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2〕3號)要求,推動“十三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近日,水利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印發了《“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2〕3號)要求,推動“十三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近日,水利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印發了《“十三五”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在全面總結“十二五”期間考核工作的基礎上,並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最新要求,進一步最佳化了考核內容和指標,強化了考核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增加了“一票否決”和“創新加分”項,在保證考核內容與要求的穩定性、連續性的同時,進一步提升了考核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差異化。《實施方案》包括適用範圍、考核組織、考核內容、考核程式、考核評分和考核結果使用等六部分內容。
《實施方案》明確考核內容分為目標完成、制度建設、措施落實情況三部分,其中,目標完成情況在“十二五”期間4項考核指標的基礎上,增加了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降幅和重要水功能區污染物總量減排量兩項考核指標;制度建設情況主要體現 “十三五”期間需要重點建立或推進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包括河長制度、取水許可與水資源論證制度等9項制度建設情況;措施落實情況重點強化水資源管理具體措施的落實,包括節水優先、水資源保護、監督與管理、基礎能力等4類措施落實情況。
《實施方案》作為“十三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依據,對做好“十三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推動“十三五”期間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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