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築管理》是2013年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建築管理
- 作者:劉睿
- 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年10月1日
- 頁數:224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12346109
- 語種:簡體中文
《綠色建築管理》是2013年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睿。
《湖北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是為了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動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規範綠色建築活動,改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築節能條例》...
《北京市建築綠色發展條例》共7章61條,以建築的全壽命期管理、全領域推動、全產業支撐的思路,從建築的規劃與建設、運行維護與改造、科技與產業支撐、激勵機制等角度做出細緻規定,為北京市推動建築領域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條...
浙江省綠色建築條例 2015年12月4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
《青海省促進綠色建築發展辦法》是2017年4月1日施行的辦法。辦法全文 青海省促進綠色建築發展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綠色建築發展,節約資源,改善人居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民用建築...
《吉林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是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動建築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促進資源節約利用,減少碳排放,改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吉林...
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級的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管理機構。發展改革、規劃、國土、房屋、市場監督管理、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第六條...
《深圳市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深圳市綠色建築標識管理,促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築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我省綠色建築標識申報等相關...
《合肥市綠色建築標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是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規範綠色建築標識認定和管理工作,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的通知》(...
廣東省綠色建築條例,於2020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規範綠色建築活動,節約資源,提高人居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2023年4月23日,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公布《吉林省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自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吉建規〔2023〕2號 為了進一步規範星級綠色建築標識認定,促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我廳按照《...
第一條 為了促進綠色建築發展,規範綠色建築活動,推進建築領域節能減排,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民用綠色建築的規劃、設計、建設、認定、運行、改造、支持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第四條 綠色建築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政府引導、分類指導、市場推動、公眾參與、因地制宜、綠色低碳、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原則。第五條 綠色建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等級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四川省的相關要求。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
但也面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是:城鄉建設模式粗放,能源資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規模輕效率、重外觀輕品質、重建設輕管理,建築使用壽命遠低於設計使用年限等。開展綠色建築行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嚴格執行建築...
3.有序推進,規範管理。堅持以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為推進綠色建築行動的有力保障,不斷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政策措施,使綠色建築發展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道路。4.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牢固樹立全壽命周期理念,在保證建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
綠色建築工程管理師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簡稱 CETTIC)制定職業標準、職業培訓及考核體系,並頒發國家唯一認可的綠色建築工程管理師職業證書。簡介 綠色建築工程管理師(英文:Green building engineer manage縮寫...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綠色建築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行政、市場監管、統計、機關事務管理、地方金融監管及稅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通過綠色建築項目示範、產品展示、技術交流等形式,開展綠色建築宣傳,普及綠色建築知識。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綠色建築發展和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促進綠色建築發展的資金投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運營綠色建築。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綠色建築發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工...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契約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所銷售房屋的綠色建築等級及其技術措施。第三章運營、改造和拆除 第二十五條綠色建築的運營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節能、節水、綠化等管理制度完備;(...
高品質綠色建築項目較少,居住建築評價標準較低,工業建築尚未要求全面實施綠色建築;綠色建築智慧型化水平有待提高,公眾參與度不高等等,亟待從立法層面深化國家關於綠色建築的工作部署,解決綠色建築發展痛點難點問題,完善綠色建築管理體制機制...
2006年3月,國家科技部和建設部簽署了“綠色建築科技行動”合作協定,為綠色建築技術發展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奠定基礎。2007年8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又出台了《綠色建築評價技術細則(試行)》和《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逐步完善適合中國...
第五條 各區人民政府(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綠色建築發展任務和要求,制定本轄區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範圍內綠色建築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綠色建築發展,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的內容。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綠色建築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
在建築生命周期(指由建材生產到建築物規劃設計、施工、使用、管理及拆除之一系列過程中)消耗最少地球資源,使用最少能源及製造最少廢棄物之建築。概念簡介 簡介 所謂“綠色建築”的“綠色”,並不是指一般意義的立體綠化、屋頂花園,...
《清遠市綠色建築管理辦法》已經八屆第19次清遠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2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
第一條為加強民用建築節能管理,促進綠色建築發展,節約資源,提高人居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和國務院關於發展綠色建築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民用建築節能、...
2021年10月9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了《山東省綠色建築標識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綠色建築標識管理,促進綠色建築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綠色建築促進辦法》(省政府令第323號)、住房和城鄉...
第五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綠色建築監督管理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住房城鄉建設、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等部門編制綠色建築發展規劃,並依法安排綠色建築資金,用於支持綠色建築發展。第六條 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