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翁牛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翁牛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牛特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局長:王曉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旗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組織擬訂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擬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指導實施相關標準。編制全旗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全民參保計畫,按國家要求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旗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翁牛特旗(回翁旗)工作政策。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部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建立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機制。
(八)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全旗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職稱聘任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擬訂全旗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旗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旗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旗委、旗政府名義開展的旗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綜合管理全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農牧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牧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安全保密、文檔管理、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後勤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各單位資金的申報、統計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等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和建設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組織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要工作信息與情況通報。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承擔局行政執法活動實施監督。負責信訪工作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綜合法規工作。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風建設工作。承擔機關股室及所屬單位的目標考核,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發布及輿情監控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股室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普法工作。負責落實相關地方性政策和制度,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改革推進工作。組織協調相關政策研究、科研課題和綜合性調研,協調專家諮詢工作。
(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組織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以及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建立和完善全旗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崗位聘用、公開招聘和人員調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工作。指導、監督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政策的落實。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手續等業務工作進行監督。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人員政策實施。承擔旗本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工資基金審理和人員工資的確定、審核、備案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開展表彰獎勵工作,綜合管理全旗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三)社會保險股。落實基本養老金保險調整政策、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基金預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全旗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業)年金政策。組織實施全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牧民社會保障政策。承擔本旗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退休審批工作。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負責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落實全旗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推薦和培養、博士後管理、留學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落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承擔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能等級審核上報工作。
(五)就業促進股。研究提出全旗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動力跨區有序流動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年度計畫,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組織實施全旗失業保險政策。負責就業培訓工作。落實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業發展和流動政策和規劃,指導、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落實人才開發政策,編制人才開發目錄,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重大人才項目活動,開展人才交流與合作工作。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規劃,建立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大師工作室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負責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初審工作。對職業機構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定點培訓機構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初級職業技能和專項能力職業技能鑑定監督工作。擬訂技能人才的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
(六)基金資金監管股。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開展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人才開發基金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運營實施監管。開展社會監督,建立基金(資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相關案件。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各單位預算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七)調解仲裁管理股。貫徹國家、自治區、赤峰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協調處理旗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赤峰市勞動關係政策。組織實施全旗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和集體協商制度。開展勞動用工備案管理工作,指導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落實企業職工收入分配巨觀指導、調控和支付政策。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決定機制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政策執行情況。
(八)勞動監察股(農牧民工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制度、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開展勞動監察,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督辦有關重大案件。指導監督勞動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勞動案件。落實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政策。協調處理涉及農牧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案件,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九)工傷保險股。組織實施全旗工傷保險政策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康復等工傷保險管理辦法。負責全旗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全旗工傷預防、康復和傷殘等級鑑定工作。
(十)政務服務股。負責政務服務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牽頭組織實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放管服改革的相關工作。負責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十一)幹部檔案管理股。保管幹部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利用和傳遞。登記幹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及數字檔案信息。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相關情況。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調查研究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做好基礎建設和業務指導。推廣和套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定期向旗檔案局移交死亡幹部人事檔案。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紀檢、群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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