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等八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9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9月30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等八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10年09月30日 實施時間 2010年09月30日 頒布單位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福建省招收台灣學生若干規定》,1999年6月1日由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等八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
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 (1990年9月1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以下簡稱華僑捐贈)的管理,保護和發揚僑胞愛國愛鄉熱情,促進本省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89.01.13由福建省政府頒布。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福建省政府 頒布時間 1989.01.13 實施時間 1989.02.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華僑...
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3月28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6日 辦法 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表彰辦法 為鼓勵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表彰在捐贈興辦公益事業作出成績和貢獻的華僑,根據《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一、表彰的對象 華僑(包括華僑個人、華僑社團、華僑投資企業,下同)無償捐贈款物在福建省行政...
修訂的條例 (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等八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8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
廈門市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 (2003年5月29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2003年8月1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正當權益,加強受贈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關於修改〈福建省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管理條例〉等八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6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等三部...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9月15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為了保護華僑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7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本條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8月1日 福建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 (2016年7...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已由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06年9月28日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9月26日,經廈門市12屆人大第6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市人民政府授予黃仲鹹先生“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10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黃仲鹹先生“福建省榮譽公民”稱號。2004年5月,他榮獲福建省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華僑捐獻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9月,被推選為“福建省首屆感動教育十大傑出人物”之首,12...
(1996年5月15日福州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1997年5月29日福建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批准;根據2002年4月29日福州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關於修改〈福清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的決定》修正,2002年5月31日福建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批准,2002年6月17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市外事、僑務、港澳工作和活動;受理因公出國、因公往返港澳及邀請外國客人來訪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協調開展歸僑扶貧救濟以及歸口管理華僑捐贈工作,指導服務僑胞興辦公益事業,協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為華僑在國內...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 對《浙江省華僑捐贈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二條、第二十條中的“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
第十二條 歸僑、僑眷依法投資開發荒山、荒地、灘涂,或者從事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生產,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支持。第十三條 歸僑、僑眷在國內興辦公益事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給予支持,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歸僑、僑眷境外親友捐贈的物資用於國內公益事業的,依法減征或者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為鼓勵華僑捐贈,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受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益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2016年7月29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鼓勵華僑捐贈,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
《天津市華僑捐贈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天津市華僑捐贈管理辦法(修正)(2000年9月13日市人民政府發布 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華僑捐贈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公布)第一條 為加強華僑捐贈工作的管理,保護華僑愛國愛鄉熱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
為了鼓勵華僑捐贈,規範捐贈和受贈行為,保護捐贈人和受贈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本省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施行公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57號 《海南省華僑捐贈公益事業若干規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例發布 《浙江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已於2018年9月30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9月30日 條例全文 浙江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 (2018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十三條 捐贈人承諾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應當履行承諾;簽訂捐贈協定的,應當按照捐贈協定履行。捐贈人的經濟狀況因特殊情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捐贈義務,並與受贈單位修改或者解除捐贈協定。第十四條 受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管理。受贈單位應當向...
(2014年11月26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等十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4年11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促...
修改決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華僑捐贈條例》的決定 (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通過)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對《四川省華僑捐贈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鼓勵和規範華僑捐贈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
審議中,委員們對《條例(草案)》提出了一些具體的修改意見。會後,省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會同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省政府僑務辦公室、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對這些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並赴京向全國人大華僑委作了專題匯報,徵求了我省各市州縣人大常委會的意見,還赴上海、浙江、福建進行了學習考察。11月7日,省...
2021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修改《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公告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7號 《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5年7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廣東...
第三十二條本條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3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上海市華僑捐贈條例》同時廢止。修訂條例 (2016年9月14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本市...
華僑對捐贈的公益事業工程項目可以留名紀念。留名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符合當地的風俗習慣和公共利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捐贈用途或者更改工程項目命名。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華僑提供創業扶持、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就業指導等服務。華僑在本省就業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
他還在印尼西加里曼丹首府坤甸捐資創辦西加里曼丹大學。2004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決定為傾資在家鄉興辦公益事業的李尚大立碑。4月,省人民政府又授予李尚大“華僑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安溪是著名的僑鄉和台胞的主要祖籍地,全縣旅外華僑華人及港澳台同胞達300多萬人。李尚大致力於旅外安溪鄉親的團結。1989年...
海南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若干規定 2003年10月22日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9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檔案內容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7號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