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14〕10號印發《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管理,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加強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切實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加強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管理,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保障措施5部分24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14年1月24日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六政〔2014〕10號
基本信息
簡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2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皖政〔2013〕1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通過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提高能力、強化監管,加強用水需求和用水過程管理,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落實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變,保障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城鄉飲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堅持人水和諧,處理好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關係;堅持統籌兼顧,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協調好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關係;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機制,改進管理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水的利用率;堅持因地制宜,實行分類指導,注重製度實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堅持依法管水,落實責任,加強各行業、各部門之間協同配合,強化水資源統一管理。
(三)主要目標。到2015年,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和控制指標、實時監控、考核評估“三個體系”。
1.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到2015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32.47億m3以內;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33.34億m3以內;203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34.26億m3以內。
2.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15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495以上;2020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73 m3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3以上;2030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9 m3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59以上。
3.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15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85%,2020年為87%,2030年提高到95%。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4.確立“三個體系”。繼續開展用水效率考核,並根據省級統一布置,逐步將用水總量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納入考核體系。2014年,完成省級監控企業實時監控系統安裝、市級監控系統規劃編制和安裝;從2015年起,實施縣級監控企業實時監控系統安裝。
總量控制
(四)完善水資源規劃體系。編制水資源相關規劃,形成較為完備的水資源規劃體系。組織編制六安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規劃、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和全市農業節水發展規劃。
(五)嚴格取用水總量控制。建立覆蓋市縣二級行政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體系。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將省下達六安市的2015年用水總量指標分配到各縣區。各縣區按照市下達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制定本區域年度用水計畫。對取用水總量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鼓勵地區和單位之間開展水權交易,運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水資源。
(六)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對未開展水資源論證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未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的,退水水質不符合水功能區水質目標要求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取水許可申請。未按規定辦理取水許可審批手續的取水戶,應整改並依法補辦。建立全市取水許可管理登記信息台賬,2014年年底完成全市依法應辦理取水許可證的取水戶登記入庫工作。建立健全水平衡測試製度。
(七)嚴格水資源論證。加強區域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應有水資源篇章;重大建設項目布局、開發園區規劃和跨區域配置水資源,應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需要取水或需要增加取水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水資源論證,實行政府審批制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審批前進行水資源論證;納入核准項目目錄的建設項目,應當在核准前進行水資源論證;實行備案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備案後、取水工程開工前進行水資源論證。未依法開展水資源論證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取水許可申請,發展改革部門不得審批、核准。對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一律責令停止。
(八)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在省規定的水資源費徵收幅度範圍內,合理調整水資源費標準。嚴格按法定程式、徵收標準、範圍計征水資源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減免、緩徵或停徵水資源費。水資源費應當足額徵收並按規定上繳,對應當徵收而未徵收、未足額徵收或者未按規定上繳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相應核減該區域下一年度用水控制指標。水資源費主要用於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管理,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市物價、財政、水利等部門每年對各地水資源費征繳使用情況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結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內容。
(九)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在地下水超採區,禁止農業、工業建設項目和服務業新增取用中深層地下水,並削減開採量,逐步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深層承壓水原則上只做應急和戰略儲備水源。
(十)加快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及相關工程建設。加快淠史杭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工程建設;積極做好城西湖、城東湖、瓦埠湖等河湖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及相關配套工程的建設;加強江淮分水嶺易旱地區蓄水工程建設;完成小水庫除險加固,開展當家塘建設;積極做好引江濟淮工程建設工作,逐步構建較為完善的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工程體系。
(十一)積極開發利用非常規水源。火力發電、鋼鐵等工業企業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鼓勵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建築施工、洗車等優先使用雨水、再生水;開發園區應實施集中供水、廢污水集中處理,並在園區內充分利用;沿淮行蓄洪區應探索利用雨洪資源。
加強用水效率
(十二)強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按照政府推動、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有利於節約用水的體制和機制。依法加強對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各縣區政府(管委)、單位和個人不得禁止、阻攔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開發園區、重點用水企業的正常管理。積極爭創國家節水型城市和節水型社會建設示範區。穩步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揮價格槓桿的調節作用,促進各行業節約用水、高效用水、合理用水。各項引水、調水、取水、供用水工程應首先考慮節水要求,切實抓好水量分配、指標約束、節獎超罰、協會建設、示範引導,建立健全節水長效運行機制。
(十三)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將用水定額作為核定用水計畫的重要依據。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畫管理,建立用水單位重點監控名錄,強化用水監控管理,超計畫累進加價。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應編制節水措施方案,保證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節水措施方案應報送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審查。建設項目節水設施竣工後,建設單位應向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報送節水設施建設和試運行等相關情況。審批機關組織節水設施與取退水設施同時驗收。建設項目節水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取水、用水和節水設施不得擅自投產使用。
(十四)著力推進農業節水。圍繞發展現代農業、高效節水農業,整合小農水重點縣高標準農田、土地平整、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通過完善灌溉制度、改進灌溉技術,加大節水灌溉示範項目建設力度,大力推廣灌區改造、防滲、微灌、噴灌等工程節水技術和生物農藝節水技術,提高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完善和落實產業支持、技術服務以及節水、抗旱設備財政補貼政策,落實管護責任、管護主體及管護經費。
(十五)紮實推進城鎮和工業節水。加大工業節水技術改造和城市生活節水工作力度,嚴格執行節水強制性標準,逐步實施用水產品用水效率標識管理,禁止生產和銷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加大城鎮供水管網改造力度,降低管網漏失率;推廣普及高效實用的節水器具;大力實施居民生活用水“一戶一表、表移戶外”工程建設,推進節水型居民小區建設。加強對洗浴、洗車等高耗水服務行業和企業的節水管理。加強對鋼鐵、化工、火電、紡織、造紙、製藥、建材、食品等高耗水企業的節水管理,推廣先進的節水和污水處理回用技術,提高水的重複利用率。鼓勵企業研發或引進先進技術,為節水減排工作提供科技支撐。
限制納污紅線管理
(十六)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環保部門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依據區域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按行政區域制定主要水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目標任務,明確年度主要水污染排放控制指標,確保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省政府確定的指標。
加強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在向所在管轄區域環保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之前,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管理機構提出入河湖排污口設定申請並進行設定論證。嚴禁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設定排污口;禁止非法向河道內排放污水、糞便和其他有害物質;禁止在河道內挖設滲水坑、深水井、污水渠道、污水管道、輸油管道、滲水廁所等;禁止在河道內傾倒工業廢渣及生活垃圾;禁止其它污染和影響地下水源環境的行為。對水污染物排放量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十七)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各縣區要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責令限期清除在飲用水源區已設定的排污口,保障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環保部門要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和水源地水質監測,依法處置水污染事件;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面源污染控制,減少化肥和農藥用量;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水源地上游水土流失治理;自來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水廠和城鄉供水管網水質安全監督管理,做好水質處理和監督檢查;衛生部門要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防止介水傳染病傳播蔓延;林業部門要加大水源保護地植樹造林力度,增加水源涵養林面積。
(十八)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嚴格執行《淠史杭大型水庫群水資源保護規劃》、《安徽省淠史杭灌區淠河總乾渠水資源保護規劃》、《城西湖及周邊地區水資源配置規劃》的保護及修復措施,加大對大別山水庫群水源地保護力度。
保障措施
(十九)落實水資源管理責任制。加強領導,成立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全市水資源管理工作重大問題。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是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水資源監督管理,市直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工作,並在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別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十)建立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將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考核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市政府對各縣區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完成情況、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縣區政府相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在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二十一)建立健全水資源監控體系。嚴格執行相關技術標準,完善水資源監控體系。“十二五”期間,建立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水台賬;開展年地表取用水量大於50萬m3或地下水大於10萬m3用水戶線上監控系統建設,2014年完成市本級線上監測系統建設,2015年完成全市線上監測系統建設,並納入省級線上監測系統。逐步建立水質監控管理平台,加快應急機動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提高監控、預警和管理能力。水文、水環境監測機構、環保部門要加強水量、水質日常監測,監測數據作為市政府考核縣區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的重要依據。及時發布水資源公報等信息。
(二十二)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投入機制。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要結合當地水資源管理實際,切實加強水資源管理隊伍建設,提高水資源管理能力。發揮政府在水資源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將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水資源管理系統建設、節水示範工程、節水技術推廣與套用、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等給予重點支持。
(二十三)健全制度規範和社會監督機制。抓緊完善水資源配置、節約、保護和管理制度體系。制定《六安市水功能區管理辦法》、《六安市重要水源地保護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大力推進水資源管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公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和行業主管部門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指標考核結果。
(二十四)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水情教育,市教育主管部門要逐步將其納入中小學生素質教育和中國小教育課程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面向全社會廣泛宣傳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內涵,普及日常生產生活節水知識,強化廣大市民水安全、水憂患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大興節約用水新風尚,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監督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附屬檔案:《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意見》任務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