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福州市發布的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福州市發布的法規。
《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福州市發布的法規。內容解讀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城市內河管理,保護和改善城市內河環境,發揮城市內河綜合功能,推進生...
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是由福州市人大於2013年12月1日發布的地方性法規。修訂的辦法 (2019年1月9日福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19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城市內河管理,保護和改善城市內河環境,發揮城市內河綜合功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城市內河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建制鎮或者未設鎮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區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三條 福州市人民政府可制定本辦法的實施細則。本辦法的套用解釋權屬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199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七)節約用水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制定並實施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我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擬訂城市節水規劃和政策,負責城市采水和管網輸水、用戶用水中的節水工作。(八)關於城市內河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作為城市內河行政主管部門,...
航標管理機構可以視情節輕重,給予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要承擔法律責任。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國境河流的航標管理,按照我國與有關國家簽定的協定執行。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62年8月發布的《交通部內河航標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的管理,促進內河運力結構調整和水運節能減排,提高船型標準化率和船閘通過效率,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長江等內河水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1﹞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是指...
對新區特別重大項目(主要是重大央企和台資項目)所需的排污總量指標,指導福州市採取“一事一議”方式解決。推動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工作方案,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加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確保福州城市空氣品質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中“保十爭五”,內河水環境質量有...
天津市內河通航水域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規範我市內河通航水域認定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第一條 為加強內河航道應急搶通補助資金(以下簡稱應急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應急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從一般預算資金中安排的,專項用於內河航道應急搶通的補助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內河航道包括:(一)《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中的內河高等級航道(不含長江...
《杭州市內河航道管理辦法》於1991年12月28日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發布,根據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征管暫行規定〉等23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第3次修改。《辦法》分總則、內河航道的規劃、航道的保護和養護、航道養護規費、罰則、附則,...
第四十一條 省際航道的航標管理,按照本省與有關省、直轄市簽訂的協定和本辦法執行。除幹線航道和支線航道以外的其他航道的航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江蘇省內河航標管理實施細則》(蘇交規〔2013〕5號)同時廢止。
《哈爾濱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於2024年3月2日廢止。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內河管理,發揮其排水、除澇、行洪、蓄水功能,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索 引 號:530100-008981-20081114-2171發文日期:2008-11-14名 稱:昆明市內河航道、碼頭、渡口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內河航道、碼頭、渡口管理,改善通航條件,保證航運安全,促進航運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滇池保護條例》及國家關於港口管理的有關法規,...
一、杭州市內河航道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8號發布,市政府令第120號作部分修改)1、將《辦法》中“航管機構”統一修改為“水上交通管理機構”。2、第十一條修改為:“建設航道、航道設施及與航道有關的工程必須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式和有關規定進行。”二、杭州港專用碼...
《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維護正常秩序,發揮內河港口的集散樞紐功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的辦法。1991年8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2015年5月22日,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0號修正並重新公布。2020年11月11日,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
上海市內河航道管理辦法,由1988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並根據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號令修正並重新發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內河航道管理,改善通航條件,保證航道暢通和航行安全,充分發揮內河航運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第...
第三十九條 城市風景園林水域和經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廠礦企業專用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由其所屬主管部門或廠礦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另行規定。第四十條 市交通主管部門可結合本辦法制定內河交通安全獎懲細則。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南京市交通局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均含本數。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套用問題,由省公安廳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發布版 省政府令第49號 現發布《浙江省內河水域治安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萬學遠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辦法》等10件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是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發布的檔案。(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發布)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辦法》等10件規章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辦法》等15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2.02.07 實施時間 2012.02.07 目錄 1 引言 2 修改明細 引言 編輯 語音 等15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2年1月30日市政府第1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一)在本市內河港口從事內河裝卸(含堆存,下同)業務的企業、專用碼頭單位、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二)在本市內河港口從事營業性內河裝卸服務業務的單位;(三)在本市內河港口建設碼頭以及在港區內使用岸線,進行施工作業、從事與裝卸生產有關的工程項目的單位。第三條 本市內河港口的...
一、南京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二、南京市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辦法 三、南京市航道管理辦法 四、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暫行規定 五、南京市人才流動管理規定 六、南京市徵兵工作暫行規定 七、南京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八、南京市反價格欺詐和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 九、南京市產品質...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內河水域治安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鐵路安全秩序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浙江省內河水域治安管理辦法》和...
根據辦法規定,交通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長江以外的內河通航水域水上遊覽經營活動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非通航水域水上遊覽經營活動的水上交通安全備案管理。4月24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組織召開《江蘇省內河水上經營遊覽活動安全管理辦法》視頻宣貫會,圍繞九個問題對管理辦法中的重點條文進行了全面解讀,省...
2014年4月9日,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以財建〔2014〕61號印發《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補貼範圍和標準、補貼資金的申請和審核、中央補貼資金的下達和撥付、監督管理、附則6部分42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內河船型標準化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建...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內河通航水域,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定公布的可供社會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庫、運河等劃有航道等級的水域。(二)內河非通航水域,是指內河通航水域以外的水域,包括未劃有航道的河道、湖泊、水庫和未劃有航道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市園林等範圍內的水域。(...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8月,根據福建省政府公布《福建各縣各區設署辦法施行細則》,區公所改稱區署,莆田縣共設4個區署,其等級為:第一區(乙級),第二區(乙級),第三區(丙級),第四區(丙級)。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月,莆田縣行政區劃分為6區,87鄉鎮聯保,共824保。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9月...