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研究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31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31日
- 發布單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臨夏州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研究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31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臨夏州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研究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31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消防車通道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提高滅火救援通行...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發展改革、城鄉規劃、財政、通信、消防等部門,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建設和維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
《臨夏州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是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31日印發的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及維護管理,確保消防用水,提高抗禦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甘肅省消防...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不準埋壓和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通道。第二十二條 各類建(構)築物的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城建、...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消防設施,是指為保障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所設定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第三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
《民用建築消防車通道維護管理規範》(DB15/T 2850-2023)是2023年2月2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歸口於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編制進程 2023年1月28日,地方標準《民用建築消防車通道維護管理規範》...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針對本單位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二條 我州行政區域內消防車通道的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消防車通道,是指滅火和應急救援時供消防車通行和停靠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區、在建工地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車通道...
全面落實《甘肅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十三五”期間,州、縣兩級政府累計撥付消防業務經費23160.37萬元,經費總量逐年增長。(四)綜合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對標“全災種、大應急”職能...
德宏州人民政府於2023年6月19日印發德宏州消防車通道管理規定,本規定自2023年8月1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州消防車通道規劃、建設、維護和管理,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消防車通道管理工作。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消防車通道,是指滅火和應急救援時供消防車通行和停靠的道路,包括專用消防車通道、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區內的公共道路、在建工地的臨時消防車道路和消防車登高操作...
《呼和浩特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是呼和浩特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消防車通道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提高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並存檔兩年以上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
每年向上級人民政府專題報告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健全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二)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
(二)健全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三)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統籌納入相關國土...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或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將消防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確保...
逐步推行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探索建立生命通道實時監控平台。探索完善多產權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明確建築共用消防設施的檢測、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來源,加強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消防車通道的統一管理。成都市、...
(二)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專項規劃納入同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三)成立本級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聯席...
第七條 在進行城市新建區、獨立工礦區的建設和舊城區的改造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通訊等公共消防設施,必須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消防規劃的要求,與城市其他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第八條 城市供水、...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維護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公共消防設施包括:(一)消防站、消防指揮中心、消防訓練基地、滅火救援裝備儲備基地等;(二)消防車通道;(三)火警信號傳輸線路、消防通信...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消防設施,是指為保障城鄉公共消防安全服務的消火栓、消防水鶴、消防站、消防給水、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等公益性基礎設施。第三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省、...
本辦法所稱的公共消防設施是指:(一)消防站、消防指揮中心等;(二)城市和鄉村的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碼頭)、消防供水管網等消防供水設施;(三)消防車通道;(四)火警信號傳輸線路、消防通信指揮系統等消防通信設施。第三條 ...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鼓勵、引導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第十五條 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
(四)消防通道;(五)消防通信。第三條 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建設、維護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統一管理。計畫、建設、財政、城市規劃部門及公安消防機關應密切配合,...
每年向上級人民政府專題報告本地區消防工作情況。健全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二)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
第十三條 城市街道的規劃和建設,應當符合大型消防車通道寬度和轉彎半徑的要求,確保消防車暢通無阻。第十四條 城市應當規劃和建設先進的有線、無線火災報警和消防通訊指揮系統。有條件的地區應當根據需要規劃和逐步建設由電子計算機控制的...
(四)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五)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六)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七)按照規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組織;(八)法律...
鼓勵設定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探測器、消防軟管卷盤、電氣火災監測、滅火器、智慧型感知報警等技防措施;(四)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建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