尖缺”人才,完善漁業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造就一批漁業領域創新型人才、套用型人才、複合型人才、領軍型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研發團隊,穩定漁業科研人才隊伍。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完善激勵機制,加強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加大海洋與漁業職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建設高素質的水產技術推廣隊伍,加強高素質漁民培養力度,開展漁業職業技能培訓、創新創業培訓和企業急需高端技能人才培訓,壯大技能型、套用型漁業人才隊伍。
第四節 強化項目支撐
圍繞國家級海洋牧場建設、現代漁業裝備設施建設、漁港和漁港經濟區建設、漁業綠色循環發展、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水產種業體系、水產品加工冷鏈物流、休閒漁業、漁業資源養護與環境監測、近海漁民減船轉產、海洋與漁業信息化、漁政執法、漁業科技創新與技術推廣、漁業病害與質量安全控制、漁業安全生產與應急處置等重點領域和重點工作,策劃生成一批重點項目。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加大地方各級財政投入,通過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投資基金等形式,加大項目實施和支撐力度。
第五節 加大宣傳引導
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合作,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多渠道、多維度開展規劃解讀和宣傳。加大宣傳力度、廣度和深度,深入宣傳各級政府和部門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及時報導各地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成效、經驗和典型案例等,講好漁業故事,形成正確輿論導向,調動全社會廣泛關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圍。
第十一章 環境影響評價
第一節 規劃實施的環境影響分析
水產養殖業對環境的影響。部分魚、蝦、貝、蟹、參等養殖業的發展將產生養殖尾水,養殖尾水含有氮、磷等營養鹽,易造成水體富營養化。我省近岸個別海域的營養鹽濃度較高,含氮、磷養殖尾水的超標準排放可能會加劇近岸海域水質的富營養化程度,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因此需對養殖尾水進行生態化處理。部分養殖網箱和筏式養殖採用泡沫浮球,老化、破碎的泡沫浮球將形成海漂垃圾,影響生態環境和近岸景觀,因此需對養殖泡沫浮球進行處理。
水產捕撈業對環境的影響。超強度捕撈和不合理的漁具漁法會破壞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同時漁船作業產生的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會對水域環境特別是漁港環境造成污染,須進一步減少漁船污染物排放入海,同時加大減船轉產力度,壓縮捕撈產能,提倡綠色捕撈。
第二節 規劃實施的環境保護措施
落實環保措施。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和我省生態紅線管控各項要求,嚴格生態環境準入,落實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環保要求,遵守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政策規定。
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落實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推廣深遠海裝備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養殖、循環水養殖、多營養層級養殖等綠色生態養殖模式,開展養殖尾水治理,推進養殖尾水的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推廣配合飼料,減少殘餌對水質的污染。推進淺海藻類養殖,降低近岸海水中的氮、磷等營養鹽含量。發展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和雙殼貝類的增養殖,以漁控草、以漁抑藻,淨化水質。建設海洋牧場,打造養殖業綠色發展、融合發展新模式。抓好養殖廢棄物治理。開展海上養殖轉型升級行動,全面淘汰近海養殖用泡沫浮球,發展全塑膠漁排養殖和筏式養殖,推動漁業海漂垃圾的集中收置和資源化利用。
保護漁業資源和水域環境。嚴格控制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三場一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內可能產生影響的建設項目,加強執法檢查和常態化巡查,修復保護生態環境。嚴格海洋伏季休漁、閩江禁漁期制度,打擊電毒炸魚行為,取締“絕戶網”等禁用漁具和網目尺寸不合格漁具,實施重要經濟魚類最小可捕標準及幼魚比例管理,開展限額捕撈試點。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開展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
推進漁船清潔生產。推廣鋼質、玻璃鋼質標準船型,開展新能源漁船建設。推進海洋捕撈漁船清潔生產改造,配備捕撈漁船防污染設施,提升漁船船容船貌和衛生狀況。堅持以港管船,加強漁港內漁船的衛生管理。加大對涉漁“三無”船舶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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