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3日,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資府辦發〔2014〕26號印發《資陽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該《辦法》共16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 印發機關: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資府辦發〔2014〕26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4年7月13日
- 施行時間:2014年7月13日
通知
《資陽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辦法
第二條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平、科學合理、系統綜合、求真務實的原則。
第三條 市政府對各縣(市、區)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考核,市水務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監察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林業局、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審計局、統計局、工商局、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組成我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管理考核工作,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節約和保護工作負總責。
第四條 考核內容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
各縣(市、區)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標詳見附屬檔案;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包括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設及相應措施落實情況。
第五條 考核評定採用評分法,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第六條 考核工作與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對應,每五年為一個考核期,採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考核期的第2至第5年上半年開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結束後的次年上半年開展期末考核。
第七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行政區域考核期水資源管理控制目標,合理確定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在考核期起始年1月底前報送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抄送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考核期內對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有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情況報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將本行政區域上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報告上報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九條 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自查報告進行核查,對各縣(市、區)進行重點抽查和現場檢查,劃定考核等級,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報告。
第十條 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在每年7月底前將上年年度或期末考核報告報經市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 經市政府審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結果,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 市政府依據審定結果,每年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對在水資源管理、節約和保護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三條 年度或期末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在考核結果公布後的一個月內,向市政府作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時抄送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整改期間,暫停該行政區域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暫停該行政區域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對整改不到位的,由監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該行政區域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第十四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的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市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定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各縣(市、區)用水效率控制目標
4.各縣(市、區)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控制目標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副組長:紀昌興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 平 市水務局局長
成 員:李維康 市發展改革委正縣級幹部
駱登宇 市教育局副局長
盧忠明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蘭英 市監察局副局長
卞建武 市財政局副局長
鄭 貴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曾 俊 市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
陳家林 市環保局副局長
曾祥雲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計長遠 市農業局總農藝師
柳正勇 市林業局副局長
彭 剛 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段有闊 市審計局副局長
唐文龍 市統計局副局長
劉德平 市工商局副局長
楊志才 市質監局機關黨委書記
楊智慧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張孝能 市政府節水辦主任
資陽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張孝能同志兼任。
附屬檔案2
縣(市、區) | 用水控制總量 | 其中地下水開採控制量 |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
雁江區 | 3.2 | 3.8 | 4.2 | 0.14 | 0.15 | 0.15 |
簡陽市 | 3.6 | 4.2 | 4.7 | 0.19 | 0.20 | 0.20 |
安岳縣 | 3.1 | 3.8 | 4.2 4.2 4.2 | 0.39 | 0.40 | 0.40 |
樂至縣 | 1.6 | 2.4 | 2.8 | 0.12 | 0.13 | 0.13 |
附屬檔案3
縣(市、區) | 2015年 | |
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 比2010年下降 | 農田灌溉 水有效利用係數 | |
雁江區 | 21% | 0.49 |
簡陽市 | 21% | 0.49 |
安岳縣 | 23% | 0.50 |
樂至縣 | 23% | 0.50 |
附屬檔案4
縣(市、區)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雁江區 | 30 | 60 | 90 |
簡陽市 | 30 | 60 | 90 |
安岳縣 | 100 | 100 | 100 |
樂至縣 | 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