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補貼實施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2月14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財政局、越城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發文通知
辦法全文
- 越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補貼實施暫行辦法
為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持開展傳承、傳習活動,促進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弘揚,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財政局、越城區文化廣電旅遊局於2020年12月14日印發了《越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是2019年11月13日廣州市政府第15屆9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檔案,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繼承和弘揚廣州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
(一)代表性項目保護補助經費。用於補助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相關的調查立檔、研究出版、保護計畫編制、開展傳承實踐活動、展示展演和宣傳推廣、必要的傳承實踐用具購置、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支出。(二)代表性傳承人補助經費。包括傳承補助經費和生活補助經費。傳承補助經費用於補助代表性傳承人(含個人和群體)開展授徒、...
辦法全文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從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中向上一級文化主管部門推薦列入上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第十五條 向文化主管部門提交的申請材料或者推薦材料應當包括:(一)項目介紹,包括項目的名稱、歷史、現狀和價值;(二)傳承情況介紹,包括傳承範圍、傳承譜系、傳承人的技藝...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真實...
第十九條 接受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的個人未按規定開展相應的傳習活動,或者將補助資金用於傳習活動無關的其他事項的,財政部和文化部可以視其情形,作出核減、停撥補助費或者收回已撥補助費的處理。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文化部2006年7月13日印發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申報、保護、傳承和利用等活動適用本辦法,但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資料、實物、建築物和場所,已被確定為文物或者文物保護單位的除外。第四條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當注重其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保護為主、搶救第一...
並將調查情況報麗水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第十五條 麗水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麗水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中非身體原因不履行義務的,或觸犯刑律的,依照有關程式取消其該項代表性傳承資格。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麗水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08年5月,文化部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施行,該法提出: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以認定代表性傳承人。2019年11月,文化和旅遊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化部現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的傳承人。2024年2月19日,文化和旅遊部公布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名單。獎項歷程 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
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優秀中華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推進揭陽活力古城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認定、保存、傳承、傳...
(四)評選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補助對象;(五)推薦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傳統工藝工作站等;(六)參與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管理和研究等工作;(七)其他重要事項。專家庫組成與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文化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區文化主管部門可以根據...
辦法全文 惠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活動。本...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經市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傳承人。第三條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補助經費(以下簡稱補助經費),是指經市政府同意,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持保護和傳承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項經費。補助經費列入市文化行政部門年度部門預算。第三條 補助經費的標準根據項目的最高級別確定。分別為:國家級代表性項目補助6萬元/項/年,省級代表...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有效開展傳承活動,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1月10日印發了《榆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辦法全文 榆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有效保護和傳承我...
2023年3月16日,上海市文化和旅遊局印發《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傳承人認定保護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發文通知 各區文化(廣)局、有關單位:為有效保護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加強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根據...
(三)明確了資金補助範圍和支出內容。《管理辦法》規定,資金補助範圍主要包括:1、對列入國家或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的重點項目保護給予補助。其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具備傳統工藝振興條件的保護性項目優先給予支持。2、對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給予補助。3、對國家級或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給予...
為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遼寧省鞍山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制定了《鞍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非...
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特點、歷史淵源、技藝水平、社會影響力、文化傳承性等,制定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其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辦法,並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後實施。第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